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曹政)市發改委網站近日發布了《關于市國土局房屋登記費計費方式和收費標準的函》,批復辦理不動產登記收費標準事項。住房登記收費標準為每件80元,非住房登記收費標準為每件550元。記者查詢發現,這兩項收費標準均與當前執行的房屋登記收費標準保持一致,費用并沒變化。
根據這份文件,房屋登記收費標準中包含房屋權屬證書費。因此,登記部門按規定核發一本房屋權屬證書免收證書費,向一個以上房屋權利人核發房屋權屬證書時,每增加一本證書加收證書工本費10元。房屋登記費向申請人收取。但按規定需由雙方當事人共同申請的,只能向登記為房屋權利人的一方收取。
此外,住房登記一套為一件,非住房登記的房屋權利人按規定申請并完成一次登記的為一件。
值得一提的是,房屋查封登記、注銷登記和因登記機關錯誤造成的更正登記,不收取房屋登記費;房屋權利人因丟失、損壞等原因申請補領證書,只收取房屋權屬證書費;農民利用宅基地建設的住房登記,不收取房屋登記費,只收取房屋權屬證書工本費。
對于經濟適用住房登記,以及因房屋坐落的街道或門牌號碼變更、權利人名稱變更而申請的房屋變更登記,按本函第一條規定的收費標準減半收取。
國土資源部近日發布《2015年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計劃安排》,明確今年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6項重點,并確定了每項工作的完成時限。其中,國土部要求針對社會關注的熱點、焦點問題進行回應,正面引導,避免惡意炒作。
國土部明確,今年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繼續堅持積極推進、穩妥把握,統籌兼顧、科學安排,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的基本原則,在已有工作基礎上,健全配套制度,逐步銜接過渡,確保平穩有序,統一規范實施。
所涉及的六項工作之首就是登記職責機構整合。今年將繼續加強對地方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的統一監督指導,在完成職責整合的基礎上,確保省、市、縣三級登記機構整合落實到位;堅持“新開舊停”,在中央統一監督指導下,省、市、縣三級不動產登記機構制定工作銜接方案,完成同級不動產登記資料的整理移交和系統對接。
市縣級不動產登記機構整合進展偏慢,是目前不動產登記工作面臨的最大難題之一。
國土部部長姜大明上月在全國國土資源工作會議上表示,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進展,24個省(區、市)完成了省級職責整合任務。
姜大明說,要抓緊出臺不動產統一登記實施細則,盡快頒布使用統一的簿冊證書;要以市縣兩級為重點,推動地方政府加快職責整合,爭取年內基本完成;要啟動不動產統一登記信息平臺建設;要選擇10-15個地區率先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窗口。
地方上也開始加快了進度。
據《南方日報》報道,1月30日,廣東省國土資源工作會議召開,會上傳出消息稱,廣東省不動產統一登記局將于3月1日掛牌運行。
廣東省國土資源廳廳長鄔公權介紹,建立和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關鍵在地方,市縣兩級是重點,因此除了省成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局,市、縣兩級也要同步推進。根據會議安排,市、縣兩級不動產登記機構設置工作將爭取在今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除了推進機構職責整合,其他五項工作分別是:
二是制定登記簿冊證書,力爭盡快頒布出臺,與《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同步實施。
三是制定出臺規章依據,包括研究制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不動產權籍調查的有關政策意見、不動產登記人員管理和代理制度、《不動產登記收費標準》、《不動產權屬爭議調處條例》等。
四是加快建設信息平臺,重點是數據整合和平臺上線試運行,平臺建設與“國土資源云”相銜接,今年下半年上線試運行。
五是構建經費技術保障,抓緊研究起草《不動產登記技術規程》,督促各地形成辦理登記指南或手冊、申請登記的材料目錄和示范文本等公開公示信息,同時做好工作經費預算,以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和配套規章政策的培訓工作。
六是結合工作進展情況,有重點地做好解讀和輿論引導工作,針對社會關注的熱點、焦點問題進行回應,正面引導,避免惡意炒作。
在不動產的輿論解讀方面,外界一直存在著“反腐說”和“打壓房價說”兩大言論,認為中央之所以要推進不動產統一登記,其目的主要是為了反腐和打壓房價,但國土部門和一些法律學者則數次回應稱,不動產統一登記是為了制度完善,直接目的并非是反腐和打壓房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