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國人大十二屆二次會議上指出,各級領導干部都要既“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于律己”,又要“謀事要實、創業要實、做人要實”。“三嚴三實”的要求,最關鍵的是“嚴以用權”。“嚴以用權”就是要切實用好手中的權力。
嚴以用權,首要的是解決好權力觀問題。我們每個黨員領導干部,都要牢固樹立馬克思主義群眾觀,搞清楚權力是誰給的,權力是和來干什么的。要嚴格按照“三嚴三實”的要求,依法用權、秉公用權、廉潔用權,真正把權力用在為民造福、為黨盡責上。
一、權力是人民給的
毛澤東同志把馬克思主義理論同中國革命實踐相結合,深刻強調,一切權力應該屬于人民。人民才是國家權力的主體,必須建立真正屬于廣大人民群眾自己的國家政權。他明確指出:“我們的權力是誰給的?是工人階級給的,是貧下中農給的,是占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廣大勞動群眾給的。”
權立是人民給的。那么,我們手中的權力就是用來為人民群眾服務的。每一個黨員領導干部都要清醒地認識到,自己手中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人民是權力的所有者。每個領導干部,不論職務高低,都是人民的公仆、勤務員,都要對黨負責、對人民負責、對自己負責,絕不能把職務和權力當成撈取個人私利的工具。要堅持用正確的權力觀指導實踐,才能使權力植根于人民,服務于人民。一個領導干部能夠真正地把權力用在為人民服務上,人民群眾的評價是最好的檢驗。正所謂天地之間有桿秤,那秤砣是老百姓。
二、用權要堅持黨性原則
領導干部嚴以用權,就是要正確對待和行使手中的權力,心存敬畏,過好權力關,就必須堅持黨性原則,在黨性原則的框架內行使權力,才能不出軌不逾矩。守紀律講規矩,用規矩意識約束自己的權力,做到“常在河邊走,也能不濕鞋”。想問題、辦事情、做決策,要以黨紀國法為準繩,執行政策不變通,履行程序不含糊,堅持原則不動搖,真正依法律、按制度、按程序、按原則辦事,按規矩開展工作。
楊善洲同志幾十年如一日,從沒有讓女子搭過一次公車,從沒有用公權為親屬辦過一件私事,從沒有給親友批過一張違背原則的條子,做到了“三個從沒有”。正如自己所言,“我手中是有權力,但它是黨和人民的,只能老老實實用來辦公事。”每個黨員領導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那么我們在運用權力的時候,就要把國家和群眾的利益作為自己想問題。辦事情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始終為民用權、為公用權、嚴以用權,堅持黨性原則,才能掌好權、用好權。
三、權力是責任,用權要擔責
權力是實現職責的必要手段。但是不存在無責任的權力,也不存在無權力的責任,權力和責任是對等的。因此,對每個領導干部而言,權力越大,責任也就越大,黨和人民授予民你多大的權力,你就有多大的責任。要正確理解、把握、處理好權力與職責的關系,就要有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把權力當作是對人民應盡的責任與義務,向黨和人民負責,謹慎地用好自己手中的權力,造福人民,回報社會,防止濫用權力。要恪盡職守,盡忠職守,在自己的職責范圍內,敢想敢干,大膽決策,敢于擔當,不辜負黨和人民的重托。要正確履行崗位職責,秉公辦事,不謀私利,過好名位關、權力關、金錢關、人情關,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
嚴以用權,就是要勇于擔當的意識,有效地運用好制度約束下的權力,為黨盡責。
四、嚴以用權不是不作為
古人論為官用權,推崇“清、慎、勤”,慎與勤,則是兢兢業業、腳踏實地的要求。嚴以用權,就是堅持用權為民,按規則、按制度行使權力,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任何時候都不搞特權,不以權謀私。領導干部擔負著領導職務,有職就有責,有責就要有擔當。就要從嚴要求,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當前,在“八項規定”的嚴格要求下,一部分人紛紛開啟“自保模式”,搞明哲保身,主張所謂“只要不出事,寧愿不做事”的心態,面對干事創業畏縮不前,繞之避之,不作為、不擔當。這種不作為、不擔當的行為,浪費了行政資源和人、財、物力,還自圓其說“規矩太多沒法干”。
為官不易不能為官不為,遵守規矩不能夫所作為。多次強調空談誤國、實干興邦,“想當官就不要想發財”。所以,執權者應學會將私欲放下,摒棄攀比心理,在個人利益上知足,在為人民服務干工作上不知足,勤政為人,做個好公仆。不能讓“嚴以用權就不作為”的偽命題誤導了自己的思想,遲滯了干事創業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