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和負面清單 1
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
(一)履行“一崗雙責”責任
1.在局黨支部日常工作中,協助完成黨風廉政建設有關工作。認真落實上級黨委、紀委(紀檢組)和就業局黨支部的決策部署,主動分擔主體責任;
2.抓好教育股、人事股、招生辦、督導室、教師培訓中心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嚴格廉潔從政各項規定,有效防范職責范圍存在的腐敗風險點,并提出防控措施。
(二)強化知紀明紀
1.深入學習《黨章》與《廉政準則》以及作風方面相關規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條例,增強尊崇敬畏意識,熟知紀律要求,明確行為底線;
2.堅決反對“四風”,主動凈化“社交圈”、“朋友圈”和“生活圈”,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
(三)加強日常監管
1.對分管業務股室黨員干部加強教育,年內講授廉政黨課不少于1次,聽取工作匯報不少于4次;
2.開展廉政約談全覆蓋;
3.對廉潔從政、改進作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情況監督檢查不少于2次;
4.加強對黨員干部8小時之外社會交往、生活交往的監管,堅持抓早抓小,及時提醒糾正干部身上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
(四)推進預防腐敗
1.督促分管股室健全完善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建設以及“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落實,做好廉政風險防控工作;
2.加強對黨支部民主生活會現場指導和監督,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等。
(五)當好廉政表率
帶頭遵守黨紀國法,嚴格執行廉潔從政和改進作風各項規定,管好自已、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監督。
二、黨風廉政建設負面清單:
不允許出現我局“四風”問題;嚴禁出現對報告、約談、誡勉談話等制度落實不力,不能嚴肅追究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問題。不允許放松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管理,私設“小金庫”等問題。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和負面清單 2
學校中層以上領導干部:
根據中央和省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有關規定,學校黨委制定了《黨委(總支)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紀委履行監督責任任務和負面清單》。為使我校各級領導干部責任更加清晰、任務更加明確,切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1).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和負面清單(35條)
(2).黨風廉政建設學習心得體會范文3篇
(3).黨風廉政建設警示教育學習心得體會5篇
(4).黨風廉政建設學習心得體會匯總(三篇)
(5).2021年社區干部黨風廉政建設學習心得體會
(6).2021年黨員干部黨風廉政建設學習心得體會
(7).2021年黨風廉政建設學習心得及體會5篇
(8).2021年機關干部對黨風廉政建設學習心得體會
(9).2021年黨員干部學習黨風廉政建設心得及體會5篇
(10).2021年個人黨風廉政建設心得體會
一、各級領導干部要結合自身負責部門的實際,認真排查黨風廉政建設的薄弱環節和存在問題,整理出問題清單,制定出相應的整改清單,確保責任落實可行可查。
二、要定期對責任清單內容進行修訂,確保責任落實行得通、做得到,推動我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不斷取得新成效,營造風清氣正、創業干事的良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