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近年來廣西涉案人數最多的一起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作出一審宣判,64名被告分別獲刑。
根據法院判決,被告人岑瑞意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等數罪并罰,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財產100萬元,罰金655萬元,并被判決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經濟損失,責令退賠非法占有的財物和追繳其全部違法所得,同時被宣告限制減刑;兩名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骨干成員均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另外61名被告人也分別被判處十九年至一年三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6年以來,岑瑞意以賭徒欠其賭債或以高額回報為由,網羅了一批社會閑雜人員參與賭場管理或者放高利貸。至2010年這一團伙逐步發展形成了以岑瑞意為組織者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自2010年3月至2012年4月,岑瑞意共獲得非法收益608.8420萬元。
這個組織還以開設賭場等違法所得購置了大批鐵水管、大砍刀等工具,供組織成員實施違法犯罪時使用。至2012年5月,這個黑社會性質組織在岑瑞意的組織、策劃、指揮下,瘋狂開設賭場,并授意、默許該犯罪組織成員有組織地大肆實施故意傷害4起、窩藏1起、故意殺人(預備)1起、敲詐勒索9起、尋釁滋事7起、非法拘禁2起、搶劫1起,造成1人死亡、8人輕傷的嚴重后果。此外,該犯罪組織成員還實施了3起治安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