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123號令”第六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和增加準駕車型后的12個月為實習期(即駕駛證正本“初次領證日期”之日起的12個月內);實習期被延長的,“初次領證日期”之日起的24個月為實習期。 “123號令”第六十五條第二款規定:駕駛人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應當由持相應或者更高準駕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陪同的駕駛人應乘坐在副駕駛位置,對實習駕駛人進行指導。
1、無駕駛員陪同或陪同駕駛員不符合要求的,將被處200元罰款,并責令就近駛離高速公路;正準備進入高速公路的,教育后勸返。 注:在增加準駕車型后的實習期內,駕駛原準駕車型的機動車時不受上述限制。
2、不貼“實習標志”將處罰200元 根據“123號令”第六十四條第三款規定: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的,應當在車身后部粘貼或者懸掛統一樣式的實習標志。交警提醒,實習期駕駛員駕車時沒有在車身后部粘貼、懸掛統一標志;粘貼、懸掛標志無法被正常識別;粘貼、懸掛標志不符合要求如“新手上路”、自行打印的標志等情形,都將被視為未貼標,處200元罰款。
3、實習期記滿12分將注銷駕照 “123號令”第六十九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注銷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被注銷的駕駛資格不屬于最高準駕車型的,注銷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換言之,“新手”如有2次沖紅燈或有一次酒駕行為,就將被注銷駕駛資格。 此外,持有A1、A2、A3、B1、B2類準駕車型的駕駛人在一年實習期內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實習期限延長一年。在延長的實習期內再次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也將被注銷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新手駕車上高速路行駛的注意事項
實習期上高速扣分及被抓怎么處罰
1、要保證車輛的性能良好;
2、熟悉高速路的特點,了解標志、標線的含義;
3、能從容地利用油門踏板控制車速; 4、應會根據路面和視力能見度情況隨時調整車速;
5、按規定的速度行駛,不隨意變線,不急剎車,急轉方向;
6、保持與前車距離,至少保持有四秒鐘距離以上;
7、注意力要集中,少做小動作(抽調、喝水、吃東西、打電話);
8、保證充足睡眠,不疲勞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