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親屬一般指發展對象的父母、配偶、子女,自幼撫養其長大的養父母和由其撫養的養子女。長期同本人一起生活、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必要時也應了解他們的政治情況。
一、什么是直系親屬?直系親屬包括哪些人?
直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根據路程遠近,企業還應另外給予職工路程假。職工在休喪假和路程假期間,企業均應當照常發放職工工資。
爺爺、奶奶是直系親屬,但依據國家對于喪假的規定不在使用喪假的范圍。
目前我國的法律對于直系親屬定義、范圍比較模糊,一般認為直系親屬的范圍廣于直系血親,主要分為以下幾類:
(一)直系親屬不僅包括自然血親還包括擬制血親,直系血親只包括自然血親。例如:父母,子女。直系血親僅指親生父母和子女,直系親屬既包括親生父母和子女,還包括養父母和子女以及有撫養和贍養關系的繼父母和繼子女。
(二)直系親屬包括部分直系血親和配偶。例如:在戶口和有些表格中直系親屬為:配偶,父母,子女三者。
(三)直系親屬包括直系血親、配偶、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例如:有些喪假的適用條件為:配偶、子女、父母,(外)祖父母,(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的死亡。這里的血親包括擬制血親。
(四)直系親屬包括直系血親,配偶,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例如:會計回避制度中的“直系親屬”,《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解釋為: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配偶親關系。
可見對于直系親屬是否包含公婆或兄弟姐妹是法的價值判斷的結果,沒有一個可以固定的范圍。
直系血親是指有著直接血緣關系的親屬,即生育自己的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親屬,包括直系長輩血親(生育自己的)和直系晚輩血親(自己所生育的),如父 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等。旁系血親是指有著間接血緣關系的親屬,即非直系血親而在血緣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親屬,包括在輩分上同自 己相當的旁系同輩血親、在輩分上高于自己的旁系長輩血親以及在輩分上低于自己的旁系晚輩血親。
我國《民法典》是以血親之間的"代"來計算親屬關系的遠 近,"代"的計算方法為一輩一代。在計算直系血親時,以自己為一代,然后由自己向上或者向下數,向上數至父母為第二代,數至祖父母為第三代;向下數至子女 為第二代,數至孫子女為第三代,依此類推。
二、為什么近親不可以結婚
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近親婚配的夫婦有可能從他們共同祖先那里獲得同一基因,并將之傳遞給子女。如果這一基因按常染色體隱性遺傳方式,其子女就可能因為是突變純合子而發病。因此,近親婚配增加了某些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疾病的發生風險。近親婚配使子女中得到這樣一對純合或 相同基因的概率,稱為近婚系數。
一對夫婦,如在曾祖父以下世代有共同祖先,就算是近親結婚。表兄妹結婚,就是較常見的近親結婚。大多數 國家都不鼓勵近親結婚,甚至禁止近親結婚。近 親結婚,后代的死亡率高,并常出現癡呆、畸形兒和遺傳病患者。這是由于近親結婚的夫婦,從共同祖先獲得了較多的相同基因,容易使對生存不利的隱性有害基因 在后代中相遇(即純合),因而容易出生素質低劣的孩子。據世界衛生組織估計,人群中每個人約攜帶 5 ~ 6 種隱性遺傳病的致病基因。在隨機婚配(非近親婚配)時,由于夫婦兩人無血緣關系,相同的基因很少,他們所攜帶的隱
性致病基因不同,因而不易形成隱性致病基因的純合體(患者)。而在近親結婚時,夫婦兩人攜帶相同的隱性致病基因的可能性很大,容易在子代相遇,而使后代遺傳病的發病率升高。下表列舉了幾種隱性遺傳病,表明近親結婚后代的發病率是非近親婚配后代發病率的數倍。
三、近親是指幾代以內
近親是三代以內的直系、旁系親屬為近親,父母兄弟姐妹、表堂親等等。我國法律禁止近親結婚,是指禁止直系血親以及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結婚;
直系血親簡單地說,就是生養你的,以及你生養的。舉個例子,父親與女兒,母親與兒子,以及爺爺與孫女,姥姥與外孫等等;
禁止結婚的旁系血親是指雙方有共同的祖先,且在三代以內的。
具體的算法:從你開始算起,你自己一代,你父親就是二代,你祖父就是三代,你曾祖父就是四代(你與母親那邊的血緣關系,跟父親這邊的是一樣的。)
如果男女雙方的共同祖先是在三代以內的,那就禁止結婚。如果是在三代以外的,法律是允許的。比如曾祖父或外曾祖父是共同的,那法律上是允許結婚的。
如果男女雙方的共同祖先不是同代的,比如男方這邊的共同祖先,對他而言是第三代;而女方是第四代,那按多的算,就是四代。可以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