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上午,上海市政府舉行新聞發布會,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工商局、市金融辦等部門負責人將介紹上海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相關舉措。
記者在發布會上獲悉,上海25日將開始施行《關于進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場體系和保障體系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意見明確,上海將進一步強化房地產市場監管,規范從業行為,還將從嚴執行住房限購政策以及從緊實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根據意見,上海將從嚴執行住房限購政策,表現為:提高非上海市戶籍居民家庭購房繳納個人所有稅或社保的年限,從自購房之日起計算的前3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2年以上,調整為自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5年及以上。企業購買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滿3年及以上,若交易對象為個人,按照上海市限購政策執行。同時,為進一步規范交易行為,限購審核將前置至交易備案環節。
與此同時,意見提出了從緊實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加強個人住房貸款管理。對擁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購房人在申請貸款時還應承若首付款為自有資金。
記者在現場看到,今天參加發布會的人員包括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主任顧金山、央行上海總部調查統計研究部主任王振營、上海市金融辦副主任李軍、上海銀監局副局長蔡瑩、上海市工商局副局長鐘民、上海市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會長單位負責人孫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