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國是“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重要內容,是實現“十三五”發展規劃必須堅持的重要原則和指導思想。抓關鍵少數,是實現“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必然要求,是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必然要求,是轉變發展理念、促進發展全局深刻變革的必然要求,是加強執政黨自身建設、走好的必然要求。無論當下還是長遠,其重要性和緊迫性都很突出。
抓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著力點是思想觀念、作風習慣和制度約束三個方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個人都沒有凌駕于憲法法律之上的權力,也沒有超越憲法法律之外的自由。領導干部雖然掌握一定權力,但在權與法之間,權由法定是每個領導干部頭腦中必須確立的法治觀念。解決少數領導干部存在的以權壓法、徇私枉法、有權就任性的問題,防止權力越界、權力濫用對法治的破壞以及由此產生的惡劣后果和影響,除了加強對領導干部的法治教育,促使領導干部知法、懂法、守紀外,還有三點十分重要。
第一,必須讓領導干部敬畏法紀,崇尚法紀,讓法紀精神成為領導干部心中最高的道德境界,成為不可或缺的思想素養,根深蒂固,牢不可破。
第二,必須讓領導干部把對法紀的敬畏和崇尚轉化為遵紀守法用法的法治思維方式、行為方式和生活習慣。領導干部一旦把對法律、紀律的敬畏和崇尚轉化為法治思維方式、行為方式,就能做到在法紀之內,而不是法紀以外,更不是在法紀之上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就能自覺地遵紀守法。
第三,必須以健全的制度約束領導干部和管理領導干部。關鍵少數在法治建設、法治實踐中的作用越來越突出,越來越成為全國聚焦點,要確保關鍵少數在全面依法治國中起引導、示范作用,而不是起否定、破壞作用,制度約束必不可少。制度約束具有根本性,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權不僅最牢靠,也最經久。要用好的制度選人,嚴把入口關,把法治素養作為考察干部德才情況的重要內容,不具備法治素養的人,不讓其進入干部隊伍,更不準進入關鍵領導崗位。
雖然全面依法治國和全面從嚴治黨任重而道遠,但是只要抓住、抓好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確保率先垂范,帶頭遵紀守法、學法用法,讓人民群眾看到榜樣的力量,從而崇尚法治,相信法治權威,相信公平正義,我們前進道路上的困難就更容易克服,任務也更容易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