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是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維護農村穩定,加快農村經濟發展,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確保農村改革發展順利進行的重要保障。下面是思而學教育網小編收集的廉潔勤政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希望大家會喜歡!
【廉潔勤政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1】
農村基層黨組織基數大,黨員人數多,同廣大群眾最接近、最密切,農村黨員干部的一言一行,直接影響著黨和政府在群眾中的威信以及建設的步伐。因此,應及時解決基層組織在黨風廉政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從而推動反腐敗斗爭的深入開展。
一、當前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
當前,各級基層黨組織在貫徹中央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方面,各項工作卓有成效,地方基層組織的黨風廉政建設的發展勢頭總體是比較好。但是,要適應新形勢、新要求,我們必須清醒地看到,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仍然存在不少問題。 一是農村基層黨組織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缺乏緊迫感和責任感,認為抓黨風廉政建設是軟指標,因此一些鄉鎮把責任制工作沒有被擺上應有位置,只部署不檢查,只發文不落實,總體給人的感覺就是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二是有些鄉鎮的決策民主化、政務公開化程度不高。決策程序不夠到位,決策的科學性、可行性沒有必要保證;政務公開不規范、不經常,沒有為推進民主管理發揮應有的作用。三是一些鄉鎮干部認為黨風廉政建設在農村各項改革中促進作用不夠,尤其是在農村稅費改革之后,認為只要村級財務雙代管落實到位,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也就算做到位了。四是在建設的新的歷史時期,中央對三農”投入不斷加大,就如何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認真落實中央一系列惠民政策,主動思考的不夠,抓黨風廉政建設與新農村建設的聯系還不夠密切,黨風廉政建設的實際成效還不夠明顯。 五是基層少數黨員干部廉潔從政意識不夠強,工作作風簡單粗暴。還有一些農村黨員干部自身素質不高、形象不佳、作風不正。群之間引發矛盾,成為群眾上訪的熱點,影響了基層社會的穩定。
二、產生的問題的主要原因
1、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不完全到位。平時由于各項基層工作任務繁重,再加之鄉鎮搞宣傳教育的軟硬件設施不夠,許多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不能夠深入開展,反腐倡廉“大宣教”的氛圍和格局在農村中尚未完全形成。故而開展黨風廉政教育的針對性也不強,主動抓黨紀條規的學習教育也不力,導致農村黨員接受教育的機會不多;還有就是一些單位開展黨風廉政建設教育的形式單一,抓先進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不夠,使黨風廉政教育沒有發揮應有的效果。
2、制度不夠規范和完善,監督制約不夠有力。由于基層群眾民主意識淡薄,缺乏參事議事決事能力,再加上少數村干部工作專制搞家長制,決策的民主程度不夠,在村級財務處置、扶貧款物、土地轉讓款,以及上級各種惠農政策性補貼的使用等群眾關注的重大事項上,缺少規范的操作制度和必要的制約手段。有的既使建立有制度也不能從實際出發,而是照搬照套,制度、規章定了不少,真正能夠實際管用的卻很少,更談不上實施責任追究。
3、基層紀檢組織建設不夠完善。鄉鎮實行綜合配套改革后,鄉鎮這一級領導干部配備相對緊張,導致鄉鎮紀委書記分管工作較多較雜,難以把主要精力放在紀檢監察工作上,而配備的紀檢干事基本上都是兼職,力量顯得薄弱,與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現實任務不相適應。
4、黨內監督不能有效開展。尤其是在村一級,黨員干部主動監督少,有些黨員干部怕報復、怕傷和氣,不敢監督,不愿監督,也不會監督。加之黨務,政務、村務公開不夠規范,一般干部對一些敏感、重大的問題了解的少,想監督而又不便監督。有的在民主生活會上講究一團和氣,輕描淡寫,不批評別人,也不愿別人批評自己。在村干部使用上,有的鄉鎮重使用輕管理,認為只要村干部能完成工作任務,不出事,就是好干部。往往對村干部出現的問題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政策。造成懲治不嚴,監管乏力,使問題越積越多,引起群眾越級上訪,引發農村社會不穩定因素。
三、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對策和措施
1、加強教育提高認識,筑牢農村黨員干部拒腐防變思想防線。在農村黨員干部中開展黨風廉政教育,是提高基層干部隊伍素質,筑牢拒腐防變思想道德防線的重要內容。首先要下大力氣抓先進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一方面利用身邊的廉政先進典型,開展“廉潔從政,從我做起”的主題教育活動;一方面以生動的案例為教材,多角度解剖,深挖根源,使黨員干部接受教訓得到警示,明確行為規范,知道什么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做了會產生什么樣的后果,由此強化廉潔自律行為。其次要結合第三批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大力加強廣大農村黨員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通過樹典型、揚正氣、找差距、查問題、抓整改,切實解決自身存在的問題,達到互相幫助、共同進步的目的。再次要充分發揮基層黨校陣地作用。把黨風廉政教育作為黨員干部培訓的必修課,形成黨風廉政教育工作的制度化,經;。同時要認真落實黨委主要負責人講黨風廉政課、作反腐敗形勢報告等制度,教育廣大農村黨員干部要帶頭遵守黨紀國法,注重加強農村干部對黨的方針政策的教育學習,提高干部的政策水平和按黨的方針政策辦事、運用方針政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2、健全完善制度,構建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制度體系。一是要健全村“村兩委”換屆選舉制度。切實加強對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的領導,嚴格按標準選人,把黨性強覺悟高的經濟能人、致富能人、理財能人、治“亂”能人推上村干部崗位。二是要健全完善農村財務管理,黨務、政務、村務公開制度。要著力加大黨務公開、政務公開、村務力度,糾正在推行公開上存在的重形式、輕實效,制度不健全等問題。充分發揮廣大群眾在政務公開、村務公開中的主體作用,把群眾關心、關注的熱點問題作為重點,強化中央對“三農”一系列支農惠農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使廣大農民群眾充分感受到黨的政策溫暖和優越性。三是深入貫徹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抓黨風廉政建設,重在強化領導干部責任。要完善縣、鄉鎮、村三級黨風廉政建設領導責任制體系,把黨風廉政建設與經濟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檢查、一起考核,建立責、權相統一的目標管理考核機制,結合和諧社會和建設實際把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具體化,變“軟任務”為“硬指標”。從而形成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總體工作有人管,具體工作有人抓,任務明確、責任到人、成效明顯的工作局面。
3、加強黨內監督,完善監管機制。要按照《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農村基層干部廉潔自律若干規定(試行)》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與執行民主集中制,開展民主評議黨政部門等相配套的機制制度,暢通黨員群眾參與黨的監督渠道,形成黨員和群眾便于監督、敢于監督、樂于監督的格局。
4、加大查處力度,強化責任追究。要堅持糾建并舉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注重抓住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整治基層行業不正之風。對群眾上訪和舉報的各類信件,及時處理。尤其是要嚴肅查處那些嚴重影響改革、發展穩定的案件、嚴重侵害群眾權益的案件。要制定和完善規范的責任追究具體辦法,落實“一案雙查”制。同時,做到寬嚴相濟,既要敢于運用紀律處分手段,還要善于運用誡勉談話、整改通知書、通報批評、責令辭職、免職等組織處理手段,督促黨員領導干部切實按工作分工履行職責。要注意解決一些地方和部門存在的保護主義、好人主義以及執紀不嚴的問題,充分運用紀律的各種手段維護黨風的純正性。
【廉潔勤政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2】
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作為反腐倡廉的重要組成部分,由于受到宣傳教育不到位、民主監督不完善、查處力度不夠大等多種因素的影響,目前仍存在著一些突出問題需要在實踐中探索解決。
一、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意義
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是黨的建設的重要內容。當前,農村正處于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的新發展階段,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是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迫切需要。黨的基層組織是黨在農村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也是黨領導和執政的重要基礎。農村基層黨組織和干部的作風如何,是否公正清廉,直接影響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聲譽與形象,影響黨的執政基礎和執政地位。
(二)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是維護政令暢通,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農村全面貫徹落實的重要保證。農村基層黨組織,是黨團結帶領農民群眾建設的戰斗堡壘,是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領導者、組織者和推動者。當前農村改革、發展的任務十分繁重,農村基層干部的政治素質和執行力如何,直接關系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能否在農村真正落到實處。
(三)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是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糾正損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的具體措施。農村基層黨組織和廣大基層干部直接面對人民群眾,是黨保持與人民群眾密切聯系的紐帶和橋梁,能否自覺抵制和克服各種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直接關系到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系到農村基層的社會、政治穩定。
二、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取得的新成效
近年來,在各級黨委、政府和紀委的正確領導下,農村基層組織全面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取得了積極成效。
(一)述廉制度增強了廉政意識。自2002年中共十六大提出述廉制度后,我國基層黨組織在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創新方面又取得了一項新進展。述廉制度要求村級干部在鄉(鎮)黨委、政府的統一組織下,每年開展一次述職述廉活動,內容包括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情況,落實村民代表大會議案情況,為群眾辦實事情況和重大項目建設情況,本人執行廉潔自律規定情況等。通過述職述廉,擴大了群眾的知情權,提高了社會透明度,也加強了對基層干部的監督,起到了防微杜漸、警鐘長鳴的作用。
(二)專項整治起到了震懾作用。近幾年我國持續開展農村基層干部隊伍突出問題專項整治,通過集中查辦農村部分干部截留、挪用、侵占、貪污國家支農惠農強農資金和征地補償費,侵占集體資金、資產、資源,非法買賣、出租集體土地問題;農村少數基層干部涉黑涉惡,“以黑治村”,敲詐勒索,欺壓群眾,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問題;在基層組織選舉中拉票賄選、偽造選票、篡改選舉結果等嚴重違反組織人事紀律問題;少數基層干部借婚喪喜慶收錢斂財、揮霍公款等違紀違法問題,有效地震懾了腐敗分子,挽回了經濟損失,教育了黨員干部,增強了群眾對反腐敗斗爭的滿意度和信心。
(三)民主評議規范了政風行風。近年來,經過不斷的探索和實踐,民主評議政風行風活動在全國普遍推行,逐步成為依靠人民群眾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深入發展的一種有效形式。以我縣為例,,來自社會各界群眾代表組成評議員,重點圍繞機關作風建設、廉政建設、依法行政等方面,對全縣22個行政管理單位、39個行政執法單位和31個公共服務單位進行評議,向各單位提出質詢意見74條,下達《整改通知書》 13份,確定整改事項42條,對先進的單位進行表彰獎勵,對落后的單位給予批評追責,為糾正工作作風、查擺自身問題作出了重要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