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務必要立足大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把“一問責八清理”作為當前重要的政治任務、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舉措、落實“兩個責任”的創新舉措、建設經濟強市的重要保障來抓,堅決打贏這場必須打贏的攻堅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的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為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切實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促進政治生態優化,按照省委統一部署,經市委研究決定,在我市開展“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為確保專項行動有序開展、取得實效,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學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省紀委八屆六次全會精神,按照省委的部署要求,堅持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聚焦巡視發現的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加強組織領導,逐一清理整治,強化監督問責,完善規章制度,在全市集中開展“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著力解決黨的領導弱化、主體責任缺失、紀律松弛、有章不循、懶政怠政、侵害群眾利益等制約和影響我市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突出問題,進一步推動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努力營造風清氣正、擔當實干的政治生態,為全市加速轉型升級、跨越發展、綠色崛起進程,實現“十三五”良好開局提供有力保證。
二、組織領導
成立張家口市“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張維亮任組長,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武衛東,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王江,市委常委、市委組織部部長李兵任副組長,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
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市紀委常務副書記王秉冬任主任,市委副秘書長盧東宏,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張遷,市紀委常委、協作組組長王一飛,市紀委常委、協作組組長高云森任副主任。辦公室集中辦公,下設綜合組、紀律審查組、督導組、宣傳簡報組、保障組。
三、主要任務及責任分工
(一)“一問責”
對黨的領導弱化、主體責任缺失、監督責任缺位,管黨治黨不力、發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抓住典型,嚴肅問責,公開處理。
主要任務:依據《河北省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追究辦法(試行)》,認真梳理問題線索,規范問責程序,加大問責力度,嚴肅問責和通報曝光一批落實“兩個責任”不力的典型,倒逼“兩個責任”落實。重點解決四個方面問題:
1.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問題。著力解決執行中央和省、市委決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在貫徹上級政策中打折扣、搞變通;陽奉陰違、妄議中央,拉幫結派、搞團團伙伙,重大問題不請示不報告;片面追求政績,虛報浮夸等問題。
2.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弱化問題。著力解決黨的組織不健全,黨政不分、黨企不分,黨不管黨、黨的領導弱化,民主集中制堅持得不夠好、領導班子決策聽取意見不夠等問題。
3.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缺失的問題。著力解決黨委落實責任不夠到位,對黨風廉政建設抓得不緊,致使“四風”和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多發頻發,出現嚴重違規違紀,巡視整改不落實,領導干部以權謀私、貪污賄賂、頂風違紀,基層干部依仗職權優親厚友、吃拿卡要、謀取私利等問題;
4.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缺位的問題。著力解決監督責任落實不夠到位,對關鍵領域、重點單位,在專項資金使用、規劃管理、土地出讓等方面缺乏有力的監管措施;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失之于寬、松、軟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紀委、市監察局)
(二)“八清理”
1.對執行選任干部政策不到位、超職數配備干部、違規進人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堅持從嚴從實、綜合治理、分工負責、分級管理的原則,結合中央組織部部署的超職數配備干部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加大清糾力度,完善規章制度,全面促進和增強干部選拔任用和機關事業單位進人工作的規范化和紀律性。重點解決四個方面問題:
(1)執行選任干部政策不到位、越權管理干部問題。著力解決執行黨政領導干部交流制度、任職回避制度、試用期制度不到位;干部管理體制不順暢,越權管理干部等問題。
(2)執行機構編制職數規定不嚴格問題。著力解決未經批準設立機構、超職數配備干部,“低職高配”“黨政分設”;出臺“土政策”,用職務職級待遇獎勵領導干部,違反規定提高干部職級待遇;突破比例限額、超出規定范圍,變相設置非領導職數配備干部等問題。
(3)干部檔案管理使用不嚴問題。著力解決對干部檔案審核把關不嚴,發生干部檔案年齡涂改、前置學歷、跨臺階入學等問題。
(4)違規進人問題。著力解決冀組通字〔2013〕36號文件下發之后,未通過公開招錄、招聘、調任、政策性人員安置進入事業單位人員;超編、混編、混崗進入人員;未經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準,部門單位自行進入正式人員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責任單位:市編委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對違規公費出國(境)、公款旅游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堅持問題導向,查找工作漏洞,嚴格執行外事工作紀律,堅決清理和查處2015年以來在因公臨時出國(境)活動中的違規違紀行為,進一步完善有關規章制度,確保我市因公臨時出國(境)工作健康有序開展。重點解決三個方面問題:
(1)虛報出國(境)任務、審核把關不嚴問題。著力解決出訪團組無明確公務目的和實質內容,超出組團單位業務主管范圍,派較高級別人員執行較低級別人員能完成的任務,以虛假身份出國(境)等問題。
(2)違規使用出國(境)經費問題。著力解決未按規定辦理經費先行審核或未執行經費審核意見,違規擴大出國(境)經費開支范圍,擅自提高經費開支標準,虛報團組級別、人數、國家數、天數等套取出國(境)經費,到下屬單位或使用虛假發票報銷出國(境)費用等問題。
(3)借機公款旅游問題。著力解決出訪團組未嚴格按照批準事項行事,擅自延長在外停留時間、改變行程路線、借機公款旅游,回國后未按規定公示實際執行情況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審計局)
3.對亂收費、亂攤派,經費使用不規范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全面清理、嚴肅糾正各種“亂收費、亂攤派”行為,建立于法有據、科學規范、公開透明的監管機制,切實保障企業和群眾利益,優化經濟社會發展環境。認真貫徹《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堅持從嚴從簡,加強公務經費管理,建立健全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長效機制。重點解決五個方面問題:
(1)行政事業性亂收費問題。著力解決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范圍;收費單位或收費項目被撤銷后不終止收費;在國家和省政府、市政府規定之外,對企業進行檢查、評比、達標、升級、評優、鑒定、考試等活動并從中收費等問題。
(2)行政許可中介服務違規收費問題。著力解決無法定依據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項目及收費;能通過事中事后監管解決的事項,仍設定中介服務并收費;現有或已取消行政審批事項,轉為中介服務并收費;借助行政權力壟斷經營、強制服務、強行收費等問題。
(3)亂攤派問題。著力解決除法律法規和省政府、市政府規定之外,要求單位和個人集資;除發生重大緊急情況外,要求單位和個人贊助、資助和捐贈財物;憑借職權強行要求參加有償培訓,訂閱圖書報刊音像制品,購買不需要的技術業務資料或者器材等問題。
(4)“三公經費”超預算問題。著力解決“三公經費”嚴重超預算,預算與執行結果差異總額較大;違反財經紀律,私設“小金庫”等問題。
(5)獎金補貼發放不規范問題。著力解決違規發放加班費、防暑降溫費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審計局)
4.對領導干部經商辦企業及其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堅持分級負責、分級管理,立足教育與監督,摸清情況、發現問題、嚴肅糾正、嚴格追責,探索建立長效監督制度,促進領導干部廉政建設。重點解決六個方面問題:
(1)領導干部參與或變相參與經商辦企業。
(2)領導干部親屬在其管轄的地方和業務范圍內從事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沖突的經商辦企業、社會中介服務等活動。
(3)領導干部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和優惠條件。
(4)領導干部之間利用職權互相為對方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條件。
(5)領導干部濫用職權插手工程項目和物品采購為親友牟取利益。
(6)國有企業負責人親屬做關聯生意,涉嫌利益輸送。
(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責任單位:市工商局)
5.對滯留截留套取挪用財政專項資金特別是涉農資金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深入清理和糾正滯留截留挪用財政專項資金問題,特別是弄虛作假、套取挪用涉農資金問題,健全機制,完善制度,提高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重點解決在專項資金申請、分配、撥付、管理、使用過程中存在的六個方面問題:
(1)利用資金、項目管理權,貪污、受賄,謀取私利。
(2)基層干部冒領、私分農民補貼資金和補償款。
(3)在項目申報、房地產開發、土地出讓中弄虛作假,套取和騙取財政資金。
(4)擠占、截留、挪用財政資金、專項資金。
(5)滯留、延壓項目資金。
(6)未經批準擅自變更項目實施內容、地點。
(牽頭單位: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審計局、市委農工委、市農牧局、市水務局、市林業局、市扶貧辦、市發改委、市國土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環保局、市工信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鄉規劃局、市商務局、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市科學技術和地震局、市文廣新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衛計委)
6.對市屬企業違規配車、用車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嚴格標準,嚴明紀律,全面清理和糾正市屬企業違規配車、用車問題,切實扭轉在配車、用車上的不正之風,推動市屬企業黨風廉政建設進一步加強。重點解決四個方面問題:
(1)違規配備公務用車問題。著力解決企業負責人違規超標準配車;不符合配車條件的違規配車;企業虧損或者托管、重組脫困以及拖欠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期間,為企業負責人購置、更新公務用車等問題。
(2)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問題。著力解決使用公務用車辦理個人事務;以各種名義換用、借用、占用下屬企業或其他利益關系單位和個人車輛等問題。
(3)違規處置公務用車和費用問題。著力解決向出資企業和關聯企業轉嫁企業負責人公務用車購置(租賃)和運行費用;企業公務用車出售、報廢未按照國有企業資產處置規定執行或未實施公開拍賣,低價或無償出售給利益關系單位或個人等問題。
(4)違規發放公務交通補貼問題。著力解決超標準發放公務交通補貼;享受公務用車待遇,同時又以各種名目領取公務交通補貼;企業負責人離職、退(離)休后,繼續領取公務用車補貼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財政局)
7.對招標投標不規范、違規出讓土地、違反規劃調整容積率等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全面清理和糾正招標投標不規范、違規出讓土地、違反規劃調整容積率等問題,完善機制,強化監管,營造良好的經濟秩序和發展環境。重點解決三個方面問題:
(1)招標投標不規范問題。著力解決有的項目應招投標未招投標;規避招標及違法招標定標;弄虛作假,為單位或企業辦理虛假土地出讓手續或土地證明,置換不良資產,騙取國家財政資金;串通招標、通過掛靠資質、租借證書等以他人名義招標或中標后非法轉包;專家行為不規范、管理不統一;招標代理機構借用資質或超越資質范圍從事代理活動;應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市場交易的項目在場外交易;交易市場違規設立前置審批手續,增加交易環節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林業局、市水務局、市商務局、市政府法制辦)
(2)違規出讓土地問題。著力解決出讓方案編制不全面,供地政策執行不嚴格,供地過程不規范,出讓價款征繳不合規,供后土地管理不到位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國土資源局)
(3)違反規劃調整容積率問題。著力解決住宅用地容積率管理制度不健全,調整容積率法定依據不充分、程序不規范,違規調整容積率查處不及時,執行不到位;超核準容積率批復建筑面積,違規改變用地性質,應收未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鄉規劃局)
8.對懶政怠政、為官不為、不在狀態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堅持深入查擺、精準問效,全面清理和糾正懶政怠政、為官不為、不在狀態問題,促進全市各級干部精神面貌明顯改觀、擔當意識明顯增強、服務效能明顯提高。重點解決三個方面問題:
(1)不擔當、不作為問題。著力解決部門之間相互扯皮、難以協調和落實;重大工程推進緩慢,棚戶區改造、集中供熱多年不能徹底解決;一些地方多年工作沒有大的突破、大的起色;一些部門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致使違規領取失業金、違規享受城鄉低保、農村五保等問題。
(2)不會干、干不好問題。著力解決干部隊伍能力不足,干工作光有一腔熱情,但想不到點子上、抓不到根子上;對新形勢認識不深,對新政策把握不透,對新知識了解不多,謀發展缺乏創新,抓工作沒有套路等問題。
(3)不深入、不落實問題。著力解決在抓落實上要求提得多、落下去得少,研究得多、推動得少,浮在上面多,沉下去得少,有些工作長期落實不下去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
四、時間步驟
“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自2月開始至6月底結束,共分為三個階段:
(一)制定方案、動員部署階段(2月)。召開全市動員會,印發實施方案,對專項行動作出安排部署。2月下旬,市直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各縣(區)聚焦問題,細化方案,進行動員部署。
(二)集中清理、解決問題階段(3月初至6月初)。市直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各縣(區)按照市委統一部署,堅持問題導向,采取自查自糾、摸清底數、監督檢查、糾錯整改、追究責任等措施,集中開展清理整治工作。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督導檢查,對具體問題強化監督執紀問責。
(三)完善制度、總結提高階段(6月)。市直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各縣(區)針對清理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深化改革、完善制度,鞏固清理成果,健全長效機制。同時對專項行動進行總結,梳理歸納經驗做法。
五、保障措施
“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是落實省委要求,推動全市實施“十三五”規劃實現良好開局采取的一項重要措施,時間緊、任務重,政策性強、敏感度高,意義重大。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責任單位要加強領導,突出重點,強化措施,狠抓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責任單位要把“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牢牢抓在手上,成立工作機構,研究制定方案,精心組織實施。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必須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各專項小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要各負其責,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確保各項清理任務不折不扣落實。
(二)堅持分類處置。這次專項行動涉及的問題性質、表現形式和情形差異很大,必須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對馬上能解決的問題,要立行立改,盡快見效;對需要一定時間解決的問題,要明確目標,嚴格時限;對需要長期解決的問題,要完善機制,持續整改。要綜合運用批評教育、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多種方式解決問題,對于比較嚴重的典型問題,要依紀依法嚴肅查處,體現越往后執紀越嚴。
(三)健全長效機制。專項行動要堅持標本兼治,更加注重發揮制度的治本作用。圍繞突出問題,深入推進體制機制改革,重點做好制度的清理和立改廢工作,堵塞漏洞、防患未然,用制度鞏固清理成果。同時,要不斷提高制度執行力,堅持執行制度沒有例外、違反制度嚴懲不貸,讓制度成為硬杠杠、“鐵籠子”。
(四)強化責任追究。要有計劃、有重點地深入開展督導檢查,及時調度,特別是要用好抽查核實這個有力手段,隨時掌握進展情況。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工作進展情況的統計反饋工作,每周向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情況。對組織有力、成效明顯的,要予以表揚;對進展遲緩、效果較差的,要通報批評,限期整改;對搞形式走過場、虛以應付的,要進行嚴肅查處;對推諉扯皮、弄虛作假造成惡劣影響的,要嚴肅追究主管領導和主要領導責任,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