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醫生最新消息:2015山東省鄉村醫生養老待遇新政策
近日,山東省五蓮縣近日出臺《鄉村醫生社會養老保險辦法》,建立生活補助政策和養老保險制度相結合的鄉村醫生養老保障新機制,使全縣鄉村醫生實現老有所養。
目前,全縣在村衛生室工作滿1年的鄉村醫生有2200多人。按照新機制測算,今年全縣將投入700萬元用于落實繳費補助和生活補助。辦法規定,鄉村醫生參加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財政和基層衛生院每人每年給予2800元的繳費補助,鄉村醫生個人繳費1500元;選擇按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參照參加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標準給予補助。已年滿60周歲或新增達到待遇領取年齡的鄉村醫生,不再繳費,按月領取養老金;符合老年鄉村醫生生活補助條件的,享受生活補助待遇。
近日,山東省財政完善多渠道補償機制,建立村衛生室定額績效補助制度、購買村衛生室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制度、村衛生室一般診療費制度、老年鄉村醫生生活補助制度,保障鄉村醫生合理收入。
在綜合考慮基本醫療服務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等各項收入的基礎上,山東對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并符合規劃要求的村衛生室予以定額績效補助,補助額度與其承擔任務的績效考核結果掛鉤。其中,省財政對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省統一規劃村衛生室,每個村衛生室服務2000至4000人,配置2至4名鄉村醫生,東、中、西部地區每名鄉村醫生每年分別補助2400元、3600元、4800元。
,山東省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人均經費補助標準由30元提高到35元。根據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任務分工,村衛生室承擔48%左右的任務量,按照政府購買服務原則,村衛生室人均服務經費標準達到17元;績效考核合格后,鄉村醫生每服務1000人每年平均可獲得17000元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收入。
與此同時,山東省建立了村衛生室一般診療費制度,村衛生室在診療活動中按照6元/人次收取一般診療費,個人支付不得超過1元/次,其余通過居民醫保報銷,既不增加老百姓就醫負擔,又保障了鄉村醫生的基本醫療服務收入。
據了解,對符合規定條件的老年鄉村醫生,年滿60周歲且離開鄉村醫生崗位后,自2015年1月1日起,山東財政將按照工作年限每滿1年每月20元的標準發放生活補貼,以妥善解決老年鄉村醫生生活困難問題。對于省財政困難縣,山東省財政將按照50%的比例安排專項資金,通過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給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