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辦法
(一)考試組織
市直學校、惠城區學校和惠陽高級中學(屬惠城區戶口報考市直中學和惠城區學校的考生)考試由惠城區教育考試中心負責組織(不含文化科考試),其它縣(區)教育考試中心負責組織本轄區學校的考試。
(二)考試項目
必考項目加自選項目。必考項目: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選考項目:原地投擲實心球、立定跳遠和一分鐘跳繩三選一。
(三)計分方法
1.今年繼續執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標納入中考體育項目,以2.5分的成績計入中考總分(各學校將考生相關材料交各縣(區)體藝衛股審核后匯總報各縣(區)教育考試中心)。
2.2017年我市中考體育考試成績采用百分制取兩項考試成績平均分。體育考試原始成績的50%計入中考總分。
3.2017年我市中考體育考試成績(滿分為52.5分)計入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總分。
(四)監考辦法
中考體育監考員必須從縣(區)中考體育監考員人才庫中隨機抽取,監考員臨時抽簽分組及臨時公布考點,縣(區)教育局紀檢組參與督促檢查,所有參與考試工作的人員必須與縣(區)教育考試中心簽訂責任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