甘肅省異地高考規定外省戶籍遷入我省的考生,戶籍遷入時間須滿三年,本人具有我省高中階段連續三年完整學籍并在學籍學校實際就讀。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我省戶籍且滿三年,并在報考地繳納養老保險或醫療保險滿三年,可申請在戶籍所在縣(市、區)報名參加普通高考,以下為具體內容參考。
一、甘肅省異地高考需要什么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在我省報名參加普通高考:
(1)具有甘肅省戶籍、學籍的考生,出生后首次申報戶口登記在甘肅(身份證號碼前兩位為62),無外省遷轉記錄,且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為我省常住戶籍,可在我省報名參加普通高考。
(2)在外省就讀并取得學籍的考生,本人及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常住戶籍在甘肅的,本人初次戶口登記在甘肅且無外省遷轉記錄,須具有外省省級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出具的不能參加當地普通高考的證明或相關函件。并持相關人員戶籍、學籍所在地省級或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籍、學業水平合格考考試成績證明及綜合評價信息等材料,可申請在戶籍所在縣(市、區)報名參加普通高考。
(3)外省戶籍遷入我省的考生,戶籍遷入我省時間須滿三年(時間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本人具有我省高中階段連續三年完整學籍并在學籍學校實際就讀。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我省戶籍且滿三年(時間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并在報考地繳納養老保險或醫療保險滿三年(自2025年普通高考起執行),可申請在戶籍所在縣(市、區)報名參加普通高考。
(4)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省參加普通高考按照《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我省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實施方案》(甘教廳〔2012〕216號)執行。進城(鄉鎮,下同)務工人員須在報考地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并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等。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其父母雙方須在報考地具有我省合法的居住證,且居住時間滿三年(時間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并在報考地繳納養老保險或醫療保險滿三年;考生須具有我省高中連續三年完整學籍并在學籍學校實際就讀。不符合相關條件的考生回戶籍所在省報名參加考試。
(5)考生隨父親或母親因軍轉安置、工作調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人事管理部門辦理的調動)正常遷轉常住戶籍至甘肅境內,并將高中階段學籍轉入我省,且在學籍學校實際就讀的,出具相關證明后,可不受戶籍、學籍年限限制。
(6)考生作為被收養人,戶籍已遷入收養人名下,考生持有民政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收養人具有我省戶籍且滿三年(時間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考生本人具有我省高中階段連續三年完整學籍并在學籍學校實際就讀。
(7)中職生報名
①中職階段學籍在甘肅省內普通中專(含中師)、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成人中專、技工學校并在學籍學校實際就讀的應往屆畢業生可按同等學力報名參加普通高考,也可報名參加中職升學考試。
②具有我省戶籍(即出生后首次申報戶口在甘肅且未遷轉)的非省內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學籍的中職應往屆畢業生,不得報名參加中職升學考試,但可按同等學力參加普通高考。
③非我省戶籍,但具有我省學籍且符合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條件的中職生,可報考中職升學考試或按同等學力報考普通高考。
④具有我省學籍,非我省戶籍的外省生源應屆中職生,可提供中職院校省外錄取名冊(由學籍主管部門認定并加蓋公章),可報考中職升學考試或按同等學力報考普通高考。此類考生由中職錄取審批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負責報名。
(8)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和社會青年等報名參加普通高考的,本人須初中畢業滿三年(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考生本人及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常住戶籍必須在甘肅,同時,本人初次戶口登記在甘肅,且無外省遷移軌跡。由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受理其報名申請。報名前出具同等學力書面說明和初級中等教育畢業證明。資格審查由市(州)、縣(市、區)教育局學籍管理部門負責。
(9)在我省定居并符合報名條件的外籍考生,持我省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可在居住地申請報名。符合條件的港澳臺籍考生,可在居住地申請報名。
二、甘肅省異地高考報考需要哪些材料
(一)應屆高中畢業生應準備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戶口簿)、學籍學歷等材料;往屆生應準備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高中階段學校畢業證等材料;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和社會青年應準備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同等學力書面說明和初級中等教育畢業證明等;殘疾考生準備本人身份證、殘疾人證等材料;隨遷子女考生應準備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父母居住證、父母社保(含養老保險或醫療保險)繳費證明等材料;中職生應準備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戶口簿)等材料;考生隨父親或母親因軍轉安置、工作調動的,還需提供父親或母親所在單位工作證明。
(二)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報名工作由畢業學校到學籍所在縣(市、區)教育考試招生機構集體辦理。
(三)普通高中往屆畢業生、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社會青年及現役軍人等到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考試招生機構或教育考試招生機構指定報名點辦理。
(四)非我省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到學籍所在地的縣(市、區)教育考試招生機構辦理。往屆隨遷子女考生報名時,上一年資格審核有效,須持復讀學校出具的在我省實際復讀的有效證明到原學籍地縣(市、區)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報考。居家復習備考的,由居住地社區開具實際居住的有效證明。在外省復讀的隨遷子女考生不得在我省參加普通高考。
(五)中職生到就讀學校報名,由就讀學校匯總后到所在地縣(市、區)教育考試招生機構集體辦理。市(州)、縣(市、區)級所屬中職學校(含技工學校)考生的學籍審核工作由考生所在學校和學校所屬市(州)、縣(市、區)教育局共同負責;省屬中職學校(含技工學校)考生的學籍審核工作由考生所在學校和甘肅省職業技術教育中心負責,由學校統一為考生辦理學籍審核事宜,不接受考生個人的辦理申請。
(六)擬報考國家專項、高校專項、地方專項、建檔立卡(原精準扶貧)專項、革命老區專項、民族專項、農村訂單定向免費本科醫學生、農村免費醫療人才專項(?)等專項計劃的考生須回戶籍所在縣(市、區)報名。擬享受普通高考照顧加分政策(不含優先錄取政策)考生須回戶籍所在縣(市、區)報名。擬報考少數民族預科(面向聚居少數民族考生)及民族班(面向聚居少數民族考生)計劃的考生須回戶籍所在縣(市、區)報名。
三、甘肅高考報名流程
(一)網上信息采集
考生登錄甘肅省教育考試院官網https://www.ganseea.cn,點擊“辦事大廳”,選擇“甘肅省國家教育考試綜合管理平臺-考生服務平臺”進入系統界面。閱讀《甘肅省國家教育考試綜合管理平臺-考生端用戶使用手冊》,按照流程完成報名。
(二)資格審核及現場確認
考生到報考地所在縣(市、區)教育考試招生機構或指定地點按照要求進行報名資格審查、獲取考生號、照相、指紋采集。考生現場確認后下載打印《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登記表》(見附件1)、《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資格審查表》(見附件2)等表格,表格分別由學校、教育行政部門、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公安部門等單位審查簽字認定。
(三)確認“專項計劃資格”及申報“照顧加分資格”
市(州)審核確認完成考生報名資格后,由考生填報的基本信息確定考生專項計劃資格。同時,考生可申請符合條件的照顧加分資格。系統生成相應表格后,考生下載打印,到相關部門審核蓋章后,交報名所在縣(市、區)最終確認。
(四)掃描上傳報名相應材料
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負責督促本考區報考單位按時完成資料上傳。其中:應屆生由學校、往屆生及社會考生由縣(市、區)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將報名相應的材料(報名表、資格審查表、照顧政策登記表等)掃描為PDF格式文件上傳報名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