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轉專業需要注意的是,每個學校對轉專業學生的要求差別比較大,作為學生,在填報志愿時不能持特別簡單樂觀的心態,以為校內轉專業可以為自己兜底,本文小編整理了福州外語外貿學院新生轉專業申請條件和時間,供各位考生家長參考。
一、福州外語外貿學院新生怎么轉專業
福州外語外貿學院本科學生轉專業暫行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促進學生個性發展,加強對學生轉專業工作的管理,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普通高等學校新生學籍電子注冊暫行辦法》、《福建省教育廳關于規范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轉專業工作的指導意見》(閩教學〔2014〕13號)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高等教育治理方式推動高等學校內涵發展的若干意見》(閩政文〔2014〕229號)文件精神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轉專業堅持公平、公開、公正、規范程序的原則。
第二章 轉專業的條件
第三條 學生申請轉專業的基本條件
1.入學后因患某種疾病或確有特殊困難,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仍能在其他專業學習的;
2. 學生在學習期間對其他專業有興趣和專長的,可以申請轉專業;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學生,國家有關規定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的,不得轉專業;
3.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發生變化,學校征得學生同意,必要時可以適當調整學生所學專業;
4.其他符合轉專業有關規定的。
第四條 學生屬下列情形之一者,學校原則上不予轉專業
1.未在我校報到入學、注冊和入學未滿一學期的;
2.招生時國家已有明確規定不能轉專業的本、專科學生,含外國語保送生、定向生、國防生、小語種、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學生、免費師范生(按照學校規定在師范專業范圍內進行二次專業選擇除外)等;
3.招生時有特殊要求的本、專科學生和非經全國統一高考招收的特殊錄取類型學生(含專升本、五年一貫制、三二分段制、單獨招生、注冊入學、中職推薦免試);
4.由低學歷層次轉入高學歷層次;
5.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學籍、休學期間的;
6.二次以上(包括二次)轉專業的;
7.凡進入第二學年(含)以上學習階段的;
8.應予退學或應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9.處于畢業學年的;
10.其他有失公平、公正的。
第五條 加強和保護基礎性專業和急需緊缺專業
1.對于本科教育的工學、農學等學科門類的相關專業,跨專業轉出人數不超過當年該專業實際招生數的10%;
2.對于本科教育的經濟類、管理類、政法類等相關專業轉專業人數不超過當年該專業實際招生數的8%,跨專業轉入人數不超過當年該專業實際招生數的5%;
3.對于上述第五條1、2兩款提及的相關專業外的其它專業,轉出和轉入人數原則上控制在當年該專業實際招生數的15%以內。
第六條 錄取時生源地招生批次為本科二批專業的學生,不得轉入本科一批專業。
第七條 錄取時為單列招生院校代碼合作辦學專業的學生,入學后只能轉入相同招生院校代碼的合作辦學類專業。
第八條 應征入伍退役后復學的學生,可在同科類范圍內優先選擇專業。
第九條 因休學創業復學的學生可申請轉入從事行業的相關專業學習。
第十條 學生申請轉專業的特定條件
1.在某一學科方面有特長;
2.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學科學習水平測試,成績良好的。
第十一條 下列情況,經主管校長批準,可以轉專業:
1.取得學籍后發現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二甲醫院開具診斷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其他專業學習者;
2.經學生所在教學單位確認,因某種特殊困難需轉專業學習者;
3.有其他特殊原因者。
第三章 轉專業程序
第十二條 學生轉專業原則上為第一學年第一學期期末前四周進行辦理。具體程序如下:
1.期末前第4周,有轉專業意向學生提出申請,報請所在學院審批后,匯總至教學發展中心;
2.期末前第3周,由教學發展中心根據相關審查條件進行資格審核,并組織相關考試。擬定轉入經濟、管理類、工程類專業考試科目為《高等數學》,轉入英語類專業考試科目為《綜合英語》、轉入日語類專業考試科目為《日本概況》、轉入法語類專業考試科目為《法國歷史》,藝術類專業互轉考試科目為《基礎素描》;
3.期末前第1周,學校集中審議轉專業學生材料,形成學校審批意見;
4.各轉出學院通知學生審批結果并做好相關工作,轉入學院組織轉專業學生辦理課程改選手續。
第四章 轉專業學生的管理
第十三條 在學校批準轉入另一個專業前,申請轉專業的學生應參加原專業的學習及其一切活動。無故曠課、曠考或有其他違紀行為者,除按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處理外,同時取消其轉專業資格。
第十四條 經批準進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已修滿一學期的可于第二學期轉入新專業學習,所缺課程由轉入學院根據專業特點和人才培養的要求,安排學習方案并報教學發展中心備案。入學已滿一學年的原則上必須編入下一年級新專業就讀。批準轉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在按新專業的有關要求辦理手續、繳納學費后,方能注冊進入新專業學習。
第十五條 經批準轉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的學籍變動及電子注冊上報工作由教學發展中心負責完成,相關學院協助。
第十六條 學生轉專業后的管理
1.轉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原進校時編定的學號不變,學生證等證件應作變更;
2.學生轉專業后,嚴格按照轉入專業的培養計劃審核畢業資格,在原專業獲得的課程學分按如下規定認定:原專業課程符合轉入專業對應課程要求的,經轉入學院和教學發展中心確認后,其成績學分直接載入該生在轉入專業上的學籍檔案;不符合要求的,作為選修課成績記入該生在轉入專業上的學籍檔案;對尚未修讀、但轉入專業已經開設完畢的課程,學生應隨該專業低年級學生選修相應課程;
3.接收學院應及時做好轉入學生的學籍資料的接交、建檔、完善工作,確保轉入學生學籍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和規范性。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管理辦法由教學發展中心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頻發之日起開始執行,原《福州外語外貿學院本科學生轉專業暫行管理辦法》(榕外院教〔2017〕45號)文件廢止。
二、轉專業對學生個人的利弊
1、轉專業的好處
有些同學為了能夠順利進入理想的大學,選擇了服從調劑或者填報了冷門的專業,實際上對于自己被錄取的專業并不感興趣。那么就可以選擇轉專業,去學習自己真正喜歡或者感興趣的東西。
2、轉專業的弊端
①學習壓力大。想要轉專業的同學不僅要學好當前的專業內容,將要轉去的專業知識也要學習,而且還不能有掛科的情況,這樣一來學習壓力就會變得非常的大。所以轉專業并非易事,要付出很多的時間和精力,而且能否成功也是未知數。
②所轉的專業也不一定適合自己。有很多同學在轉完專業之后發現新專業還不及自己之前的專業,甚至有的同學仍然覺得這個專業不適合自己。
轉專業不是小事,大家一定要結合自己的興趣愛好、職業規劃等多方面綜合考量,還要充分調研目標專業的情況,做好充足的調查后再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