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補貼是專門對在每年高溫月份,給高溫工作者的一項補貼政策,根據相關法律文件的規定,單位必須發放高溫補貼給高溫工作者,如果單位不發高溫補貼怎么辦?如果單位不發高溫補貼的,可以當地人社局、勞動監察局和工會組織投訴。
誰可以領取高溫補貼
判斷是否屬高溫補貼發放對象有兩個標準,符合其一即算。分別是:從事露天崗位工作;用人單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單位不發高溫補貼怎么辦
高溫津貼屬于勞動報酬(工資)的組成部分,該發而不發屬違法行為;未足額發放的,視為拖欠或克扣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在發放高溫津貼上違規,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向工會尋求幫助,職工服務熱線12351。
高溫還有哪些福利
1、達37℃以上,下午暫停工
日最高氣溫達到39℃以上,當日應當停止戶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戶外露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12時至16時應當暫停戶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戶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2、孕婦工作環境不能超33℃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工作及溫度在33℃以上的作業場所工作。
3、工作中暑致死視為工傷
勞動者因在高溫天氣下工作引起中暑,經省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職業病診斷機構診斷為職業病的,可依法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后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為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