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標準
1、學費:學費及各個專業學費標準按照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和福建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收費。
(1)普通本科專業5040元/學年,重點學科本科專業5460元/學年,藝術類本科專業8640元/學年,藝術類重點學科9360元/學年(根據閩價費【2013】176號文件);
(2)計算機科學系軟件工程本科專業后兩年13000元/學年(根據閩價【2004】費16號、閩價費【2005】435號文件),軟件學院軟件工程本科專業9500元/學年(根據閩價費【2014】13號文件);
(3)閩臺合作非藝術類本科專業15000元/學年,藝術類本科專業18000元/學年(根據閩價費【2011】304號文件);
(4)中美合作項目本科專業28000元/學年(根據閩價費【2011】374號文件);
(5)中澳合作項目專科專業18000元/學年(根據閩價費【2011】315號文件)
2、住宿費:按專業統一安排住宿,根據住宿條件不同,按每生每年870元至1300元收取(根據閩價費【2007】75號文件、榕價費【2012】69號文件)。
3.學費和住宿費清退辦法:
根據《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教育廳關于規范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收費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價〔2005〕費435號)規定,學生注冊繳費后,因故轉學、退學和死亡,以及其他原因終止學業的,其入學時繳交的代辦費一律按實結算,學費和住宿費按以下辦法清退:
(1)繳費后未入讀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按收費標準的90%予以清退。
(2)繳費后入讀未滿一個月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按收費標準的80%予以清退。
(3)繳費后入讀超過一個月至一個學期(含讀完一個學期)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按收費標準的50%予以清退。
(4)繳費后入讀超過一個學期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不予清退。
(5)被開除學籍的,其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不予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