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近日對小學生小雨被玻璃砸中身亡的連續報道在市民中引起強烈反響,為杜絕高空拋物,本報聯合市物業管理協會及深圳市萬廈居業有限公司同發出“拒絕高空拋物”的倡議。倡議書全文如下:市民朋友們:
高空拋物行為,造成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環境破壞,使鄰里、社區甚至深圳的城市形象受損,歷來為廣大居民所憎惡,但為何屢禁不止?歸納為以下幾種原因:一是文明素質低下,缺乏起碼的社會公德;二是自私自利,只圖一時之便,不顧他人安危;三是法制觀念淡薄;四是沒有行之有效的懲戒機制。在全社會樹立并踐行“八榮八恥”的今天,我們倡議:
一、樹立公德意識,增強法制觀念,提高文明素質,做一個合格的公民;
二、教育家庭成員、親友等拒絕高空拋物;清理自家陽臺、門窗及室外懸掛物等處危險隱患,防止高空墜物;
三、發動居民加大對高空拋物行為的監控力度,并借助高科技來跟蹤捕捉曝光目標;
四、社區的管理服務機構要認真履行職責,密切配合,加強監督監管。形成全社會人人痛恨高空拋物的氛圍,讓心存僥幸者難逃道德的譴責和法律的懲罰。
市民朋友們,讓我們一起行動,做到鄰里間相互提醒、相互監督,同譴責和告別高空拋物的不道德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