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承諾書
XXXX人民政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我作為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對本企業(單位)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本人保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規、標準、政策和相關要求,積極落實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努力做好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減少和杜絕生產安全和火災事故,對本單位消防工作情況和消防安全“四個能力”落實情況進行了全面自查,鄭重承諾如下:
一、依法建立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管理機構,按規定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員,保證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履行安全管理職責,確保單位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管理做到標準化和規范化。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并嚴格落實。
三、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資金投入的有效實施,持續具備法律、法規、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條件。
四、保證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依法實行“三同時”。
五、依法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完成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任務,特種作業人員按照國家規定進行專門安全作業培訓,做到按要求持證上崗。
六、依法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及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落實操作崗位應急措施。
七、依法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配備應急救援器材,并對安全設備設施進行定期維護、保養和檢測,確保完好有效。
八、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加強防火檢查、巡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九、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責任,對重大危險源實施登記建檔、定期檢測、評估和制定應急預案。
十、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正確佩戴和使用。
十一、定期組織本單位進行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排查治理安全生產和火災事故隱患,并按照規定及時報告生產安全和火災事故。
十二、全面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和消防安全責任,嚴格貫徹執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摘要)》和河北省冀政辦[2010]2號通知精神要求。
若違反上述承諾和履行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或導致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和火災事故的,接受政府安全監管部門給予的行政處罰;并接受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承擔法律刑事責任。
承諾單位:
法人代表:
承諾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