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教育廳政務網:http://www.gzsjyt.gov.cn/Item/36891.aspx
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2015-2016學年度全省中小學開學及放假時間的通知
黔教辦基〔2015〕112號
各市(州)教育局,貴安新區社會事務管理局,仁懷市、威寧縣教育局,省屬普通高中:
根據《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省教育廳關于下達義務教育課程計劃(修訂)的通知》(黔教基發〔2009〕62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印發<貴州省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實驗課程安排與管理指導意見(試行)>等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實驗配套實施意見的通知》(黔教辦基〔2010〕137號)和《省教育廳關于堅決規范中小學辦學行為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意見》(黔教基發〔2011〕85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省中小學實際,現將我省中小學2015-2016學年度開學及放假時間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一、開學及放假具體時間
二、關于學年時間安排的說明
(一)義務教育階段
1、全學年52周,其中上課時間35周,學校機動時間2周,復習考試時間2周(小學不安排復習),寒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13周。
2、學校機動的2周時間,第一學期和第二學期各1周。其中,第一學期機動的1周已增加作為寒假時間,第二學期機動的1周,學校要組織開展運動會、夏令營、社會實踐等活動。
(二)普通高中階段
1、全學年52周,其中教學時間40周,寒暑假11周,社會實踐1周。
2、高一、高二全學年教學時間40周,其中授課35周,復習考試3周,社區服務和勞動技術教育2周。
3、高三全學年36周教學時間,其中授課22周,復習考試12周,社區服務和勞動技術教育2周。
三、有關要求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要圍繞推進素質教育和減負提質需要,嚴格按照校歷妥善安排教育教學活動,保障教師和學生合法休息權利。各學校不得隨意增減課程和課時,不得利用雙休日、節假日、寒暑假和課外時間等組織中小學生集體上課或補課。若發生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威脅師生人身安全、影響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可采取停課(后補足課時)或調整上課時間等措施,確保師生安全。其它需調整開學和放假時間的,要按程序提前報告,經批準同意后方可調整。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教育督導部門要將各地各校執行校歷的情況作為開學工作檢查和教育督導工作的重要內容,對擅自提前開學、推遲放假以及隨意停課、補課等違規行為,要及時進行糾正、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