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建立精準扶貧工作機制實施方案
為了把全省“1236”扶貧攻堅行動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根據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創新機制扎實推進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3]25號)和國務院扶貧辦等七部委《關于印發<建立精準扶貧工作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國開辦發[2014]30號)的具體要求,結合我省扶貧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建立精準扶貧工作機制,就是通過對貧困村、貧困戶的準確識別并建檔立卡,全面掌握貧困人口的數量、分布、貧困程度、致貧原因、脫貧門路、幫扶措施和幫扶責任等,使所有扶貧措施與貧困識別結果相銜接,因村施策、因戶施策、因人施策,做到對扶貧對象精準化識別、對扶貧資源精確化配置、對扶貧目標精細化管理、對脫貧責任精準化考核,改“大水漫灌”為“精確滴灌”,扶真貧、真扶貧,確保如期穩定脫貧。主要包括精準識別、精準幫扶、精準管理和精準考核。
精準識別是指通過申請評議、公示公告、抽檢核查、信息錄入等步驟,將貧困村和貧困戶有效識別出來,并建檔立卡。
精準幫扶是指對識別出來的貧困村和貧困戶,深入分析致貧原因,落實幫扶責任人,逐村逐戶制定幫扶計劃,集中力量予以扶持。
精準管理是指對扶貧對象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的監測,建立扶貧信息網絡系統,實時反映幫扶情況,實現扶貧對象的有進有出,動態管理,為扶貧開發工作提供決策支持。
精準考核是指對貧困村和貧困戶識別、幫扶、管理的成效,以及對貧困縣開展扶貧工作情況的量化考核,獎優罰劣,保證各項扶貧政策落到實處。
二、基本內容
1、范圍精準。以六盤山片區、秦巴山片區和藏區“三大片區”58個集中連片特困縣區為主戰場,統籌17個插花型貧困縣區。各市(州)、縣(市、區)要根據貧困人口分布情況,確定扶貧攻堅重點區域(片、帶、村)。
2、對象精準。按照省扶貧攻堅行動協調推進領導小組制定的《甘肅省2013年度扶貧對象建檔立卡工作實施方案》要求,2013年底全省6220個貧困村、552萬貧困人口,是扶貧攻堅的主要對象。
3、任務精準。按照全省和各市(州)、縣(市、區)制定的五年基本消除貧困實施方案,進一步把減貧目標和脫貧時間表細化到每一個貧困村、每一個貧困戶。
4、目標精準。各地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圍繞“一個核心”和“兩不愁、三保障”,把實現“六大突破”的攻堅任務,落實到每一個貧困村、每一個貧困戶。
5、措施精準。各項扶貧措施要與建檔立卡掛鉤,逐村逐戶制定幫扶計劃,集中各方面力量合力攻堅。每個貧困村都要有扶貧規劃、脫貧計劃、工作臺帳;要有省、市、縣領導聯系、有駐村扶貧工作隊幫扶、有龍頭企業帶動、有科技人員指導、有金融網點覆蓋。每個貧困戶都要有基礎臺帳、幫扶計劃、脫貧措施;要有增收項目、有資金扶持(包括財政資金、金融資金和其它幫扶資金)、有干部聯系幫扶。
6、責任精準。要緊緊依托“雙聯”工作平臺,深入推進扶貧攻堅與“雙聯”行動的深度融合;片區縣黨委政府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扶貧開發上;各級扶貧攻堅行動協調推進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所有承擔扶貧任務的部門、單位,都要把貧困村作為扶貧攻堅的主戰場,把建檔立卡的貧困戶作為主要扶持對象,聚精會神地實行精準扶貧。要用是否“進村入戶”來衡量和甄別是否看真貧、扶真貧、真扶貧;要把貧困村、貧困戶收入增長、按期脫貧作為業績考核的主要依據;凡使用扶貧資金的部門、單位、企業、項目,都要有到村到戶到人的扶貧措施,承擔相應脫貧任務,向群眾交“扶貧帳”。
三、重點工作
(一)建檔立卡,精準化識別
通過建檔立卡,把真正的扶貧對象和扶貧對象的準確信息摸清摸準,為精準扶貧提供可靠依據。
1、對貧困戶建檔立卡,做到“五清”。按照貧困戶建檔立卡的標準、規模,對全省552萬貧困人口,逐戶調查摸底,填寫《貧困農戶登記表》,通過“兩公示一公告”確定貧困農戶。在此基礎上建立檔案,做到戶有《扶貧手冊》,省、市、縣、鄉、村有接入“全國扶貧信息網絡系統”的信息管理平臺。
--摸清家底狀況、致貧原因、收入來源、收入水平等基本情況,建立基礎檔案,做到“底數清”。
--摸清脫貧門路、需要解決的主要困難,建立問題臺賬,做到“問題清”。
--摸清以往扶持情況、扶持效果,提出幫扶措施,制定幫扶計劃,做到“對策清”。
--確定幫扶單位、幫扶干部,實行“四定兩不”,即定戶定人定時定責幫扶,不脫貧不脫鉤,做到“責任清”。
--逐戶制定脫貧計劃,確定脫貧時限,做到“任務清”。
2、對貧困村建檔立卡,做到“六有”。按照貧困村建檔立卡的標準、規模,對貧困村逐村摸底調查,通過“一公示一公告”確定貧困村,填寫《貧困村登記表》,錄入“全國扶貧信息網絡系統”,做到:
--有村情檔案。包括基本村情、基礎設施、主導產業、公共服務、貧困狀況、收入水平等。
--有問題臺賬。包括主要制約因素、以往扶持情況和效果、最迫切需要解決的瓶頸問題等。
--有需求清單。按照“缺什么、扶什么”的原則,抓住主要矛盾,提出項目清單。
--有村級規劃。包括基礎設施、主導產業、公共服務、人力資源開發等實施計劃。包括貧困戶增收產業、專業合作組織發展計劃、金融支持計劃、龍頭企業覆蓋帶動計劃、科技單位和人員技術指導方案等。
--有領導聯系、單位幫扶、干部駐村工作臺帳。
--有村級綜合信息監測管理平臺和增收計劃、脫貧時限。
(二)集中力量,針對性扶持
各類扶貧資源要以建檔立卡為依據,對準目標、選準項目,整合力量集中解決制約貧困村發展、貧困戶增收的瓶頸問題。
1、專項扶貧要進一步提高精準性。整村推進、互助資金、“兩后生”培訓等扶貧項目要率先實現精準投放、精細管理,把項目、資金與建檔立卡結果緊密聯系。到,整村推進項目要實現對建檔立卡貧困村的全覆蓋,并大力實施整鄉、整流域、整產業連片開發;到2018年,互助資金加上“中和農信”小額貸款要實現對建檔立卡貧困村的全覆蓋;從開始,“兩后生”(“雨露”計劃)培訓實行對58個片區特困縣和17個插花貧困縣貧困家庭全覆蓋;到2015年,馬鈴薯、草食畜、林果、蔬菜、中藥材、鄉村旅游等主導產業和增收項目要實現對所有貧困村、貧困戶的全覆蓋。
2、行業扶貧要進一步增強針對性。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各行業部門要發揮各自優勢,把貧困村作為“項目區”,把貧困戶作為“項目單位”,按照“渠道不變、資金不亂、用途不變、各負其責、各記其功”的原則,“各做一盤菜、共辦一桌席”,“多管道進水、一個龍頭出水”,形成攻堅合力。基礎設施、公共服務項目不僅要到村更要進村入戶,重點是解決“最后一公里”問題;產業扶貧、易地搬遷、危房改造等項目,要瞄準建檔立卡貧困村和貧困戶,安排項目、投放資金、檢查效益、承擔脫貧任務。
3、社會扶貧要進一步優化資源配置。引導各類社會扶貧資源向建檔立卡貧困村和貧困戶聚集。積極協調中央國家機關定點扶貧單位,將貧困村、貧困戶作為主要工作對象,重點解決突出矛盾和迫切問題;深化和拓展東西扶貧協作,推進天津、廈門等省外發達地區的市縣鄉村、企事業單位與我省貧困縣鄉村結對幫扶;充分發揮“雙聯”行動的載體作用和與扶貧工作同質、同步、同向、同力的平臺作用,使“雙聯”工作隊和“雙聯”干部成為“精確滴灌”的管道;進一步推進企業參與扶貧攻堅,深化“民企隴上行”行動,通過資源開發、技術培訓、產業培育、市場開拓等形式,大力開展“村企共建”,將貧困村資源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產品優勢;積極引導社會組織扶貧,支持鼓勵社會團體、基金會、協會、民辦非企業單位等各類社會組織與貧困村一對一、與貧困戶手拉手幫扶;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文聯、科協等各方面力量,通過愛心捐贈、結對幫扶、開展扶貧志愿者行動等方式,參與貧困識別、扶貧調研、支醫助教、文化下鄉、科技推廣等扶貧活動。通過設立社會扶貧信息服務平臺和社會愛心捐助平臺,以建檔立卡貧困村、貧困戶信息為基礎,建立精準化、規范化的社會扶貧資源配置機制。
4、金融扶貧要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政府有關部門要圍繞貧困村和貧困戶,加快路、水、電、氣、房等基礎設施建設和產業培育步伐,為金融服務修渠引水;通過建立融資擔保、風險補償、小額信貸保險等機制和加大貸款貼息等方式,為貧困群眾貸款保駕護航,確保貧困戶貸得著、用得好、還得上。金融部門要將服務網點向貧困鄉鎮和貧困村延伸,確保到2015年,每個貧困村至少有一家金融機構(政策性、商業性、合作性)提供金融服務;通過降低存款準備金率、擴大支農再貸款、縮小存貸差等金融手段,鼓勵和引導金融資金流向貧困地區;要進一步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在擴大扶貧小額信貸、“雙聯”惠農貸款、婦女小額擔保貸款、農耕文明貸款、草食畜牧業和設施蔬菜產業貸款規模的基礎上,為貧困戶量身設計金融產品和服務,力爭到2015年,為有勞動能力、有致富愿望、有貸款需求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每戶提供3-5萬元、期限3年以上的小額信用貸款,扶持其發展生產、脫貧致富。要做好政府部門與金融部門的工作對接,按照“1236”扶貧攻堅行動的安排部署,共同研究確定金融扶貧支持的重點區域、重點產業、重點項目和扶持對象,建立金融機構與扶貧部門聯合調研、共同論證、聯席會議、信息共享、密切配合的長效聯動機制。
通過以上措施,努力實現:
--“五到村”:目標任務到村、規劃計劃到村、項目資金到村、幫扶責任到村、監測管理到村。實現“七有”:有主導產業、有專業合作社、有教學點和衛生室、有敬老所和幼兒園、有綜合性村民活動場所、有金融網點覆蓋、有綜合商業服務、有良好的村容村貌。
--“六到戶”:結對幫扶到戶、脫貧計劃到戶、項目安排到戶、產業培育到戶、跟蹤監測到戶、效益落實到戶。實現“八有”:有安全住房,有安全飲水,有基本農田,有增收產業,至少一人有技能資質證書,有基本社會保障,實現家里有余糧,手頭有余錢。
--“七到人”:“兩后生”等學歷型技能培訓落實到人,中等職業教育免除學費和助學金政策落實到人,農村義務教育、職業教育和學前教育落實到人,農村低保、新農合、五保供養等政策落實到人,計劃生育獎勵政策(如少生快富工程)落實到人,增收產業技術培訓落實到人,創業性、開發性、公益性就業崗位安置措施落實到人。
(三)實時監測,動態化管理
以甘肅扶貧信息網絡為依托,建立上聯“全國扶貧信息網絡系統”、下接貧困縣、鄉、村的“一平臺、兩系統”扶貧對象動態化信息管理體系。
1、建立貧困戶動態化信息管理系統。以村為基本單位,設立村級信息監測管理平臺,每個貧困戶逐戶建立收支臺賬,常年記錄,每年底在村內公示,接受監督。每年對貧困戶幫扶措施落實情況和效果進行評估總結,對收入變化情況進行核算分析,及時更新有關數據,準確掌握脫貧情況。
2、建立貧困村動態化信息管理系統。以貧困戶動態化信息管理為基礎,各縣(區、市)建立信息監測管理平臺,對貧困村扶貧項目實施、扶貧任務完成、收入增長以及脫貧目標實現等情況進行動態監測,每年更新一次。
3、信息共享,互聯互通。建立全省扶貧信息管理平臺,實現省、市、縣、鄉、村上下之間,扶貧系統內部,扶貧系統與行業部門、金融機構、幫扶單位之間的互聯互通、信息共享,為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及時提供準確數據資料,使其明確扶持對象,掌握著力重點。
(四)落實責任,精準化考核
1、完善制度。進一步完善對市(州)、縣(市、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扶貧業績考核、對相關部門扶貧工作考核以及對片區縣和插花縣扶貧績效考核的指標體系和評價辦法,增設精準扶貧考核的內容、指標,落實對考核結果的運用,全面建立以精準扶貧為導向的獎懲機制。
2、細化責任。把建檔立卡貧困村、貧困戶實現“六大突破”的各項任務和增收減貧目標分解到各級各部門,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實行定位、定量、定時的精細化考核,獎優罰劣,確保幫扶措施和責任落到實處。
3、強化措施。把建檔立卡的質量、與到村到戶到人項目的銜接情況、動態管理情況等,作為考核扶貧工作成效、工作水平的主要依據和資金分配因素之一,與業績考核、資金分配、項目安排直接掛鉤。
4、加強平時考核和過程考核。充分利用“一平臺、兩系統”,建立對建檔立卡貧困村、貧困戶信息查詢、項目跟蹤、資金監管、意見反映、舉報投訴等實時監測考核機制。通過隨機抽查、抽樣調查、現場督查等方式,加強對整村推進、互助資金、小額信貸、技能培訓等扶貧項目實施過程的檢查,及時發現、分析研究并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
四、保障措施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實施精準扶貧,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明確要求,也是貧困群眾的熱切期盼。通過建立精準扶貧工作機制,變“大水漫灌”為“精確滴灌”,必將從根本上解決扶貧工作底數不清、情況不明、指向不準、針對性不強等老大難問題,使整體推進與扶貧到戶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確保扶貧資金發揮最大效益,脫貧目標如期實現。各級黨委、政府和參與扶貧開發的部門、單位、企業、組織,都要從我省“四個尚未根本改變”的省情實際,充分認識精準扶貧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加強領導、靠實責任,組織動員各方面力量,一切工作圍繞貧困村、一切措施針對貧困戶,幫助扶貧對象盡快脫貧致富。
2、完善體制,明確責任。堅持省里統一領導、部門密切配合、市州協調推進、縣為責任主體、黨政一把手負總責的領導體制和扶貧開發目標責任制。省級主要負責政策研究、規劃指導、監督檢查和績效考核等工作;市州主要負責項目審查備案、資金項目監管、進度監測、監督檢查、績效考核等工作;縣級是管理的主體,負責規劃編制、計劃審批、資金使用、項目實施、檢查驗收等工作;鄉鎮主要負責政策宣傳、群眾發動、任務落實、組織實施、監測統計等工作。要進一步建立健全、修訂完善扶貧項目、資金的各項管理制度、辦法、實施細則等,使管理方式、程序、內容更加符合精準扶貧的要求。
3、因地制宜,分類指導。58個片區特困縣特別是“兩州兩市”中的特困縣,要根據貧困人口集中分布的實際情況,打好“整體戰”,重點瞄準貧困村實施精準扶貧。17個插花貧困縣和其他11個縣,貧困人口少而且分散,應實行到戶到人的精準扶貧,打好“殲滅戰”,定點消除。到戶扶貧要差別化對待,對有勞動能力的農戶實施產業覆蓋和技能培訓,使他們增加收入;對于沒有勞動能力的困難戶,發揮低保等社會保障措施的“兜底”作用,解決基本生活問題。在全面抓好全省精準扶貧工作的同時,確定具有代表性、基礎工作較好的臨洮縣、康縣、清水縣、靜寧縣、寧縣、卓尼縣、康樂縣、天祝縣等8縣為精準扶貧示范縣,總結經驗,示范帶動。
4、健全制度,強化監管。建立扶貧系統項目監管責任人制度。省、市、縣三級扶貧辦主要領導對項目監管負總責,分管領導是第一責任人,相關部門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監管的主要內容是到村到戶到人項目的資金使用、項目實施、效益發揮和群眾受益等情況。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開展項目監管工作,掌握項目啟動、資金到位和項目進展等情況,認真研究到村到戶到人項目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進措施和建議,不斷提高項目管理水平和資金使用效果。直接責任人要對項目日常監管工作和“一平臺、兩系統”動態管理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及時性負責,要認真、按時、高質量地完成各項監測管理任務。
5、建立干部駐村幫扶工作制度。以縣為單位,在6220個貧困村全面實行駐村扶貧工作隊制度。在現有“雙聯”行動確定的幫扶關系基礎上,為每個貧困村選派3名以上有事業心、有經驗、有能力、有市場經濟頭腦,想干事、會干事、能干事的干部,組成駐村扶貧工作隊,隊長駐村工作,任期3年。工作隊協助村黨支部和村委會摸清貧困底數,分析致貧原因,制定扶貧規劃、增收計劃和脫貧計劃,協調幫扶資源,組織項目實施,監督資金使用,監測項目效益;幫助貧困村建立互助資金協會和專業生產合作社,提高貧困戶的組織化程度;深入農戶宣傳政策、傳播知識、推廣技術、發展增收項目、拓展增收渠道;協助金融機構開展貸前調查和貸后管理,落實各項惠農貸款和扶貧小額信貸,解決貧困戶發展資金短缺問題。省扶貧攻堅行動協調推進領導小組制定《駐村扶貧工作條例》,確定工作任務,建立培訓考核、激勵約束機制,確保隊長明確、隊員落實,紀律嚴明、作風扎實,工作得力、成效顯著,使扶貧工作隊成為群眾歡迎、干部滿意的脫貧“催化劑”和致富“助推器”。
6、加強基層扶貧隊伍建設。加強縣、鄉扶貧隊伍建設,適應精準扶貧工作需要。58個片區縣扶貧部門要設立專門的內設機構,負責對建檔立卡貧困村、貧困戶的日常監測管理工作;扶貧任務重的鄉鎮要設立扶貧工作站、配備扶貧專干,負責建檔立卡、數據監測、資金監管、項目管理、績效考核、典型總結推廣等工作;貧困村要進一步加強村級組織建設,通過下派、引進、選調大學生村官、干部掛職和駐村扶貧工作隊等方式優化充實村級班子,提升村干部整體素質,形成堅強的戰斗堡壘,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