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轉專業需要注意的是,每個學校對轉專業學生的要求差別比較大,作為學生,在填報志愿時不能持特別簡單樂觀的心態,以為校內轉專業可以為自己兜底,本文小編整理了蘭州交通大學新生轉專業申請條件和時間,供各位考生家長參考。
一、蘭州交通大學新生怎么轉專業
蘭州交通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 (修訂)
為體現以學生為本,尊重學生個性發展的教育教學需要,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學校為品學兼優的本科生提供轉專業的機會。為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本科生轉專業相關管理工作,特修訂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必須為政治思想表現優良,品行端正的具有我校學籍的在讀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條
有下列情況者之一,
學生不得申請轉專業:
(一) 在校期間受過處分的學生;
(二) 學籍在本科大二及以上年級的學生;
(三) 困休學、插班及其他情況轉入下一年級的學生;
(四) 作為預科生、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被錄取的學生;
(五) 從外校轉入我校的學生;
(六) 上級主管部門相關文件規定不允許轉專業的學生。
第三條
按文史類錄取的學生不能申請轉入只招理工類考生的專業(以當年招生計劃為準);按理科類錄取的學生不能申請轉入只招 文科類考生的專業藝術類專業和非藝術類專業學生不能跨類轉專業。
最好的辦法是成為他的伴侶
分校區(武威校區)的學生不得轉入本部校區。
第五條
學生在校期間只能轉一次專業。
第六條
各專業每年接受轉專業的人數根據專業教學資源和相關條件確定,可接收轉專業學生人數原則上不超過該專業當年招生人數的 10%。
第二章 轉專業的類型
第七條
學業優秀申請轉專業。
凡具有我校學籍的全日制在校一年級本科生并且在原專業學習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認定為具備學業優秀申請轉專業資格。
(一) 第一學年所學課程均考核合格(無補考),且學年智育測 評成績(按照《蘭州交通大學學生綜合測評辦法》第八條執行)排名 專業前25% (百分比計算人數時均按四舍五入方法計,下同)的學生。
(二) 確有某方面專長、轉專業后更能發揮其專長的學生。第一 學年所學課程均考核合格且學年智育測評成績排名專業前30%,且已 獲得與申請轉入專業相關的大學生學科競賽省級二等及以上等級獎勵(由教務處教學實踐科依據相關政策認定)的學生。
第八條
其他特殊情況申請轉專業。
屬下列情形之一的學生可申請轉專業,由本人申請,所在學院和 申請接收學院提出意見,經教務處審核,主管校長批準,可轉入其他專業學習。
(一) 學生休、停學后辦理復學時,如遇暫停或終止招生等特殊 原因,學校無原專業的對應年級接收者。
(二) 確有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根據學校指定醫院(原則上須為三級甲等醫院)的檢查報告及結論,經學校認定,不能在原專業繼 續學習,但尚能在校內其他專業學習者,可在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前提下,酌情給予其申請轉入其他專業學習的資格。此類情況可不受本辦法第二條第(二)項中的年級限制,但學籍在本科大二以上年級的學生必須編入下一年級。
第三章 轉專業程序
第九條
符合學業優秀條件申請轉專業的學生
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 對符合學業優秀條件申請轉專業的學生,須經所在學院同意轉出之后,由接收學院組織面試或考核,并根據考核情況決定是否 同意接受。
(二) 每學年第二學期(春季學期)第13周前,各學院根據本學院教學資源條件,提出可接收轉專業學生的人數、條件、要求及具體面試或考核的內容和辦法等工作實施方案,并以學院文件的形式上報教務處,經教務處審核同意后,分別于學院網和學校教務網站同時向全校公布。
(三) 每學年第二學期(春季學期)第20周前,符合轉專業條件的學生提出轉專業申請,填寫《蘭州交通大學本科生轉專業審批表》(附件1),并附成績單(成績單須經學院教務辦打印蓋章)交所在 學院教務辦公室。申請材料經所在學院黨政聯席會議研究審核同意的, 由學院教學院長簽字,學生所在學院教務辦負責按申請表中的數據信息進行分類匯總,并將申請材料和申請轉出學生匯總表(附件2)遞交至擬轉入學院教務辦公室,其中申請轉出學生匯總表須同時上報教務處。
(四) 每學年第二學期(春季學期)放假前,擬接收轉專業學生的學院按照本學院轉專業工作實施方案,組織符合條件的學生進行面試或考核,并將面試或考核安排報教務處備案。接收學院根據學生面試或考核結果和本學院轉專業計劃接收人數總額確定擬轉入學生名單,分別于學院網和學校教務網站公示三天,公示無異議后,經接收學院教學院長在申請表上簽署意見,由接收學院將申請材料、面試或考核材料以及擬接收轉入學生匯總表(附件3)報教務處備案。
(五) 在校紀委監察處的監督下,教務處組織對轉專業學生申請材料進行全面復核,確定各學院轉專業學生名單,審核通過后名單向全校公示三天,公示無異議的名單報學校批準后,發文公布。
(六)由接收學院匯總相關資料,并通知學生于下一學期(秋季學期)開學前三天內統一辦理學籍變更手續。被批準轉專業的學生若在接到轉專業通知后未在開學第一周內到接收學院報到、辦理相關手 續者則視為自動放棄。
第十條
其他特殊情況申請轉專業
按以下程序辦理。
其他特殊情況學生轉專業原則上從嚴掌握,學生在每學年第二學期(春季學期)放假前向所在學院提交書面申請和相關證明材料,由所在學院負責審查。經學院審查合格的學生,于下一學年第一學期(秋季學期)開學前三天內,填寫相關轉專業審批表格,并附相應證明材料,由轉出學院和擬接收學院的教學院長分別簽署審核意見后報教務處。教務處組織對轉專業學生申請材料進行復核,報學校主管領導審批后辦理相關手續。
第四章 轉專業學生的管理
第十一條
學生轉專業后與原專業人才培養計劃變化較大者,或 由其他專業轉入外國語學院和文學與國際漢學院所屬的相關專業者,須編入下一年級學習(漢語言文學和漢語國際教育兩個專業的學生互轉者,或其他專業轉入英語專業者除外)。
第十二條
學生轉專業后必須修讀完轉入專業培養計劃規定的后 續課程(以轉入時間為準),取得相應的學分方能畢業,已學的原專業培養計劃要求的課程與轉入專業培養計劃要求相同的課程,可以免修。
第十三條
轉專業后學生的學費按所在專業分段收取,即轉專業 前按原專業標準收取,轉專業后按轉入專業標準收取。學生在轉專業前的學習年限計入總學習年限,不論何種原因,學生在校本科學習時間均不得超過6年(五年制專業不得超過7年)。
第十四條
已獲準轉專業的學生在評定大一當學年的獎學金時,仍納入轉專業前所在的專業和班級執行。
第十五條
學生轉專業后,進校時編訂的原學號不變,學生證須 由學生所在學院統一在每個學期補辦學生證時集中更換,學生卡等類 似證件不作變更。
第十六條
接受學院應做好轉入學生學籍資料的接交、建檔、完善等工作,確保轉入學生學籍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和規范性。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七條
學校詹天佑班、茅以升班、卓越計劃班、國防生、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班的選拔和學籍管理工作,以及大學生參軍退役復學后申請轉專業的管理工作,均按相應的政策和管理辦法執行,不按本辦法管理。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入學 的本科生轉專業可按本辦法執行,原有的《蘭州交通大學優秀本科生 轉專業管理辦法》(2012年3月修訂)亦可同時實施;從2015年入學的本科生起,原《蘭州交通大學優秀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2012 年3月修訂)及《蘭州交通大學學籍管理規定》等文件中轉專業相關 規定同時廢止,以本辦法為準。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二、轉專業對學生個人的利弊
1、轉專業的好處
有些同學為了能夠順利進入理想的大學,選擇了服從調劑或者填報了冷門的專業,實際上對于自己被錄取的專業并不感興趣。那么就可以選擇轉專業,去學習自己真正喜歡或者感興趣的東西。
2、轉專業的弊端
①學習壓力大。想要轉專業的同學不僅要學好當前的專業內容,將要轉去的專業知識也要學習,而且還不能有掛科的情況,這樣一來學習壓力就會變得非常的大。所以轉專業并非易事,要付出很多的時間和精力,而且能否成功也是未知數。
②所轉的專業也不一定適合自己。有很多同學在轉完專業之后發現新專業還不及自己之前的專業,甚至有的同學仍然覺得這個專業不適合自己。
轉專業不是小事,大家一定要結合自己的興趣愛好、職業規劃等多方面綜合考量,還要充分調研目標專業的情況,做好充足的調查后再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