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最大涉黑案一審開庭
多數罪行“老大”推給“貼心小弟”
本報合肥11月16日電 記者李光明備受社會關注的安徽宣城張羽涉黑案昨天在該市涇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以涇縣紅睿假日酒店董事長張羽為首的20名涉案人員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非法經營等14項罪名,涉案資產達7000余萬元。由于此案涉案人員眾多,案情重大,庭審將持續10天。
根據檢察機關指控,該組織以公司為合法外衣,大肆實施非法經營、逃稅、騙取貸款、偽造國家機關印章、強迫交易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非法經營數額2468萬元,偷逃稅款901萬元,騙取貸款1198萬元。至案發,張羽組織持有現金、汽車、房產、土地使用權、在建工程等資產共計7736.4萬元,從而為組織提供了強大的“經濟基礎”。
在該案中,張羽黑社會組織有很多出人意料的“杰作”:2006年至案發,張羽因為資金緊張,多次指使下屬偽造購買實際上并不存在的房產,從銀行騙取按揭貸款,共騙取貸款38筆,騙取金額共計1198萬元。更為惡劣的,該組織偷逃稅款被發現后,竟組織人員冒充購房戶到涇縣地稅局圍堵、滋事,最終迫使地稅部門開具發票,偷逃應納稅款130余萬元。
2007年,當地居民程某在張羽所開發的紅睿美域公寓訂購了一間門面房,由于張羽公司的過錯,程某提出退房并向法院起訴。法院終審判決張羽方退還程某購房款,并支付違約金。張羽拒不執行。
2009年1月21日,涇縣法院依法從紅睿公司賬戶上劃扣了執行款。次日,張羽指示俞鑫明、陳啟發等人編造法院扣劃農民工工資,致其公司無法支付工資的謊言,鼓動30余名農民工到法院鬧事,長達十余小時。
在庭審中,張羽第一個出庭接受詢問。他要么以系手下他人所為、要么以不知情為由將犯罪行為推脫得一干二凈。
1976年出生的俞鑫明雖然年紀不大,但根據檢方的材料,俞鑫明在多起犯罪活動中起到關鍵作用,并負責直接向下屬傳達張羽的號令,在這起案件中被認定為二號人物。他是張羽的得力干將和最貼心“小弟”。但是,俞鑫明沒有想到,大難臨頭時,老大張羽將絕大多數犯罪行為都推究到他的頭上,甚至向法庭陳述,很多違法事實都是俞鑫明教唆做的。
張羽的辯護律師認為,張羽的犯罪團伙沒有明顯的組織團伙性,也沒有非常嚴重的人身傷害、沒有涉及槍支等武器、以及惡劣的違反社會基本道德的行為,并不具備黑社會組織的典型特征。
對此,公訴人認為,證據已足以認定這是典型的新型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盡管很多犯罪嫌疑人現在沒有承認,但是我們掌握了很多證據,可以證明張羽為了拉攏這些涉案人員,穩定他的組織,為他們提供出國旅游、現金、名貴手表等多種福利”。
據介紹,該涉黑組織還以經濟誘餌拉攏、腐蝕國家工作人員,為組織尋求庇護,稱霸一方,嚴重破壞了涇縣社會生活和經濟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