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是好少呢?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怎么算?全國各省市的交通事故致死亡賠償標準各不一樣,是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來計算。下面小編為你介紹關于2019年南通最新的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的相關知識,可供參考!
2019年南通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賠償范圍包括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1、 處理事故費用。死者的親屬為處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亦可向責任人主張,但該種主張應按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分擔,計算費用的人數不得超過三人。交通費按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住宿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誤工費的計算,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2、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 按二十年計算。 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3、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
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4、精神損害撫慰金。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2019年南通交通事故死亡賠償計算方式:
1、醫療費賠償計算公式
醫療費賠償金額=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醫用費用
2、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計算公式
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金額=18元×住院天數
3、營養費賠償計算公式
營養費賠償金額=根據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意見確定
4、受害人誤工費賠償計算公式
誤工費賠償金額=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或者(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城鎮)÷365日)×誤工天數
5、陪護費賠償計算公式
陪護費賠償金額=陪護人的原收入×陪護時間或者同等級別護工報酬標準×陪護時間
6、交通費賠償計算公式
交通費賠償金額=實際發生的交通費用(憑票)
7、住宿費賠償計算公式
住宿費賠償金額=一般公職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天數
8、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計算公式
(1)、被撫養人在18周歲以下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費支出×(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上年度農民家庭人均生活費支出×(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2)、被撫養人在18-60周歲之間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費支出×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上年度農民家庭人均生活費支出×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3)、被撫養人在60-74周歲之間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受害人死亡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費支出×[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上年度農民家庭人均生活費支出×[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4)、被撫養人在75周歲以上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受害人死亡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費支出×5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上年度農民家庭人均生活費支出×5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9、喪葬費賠償計算公式
喪葬費賠償金額=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城鎮)÷12個月×6個月
10、死亡賠償金計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周歲以下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上年度農民家庭人均純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上年度農民家庭人均純收入×[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3)、受害人在75歲以上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5年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上年度農民家庭人均純收入×5年
傷殘等級作為賠償標準的系數,即一至十級對應百分比系數分別為100%至10%,具體計算方式如下:
一級傷殘為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級傷殘則乘以90%,依此類推,九級傷殘乘以20%,十級傷殘乘以10%。
11、精神損害撫慰金
12、財產損失
交通事故給他人造成的財產損失,應包括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1、直接損失,是受害人現有財產的減少,以修理的費用結算票據來主張。
2、間接損失就是可得利益的喪失,即應當得到的利益因受侵權行為的侵害而沒有得到。《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損失是否包括被損車輛停運損失問題的批復》[1999](以下簡稱《批復》)規定: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于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由此可見,對于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是應當予以賠償的。
2019年南通交通事故賠償依據數據:
1、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622元
2、城鎮居民人均消費者支出27726元
3、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19158元
4、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15612元
5、上一年度全省各行業人員平均收入
金融業122284元
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97803元
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95707元
科學研究、技術服務業79041元
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76438元
衛生和社會工作71225元
教育67591元
文化、體育和娛樂業64739元
采礦業59348元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57458元
房地產業57411元
制造業53395元
批發和零售業52902元
建筑業50681元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49072元
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47294元
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46497元
住宿和餐飲業34608元
農、林、牧、漁業3018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