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單獨二胎準生證辦理流程一覽
廣東“單獨兩孩”政策方便辦證的有關措施
1、設立“綠色通道”。對《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實施前已經懷孕“單獨”夫婦,各基層計劃生育工作機構要開辟補辦再生育審批的“綠色通道”,做到快接、快審、快批,有效解決群眾的后顧之憂。
2、在嚴格按照《條例》和《廣東省計劃生育服務證管理辦法》(粵人口計生委〔2009〕20號)辦理“單獨”夫婦再生育審批工作的基礎上,認真執行首接責任制、一次性告知和限時辦結等便民維權制度。
3、在辦理“單獨”夫婦再生育審批過程中,對核查獨生子女身份確有困難的,可按照《省人口計生委關于進一步方便群眾辦證的指導意見》(粵人口計生委〔2013〕54號)的規定,依據當事人的承諾辦理。
4、按照《省人口計生委關于進一步方便群眾辦證的指導意見》(粵人口計生委〔2013〕54號)的規定,將再生育審批后的公示時間由30日縮短為15日。
深圳“單獨二孩”新政落地 憑“四證”可一站式辦理
根據廣東省單獨二孩申請的新政策,申請生育二孩的單獨家庭,僅憑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和計劃生育服務證即可“一站式”辦理全部手續,無需再回父母戶籍所在地及單位蓋章。同時,基于保護隱私的需要,15天的公示期也取消。
深圳已下發執行新的規定,符合條件的“單獨”夫婦雙方只需攜帶“四證”到各街道社區工作站領取并填寫《“單獨”夫婦再生育申請審批表》,即可一站式辦理單獨二孩再生育審批全部手續。
衛計委方面表示,新申請單獨二孩的家庭無需再經過15天的公示期,而對于已申請單獨二孩但還未進行公示的家庭可以不用公示,已經開始公示的家庭,公示停止并直接領取二孩準生證。
若無獨生子女證明,如何證明確實是符合條件的單獨家庭?市衛計委計生監督處處長李紅聯表示,目前國內計生部門信息已經聯網,街道辦計生科審批人員將依靠信息化平臺在系統內對申請者信息進行核實,信息缺失的會聯系內地計生部門機構進行核查。不過如果申請者個人情況復雜,例如存在父母再婚的,可能審查時間會相對較長。此外,對于申請二孩的單獨家庭,一旦被監管機關發現有提供虛假材料騙取單獨二胎準生證等情況,將依照法規進行處罰,除了罰款兩萬元之外,還會按照超生進行處罰。
“對于已收到的申請材料,均按照新規執行,正在公示的申請者也將立即結束公示,對審核通過者直接頒發二孩準生證。”蛇口街道辦計生科工作人員表示,簡化申請手續后,為確保申請者情況屬實,計生工作人員仍可進行聯動核實,必要時還可實地走訪核實。
“單獨”夫婦再生育申請程序/“單獨兩孩”再生育申請流程
一、申請對象:
雙方或一方為深圳市戶籍且一方為獨生子女的夫婦。
對在深圳進行再生育審批的,其獨生子女認定按我省規定標準執行。
二、申請材料:
(一)夫妻雙方身份證;
(二)婚姻狀況證明。已婚的,提供結婚證;離異或有離婚史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判決書、調解書;喪偶的,提供死亡證明或戶口注銷證明。
(三)全家戶口本;
(四)計劃生育服務證(即準生證);
特殊情況另需按要求提供相關材料。
以上材料原件并備A4紙復印件一套。
三、受理部門:
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是受理審批“單獨兩孩”再生育申請的主體。為方便群眾辦理申請,審批機構可根據實際情況,委托社區工作站受理、上報申請材料。
(一)“單獨”夫婦雙方為我市同一街道的,由夫婦雙方直接向戶籍所在地審批機構提出申請。
(二)“單獨”夫婦雙方為深圳市戶籍但不在同一街道的,由夫婦雙方向女方戶籍所在地審批機構提出申請。
(三)“單獨”夫婦戶籍不在省內同一市,但女方常住在男方深圳戶籍地的,可由夫婦雙方向男方戶籍所在地審批機構提出申請。
(四)“單獨”夫婦一方為深圳戶籍,另一方為外省戶籍的,可自愿選擇由夫婦雙方向深圳一方戶籍所在地審批機構提出申請。
四、審批流程
符合條件的“單獨”夫婦雙方只需攜帶上述證件到規定審批機構領取并填寫《“單獨”夫婦再生育申請審批表》,即可一站式辦理“單獨兩孩”再生育審批全部手續。
(一)審批機構收到當事人的申請材料后,應通過查詢人口信息系統和計生獎勵發放系統核查申請人的申請資格,對符合資格條件的應即時辦理審批手續。
(二)人口信息系統和計生獎勵發放系統無法核實、申請人填報資料與計劃生育檔案信息不一致或有群眾舉報的,應通過聯系或實地走訪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社區工作站或工作單位進一步核查。
社區工作站或工作單位應密切配合審批機構,按要求認真核查,并及時出具《“單獨”夫婦再生育申請信息核查證明》。
(三)審批機構既無法通過信息系統核查,又無法通過社區工作站或單位證實的,應依據申請人簽署的《“單獨”夫婦再生育申請承諾書》在規定時限內辦理審批手續。對事后查實不符合條件的,應根據有關規定和其簽署的承諾書,及時對當事人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處理。
五、審批時間
(一)“單獨”夫婦為深圳市戶籍的,審批機構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
(二)“單獨”夫婦為省內不同地級以上市戶籍的,審批機構應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
(三)“單獨”夫婦為跨省戶籍的,審批機構應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
深圳計劃生育服務證(準生證)辦理程序
一、辦理對象
1、深圳戶籍已婚育齡婦女,包括離異、喪偶育齡婦女;
2、深圳戶籍未婚已生育或收養子女的育齡婦女;
3、男方深戶,女方非深戶,長期居住在本市,已生育子女的;
4、男方深戶,女方非深戶,長期居住在本市,需在本市生育第一胎子女的。
二、辦理材料
1、結婚證;離異或有離婚史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調解書;喪偶的,提供死亡證明或戶口注銷證明。
2、夫妻雙方身份證;
3、全家戶口本;
4、領證人免冠一寸近照一張;
5、已懷孕的提供懷孕證明(含母子保健手冊);
6 、委托他人代辦的,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證和委托書。
三、辦理機構
女方戶籍所在地社區工作站。女方戶籍在市外的,由男方戶籍所在地社區工作站辦理。
四、辦理程序
申請人持第二項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社區工作站填寫《計劃生育服務證登記表》,并將材料及登記表交社區工作站。
1、對符合條件、材料齊全,且與省系統信息一致的,即時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
2、對符合條件、材料齊全,同時非深戶女方持有經現居住地計生工作機構查驗合格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即時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
3、對符合條件、材料齊全,但省系統無信息或信息不全的,經向戶籍地核實,戶籍地在10個工作日內反饋且婚育情況屬實的,予以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
4、對符合條件、材料齊全,但省系統無信息或信息不全的,經向戶籍地核實,戶籍地超過10個工作日未反饋的,由夫妻雙方共同簽訂《計劃生育服務證辦理承諾書》后予以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
對提供虛假材料、拒不配合發證部門調查、拒不按發證部門要求提供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