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分認識開展“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的重要意義
開展“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是深入學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聚焦和整改巡視中發現的普遍性問題,全面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進一步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深入開展的重要部署和行動。廣大司法行政系統干部職工務必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省市部署要求上來,立足大局,充分認識開展此次專項行動的重要意義。
(一)開展專項行動是堅持全面從嚴治黨,推進“兩個責任”落實的重要舉措。全面從嚴治黨是各級黨組織的職責所在,各級黨組織及其負責人都是責任主體。在落實“兩個責任”上,一些單位和部門還存在著“喊在黨委、干在紀委”,行動上缺抓手、以監督責任代替主體責任的問題。有些原來由紀委牽頭的治理亂收費亂攤派、專項資金綜合治理、清理違規配車用車等工作,經過“三轉”交給了有關職能部門,但承接推進力度還不大,成效不明顯。這次專項行動選擇九個方面的突出問題開展集中治理,旨在通過嚴格的督導檢查和責任追究,強化各級黨員領導干部管黨治黨的責任意識,層層傳導反腐敗工作壓力,促進“兩個責任”落到實處。
(二)開展專項行動是加大巡視整改力度,解決存在問題的有力抓手。十八大以來,黨中央、省委、市委把巡視工作擺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確了巡視工作方針,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中心任務,緊緊圍繞“四個著力”“六項紀律”,發現問題、形成震懾。這次“一問責八清理”所針對的問題,都是巡視工作中發現的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
(三)開展專項行動是營造風清氣正、干事創業政治生態的客觀需要。目前,我市正處在深化改革、轉型升級、爬坡過坎的關鍵時期,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和提升干部精神狀態至關重要。這次專項行動既要大力解決亂收費、亂攤派、有章不循、有規不依等亂作為的問題,也要著力解決懶政怠政、不作為、不在狀態的問題,對于優化發展環境、推進重點工作落實,促進各級黨員干部振奮精神干工作、夙興夜寐抓發展,對于營造良好的政治生態、法治氛圍和社會環境,促進 “十三五”起好步、開好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突出抓好“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的主要任務
(一)“一問責”
對黨的領導弱化、主體責任缺失,管黨治黨不力、發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抓住典型,嚴肅問責,公開處理。主要任務是:依據《河北省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和市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辦法(試行)》,認真梳理問題線索,規范問責程序,加大問責力度,嚴肅問責和通報曝光一批落實“兩個責任”不力的典型,倒逼“兩個責任”落實。重點解決4個方面問題:
1.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問題。著力解決執行中央和省市委決策部署和局黨組的工作安排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陽奉陰違、妄議中央,拉幫結派、搞團團伙伙,重大問題不請示不報告等問題。
2. 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弱化問題。著力解決黨的組織不健全,黨政不分、黨不管黨、黨的領導弱化,落實民主集中制等黨內法規制度不到位等問題。
3. 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缺失的問題。著力解決黨委落實責任不力,致使“四風”和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多發頻發,出現嚴重違規違紀問題,巡視整改不落實等問題。
4. 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缺位的問題。著力解決紀委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失之于寬、松、軟,該立案的不立案,該處分的不處分,該移交的不移交,該問責的不問責等問題。
(牽頭單位:紀檢組,負責人:徐紅建)
(二)“八清理”
1. 對超職數配備干部、違規進人問題進行清理。主要任務是:堅持從嚴從實、綜合治理、分工負責、分級管理的原則,結合上級組織部門部署的超職數配備干部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加大清糾力度,完善規章制度,嚴明工作紀律,全面促進和增強干部選拔任用和機關事業單位進人工作的規范化和程序化。重點解決2個方面問題:
(1)超職數配備干部問題。著力解決超出核定的領導職數配備干部;以“低職高配”等形式超機構規格提撥干部;違規設置“助理”“顧問”等領導職務名稱配備干部;出臺“土政策”,用職務職級待遇獎勵領導干部,違反規定提高干部職級待遇;突破比例限額、超出規定范圍,變相設置非領導職數配備干部等問題。
(2)違規進人問題。著力解決冀組通字[2013]36號文件下發之后,未通過公開招錄、招聘、調任、政策性人員安置進入事業單位人員;超編、混編、混崗進入人員;未經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部門單位自行進入正式人員等問題。
(牽頭單位:政治部,負責人:白平)
2.對違規公費出國(境)、公款旅游問題進行清理。主要任務是:突出問題導向,查找工作漏洞,嚴格執行外事工作紀律,堅決清理和查處20I5年以來在因公臨時出國(境)活動中的違規違紀行為,進一步完善有關規章制度,確保因公臨時出國(境)工作健康有序開展。重點解決3個方面問題:
(1)虛報出國(境)任務、審核把關不嚴問題。著力解決出訪團組無明確公務目的和實質內容,超出組團單位業務主管范圍,派較高級別人員執行較低級別人員能完成的任務,以虛假身份出國(境)等問題。
(2)違規使用出國(境)經費問題。著力解決未按規定辦理經費先行審核或未執行經費審核意見,違規擴大出國(境)經費開支范圍,擅自提高經費開支標準,虛報團組級別、人數、國家數、天數等套取出國(境)經費,到下屬單位或使用虛假發票報銷出國(境)費用等問題。
(3)借機公款旅游問題。著力解決出訪團組未嚴格按照批準事項行事,擅自延長在外停留時間、改變行程路線、借機公款旅游,回國后未按規定公示實際執行情況等問題。
(牽頭單位:計財處,負責人:楊現平)
3. 對亂收費、亂攤派問題進行清理。主要任務是:全面清理、嚴肅糾正各種亂收費、亂攤派行為,建立于法有據、科學規范、公開透明的監管機制,堅決防止問題反彈,切實保障基層和群眾利益,進一步優化經濟社會發展環境。重點解決3個方面問題:
(1)行政事業性亂收費問題。著力解決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范圍;收費單位或收費項目被撤銷后不終止收費;在國家和省政府規定之外,對企業進行檢查、評比、達標、升級、評優、鑒定、考試等活動并從中收費等問題。
(2)行政許可中介服務違規收費問題。著力解決無法定依據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項目及收費;能通過事中事后監管解決的事項,仍設定中介服務并收費;現有或已取消行政審批事項,轉為中介服務并收費;借助行政權力壟斷經營、強制服務、強行收費等問題。
(3)亂攤派問題。著力解決除法律法規和省、市政府規定之外,要求單位和個人集資;除發生重大緊急情況外,要求單位和個人贊助、資助和捐贈財物;憑借職權強行要求參加有償培訓,訂閱圖書報刊音像制品,購買不需要的技術業務資料或者器材等問題。
(牽頭單位:計財處,負責人:楊現平)
4.對領導干部經商辦企業及其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問題進行清理。主要任務是:堅持分級負責、分級管理,立足教育與監督,摸清情況、發現問題、嚴肅糾正、嚴格追責,探索建立長效監督制度,促進領導干部廉政建設。重點解決5個方面問題:
(1)領導干部參與或變相參與經商辦企業。
(2)領導干部親屬在其管轄的地方和業務范圍內從事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沖突的經商辦企業、社會中介服務等活動。
(3)領導干部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和優惠條件。
(4)領導干部之間利用職權互相為對方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條件。
(5)國有企業負責人親屬做關聯生意;涉嫌利益輸送。
(牽頭單位:政治部,負責人:白平)
5.對滯留截留套取挪用財政專項資金特別是涉農資金問題及其他違反財經紀律的問題進行清理。主要任務是:深入清理和糾正滯留截留挪用財政專項資金問題,重點解決在專項資金申請、分配、撥付、管理、使用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特別是弄虛作假、套取挪用涉農資金問題,健全機制。完善制度,提高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對違反財經制度其他問題進行清理整治, 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重點解決10個方面問題:
(1)利用資金、項目管理權,貪污、受賄,謀取私利。
(2)基層干部冒領、私分農民補貼資金和補償款。
(3)項目申報中弄虛作假,套取和騙取財政資金。
(4)截留、挪用財政專項資金。
(5)滯留、延壓項目資金。
(6)未經批準擅自變更項目實施內容、地點。
(7)政府公共資產閑置浪費問題。
(8)財務票據管理混亂,虛假發票、不規范票據、白條入賬及使用大額現金支出問題。
(9)私設賬外賬、“小金庫”問題。
(1O)基層干部貪污侵占集體資金、資產的問題。
(牽頭單位:計財處,負責人:楊現平)
6. 對市屬企業違規配車、用車問題進行清理。主要任務是:嚴格標準,嚴明紀律,全面清理和糾正違規配車、用車問題,切實扭轉在配車、用車上的不正之風,推動黨風廉政建設進一步加強。重點解決4個方面問題:
(1)違規配備公務用車問題。著力解決違規超標準配車;不符合配車條件的違規配車。
(2)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問題。著力解決使用公務用車辦理個人事務;以各種名義換用、借用、占用下屬單位或其他利益關系單位和個人車輛等問題。
(3)違規處置公務用車和費用問題。著力解決向出資企業和關聯企業轉嫁企業負責人公務用車購置(租賃)和運行費用;企業公務用車出售、報廢未按照國有企業資產處置規定執行或未實施公開拍賣,低價或無償出售給利益關系單位或個人等問題。
(4)違規發放公務交通補貼問題。著力解決超標準發放公務交通補貼;享受公務用車待遇,同時又以各種名目領取公務交通補貼;領導干部離職、退(離)休后,繼續領取公務用車補貼等問題。
(牽頭單位:計財處,負責人:楊現平)
7.對招標投標不規范、違規出讓土地、違反規劃調整容積率等問題進行清理。主要任務是: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全面清理和糾正招標投標不規范、違規出讓土地、違反規劃調整容積率等問題,完善機制,強化監管,營造良好的經濟秩序和發展環境。重點解決3個方面問題:
(1)招標投標不規范問題。著力解決規避招標及違法招標定標;串通招標、弄虛作假、通過掛靠資質、租借證書等以他人名義招標或中標后非法轉包;專家行為不規范、管理不統一;招標代理機構借用資質或超越資質范圍從事代理活動;應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市場交易的項目在場外交易;交易市場違規設立前置審批手續,增加交易環節等問題。
(2)違規出讓土地問題。著力解決出讓方案編制不全面,供地政策執行不嚴格,供地過程不規范,出讓價款征繳不合規,供后土地管理不到位等問題。
(3)違反規劃調整容積率問題。著力解決住宅用地容積率管理制度不健全,調整容積率法定依據不充分、程序不規范,違規調整容積率查處不及時,執行不到位等問題。
(牽頭單位:計財處,負責人:楊現平)
8.對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和懶政怠政、不作為、不在狀態問題進行清理。主要任務是:堅持精準查擺、精準施策、精準問效,全面清理和糾正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和懶政怠政、不作為、不在狀態問題,促進各級干部精神面貌明顯改觀、擔當意識明顯增強、服務效能明顯提高。重點解決4個方面問題:
(1)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問題。著力解決基層和窗口單位服務態度不優、服務質量不高、服務效率不快,高高在上、故意刁難、吃拿卡要,侵害群眾利益,傷害群眾感情的問題。
(2)懶政怠政問題。著力解決不愿意、不認真做事;工作拖拉,敷衍塞責;拈輕怕重,推諉扯皮;不思進取,得過且過;長期打不開工作局面,分管領域或本職工作始終處于落后狀態等問題。
(3)不作為問題。著力解決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對上級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大而化之;工作失管失察;遇到困難繞道走,碰到問題不擔當;漠視群眾切身利益,態度簡單粗暴等問題。
(4)不在狀態問題。著力解決精神萎靡,不想干事;脫離實際,盲目干事;精力分散,不務正業;對崗位職責和任務要求不明;深入基層擺樣子,聯系群眾走過場;紀律渙散,不守規章等問題。
(牽頭單位:辦公室、監察室,負責人:局領導)
三、嚴格"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的時間步驟
這次“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自2月開始至6月底結束,共分為3個階段:
(一)制定方案、動員部署階段(20I6年2月)。2月中下旬,牽頭領導和責任單位要聚焦問題,對本單位“一問責八清理”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二)集中清理、解決問題階段(20I6年3月初至6月初)。
各牽頭領導和責任單位,堅持問題導向,采取自查自糾、摸清底數、受理舉報、監督檢查、糾錯整改、追究責任等措施,集中開展清理整治工作。
活動辦公室設置投訴舉報電話:3060148,暢通問題反映渠道,并加強督導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強化監督執紀問責。
(三)完善制度、總結提高階段(20I6年6月)。各牽頭領導和責任單位,針對清理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深化改革、完善制度,鞏固清理成果,健全長效機制。同時對專項行動進行總結,梳理、歸納好的經驗做法。
四、確保"一問責八清理"各項要求落到實處
開展“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時間緊、任務重,政策性強、敏感度高,意義重大。各牽頭領導責任單位要嚴明責任、狠抓落實,確保各項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實處。
一要建立領導保障機制。成立邯鄲市司法局“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局黨組書記、局長任組長,其他局領導任成員,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對清理整頓組織、協調、督促、綜合等工作負責,工作涉及到的處長(主任)為第一責任人,負責“一問責八清理”活動具體工作。
二要建立分類處置機制。這次專項行動涉及到的問題性質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對馬上能解決的,要立行立改、盡快見效;對需要一定時間解決的問題,要明確目標,嚴格時限;對需要較長時間解決的問題,要完善機制,持續整改。各專項工作牽頭領導對清理工作中遇到的違紀違法問題,需要給予紀律處分和組織處理的,要及時向局黨組、紀檢組報告。要綜合運用批評教育、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多種方式解決問題,對于比較嚴重的典型問題,要依紀依法嚴肅查處,體現越往后執紀越嚴的要求。
三要建立制度防范機制。專項行動要堅持標本兼治,注重發揮制度的治本作用。圍繞突出問題,深入推進體制機制改革,重點做好制度的清理和立改廢工作,堵塞漏洞、防患未然,用制度鞏固問責清理的成果。要不斷提升制度的執行力,堅持執行制度沒有例外、違反制度嚴懲不貸,讓制度規定成為硬杠杠、“鐵籠子”,著力構建長效管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