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培養選拔對我國傳統中醫藥文化具有極大興趣和潛力的優秀人才,我校將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深化高校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于繼續開展具有中醫藥特色的自主選拔錄取工作。 一、招生對象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的全國高中畢業生。以理工類考生為主,兼招部分文史類考生(文史類比例不超過15%)。二、招生專業及計劃招收中醫藥學科(含中醫學、中藥學、針灸推拿學等)專業;招生計劃為我校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三、報名條件對中醫藥學科及相關學科有濃厚興趣,在其領域有獨特見解與領悟能力者,高中階段文化課學習成績優秀,并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報名時請提供證明材料,以備我校與所在中學和相關部門核查。(一) 為中醫藥學世家、名家子弟(含直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注:中醫藥學世家、名家:要求在中醫藥領域工作的具有正高級職稱或考生父母為副高級職稱,或具有省、市級專業資格認定的名老中醫證書。(二) 經國醫大師或兩院院士(中醫藥領域)親筆書信推薦,有較高中醫藥領悟及培養潛質者(應提供相關顯示中醫藥領悟及培養潛質的證書或證明)。(三) 具有中醫藥學科特長及創新潛質,或在傳統文化方面有特殊才能者(應提供相關證書或證明)。(四) 具有中醫藥學科特長,高中階段曾完成中國傳統文化和中醫基礎知識等課程的學習,經所在中學推薦的優秀考生。(五) 高中階段在全國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等學科競賽中獲得省級賽區二等獎及以上者。 四、報名程序我校采取“中學推薦與個人自薦相結合”的申請方式。(一)報名請考生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特殊類考生網上報名系統”,按要求填報,并打印報名表。(二)材料準備1、網上報名材料:在我校招生信息網“特殊類考生網上報名系統”中打印報名表后,系統會顯示“報名表”、“中學推薦表”及“個人陳述材料”三頁表格,請以A4紙張標準打印以上三個表格,并按要求手工如實填寫“中學推薦表”和“個人陳述材料”。注:如按“經國醫大師或兩院院士(中醫藥領域)親筆書信推薦”條件報名的學生,請另外再登陸我校招生信息網,在首頁的“重要信息”欄中下載“北京中醫藥大學申請經國醫大師推薦自主選拔錄取學生登記表”或“北京中醫藥大學申請經兩院院士推薦自主選拔錄取學生登記表”,按照要求請國醫大師或兩院院士在登記表上簽名。并將“報名表”、“中學推薦表”、“個人陳述材料”及“國醫大師或兩院院士推薦自主選拔錄取學生登記表”共計四個表格與國醫大師或兩院院士專門為學生親筆書寫的推薦信,和其他相關材料一起裝訂成冊。2、相關材料:準備符合報名條件的各種證明材料或高中階段各類獲獎證書復印件(A4標準復印),原件由考生在復試報到時攜帶以備核查。注:申請按“中醫藥學世家、名家子弟”條件報名的學生,請準備相關職稱或名老中醫證書復印件,及親屬關系與戶籍證明。(三)材料上交1、請考生將“報名表”、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中學推薦表”、“個人陳述材料”,各類獲獎證書及相關證明的所有復印件依次裝訂成冊(A4標準,裝訂時將報名表作為材料封面),以掛號信形式(請勿以其他快遞方式投遞,以防丟失)郵寄至北京中醫藥大學招生辦公室,并請在信封上注明“自主選拔錄取報名”字樣。 (注:“個人陳述材料”請勿打印,一律為考生手寫體。)2、申請材料寄出兩周后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特殊類考生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材料是否被我校接收,我校不再另行通知,此材料概不退還。注意:考生郵寄資料和網上報名信息核對后相互一致才視為有效報名。五、選拔程序(一)資格初審:我校專家評審組根據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初審,請于2月28日登陸我校招生信息網站查看初審是否通過、打印復試準考證及查看復試須知。未通過初審的考生,我校不再另行通知。(二)復試選拔:對通過初審進入復試階段的考生在3月16日進行以下內容的復試選拔。1、考試形式:筆試、面試、心理素質測評。2、考試內容:以突出測試考生的綜合素質能力和專業培養潛質為主。(1)筆試:包括中國傳統文化知識(含古代漢語、哲學、人文等方面的知識測試)、醫學基礎知識(含健康基礎知識、中醫學基礎知識等)。(2)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英語表達能力及對某件事件或社會熱點問題的個人見解。(3)心理素質測評:以突出測試考生的心理穩定性和專業選擇傾向性為主。注:考試內容以考生在日常學習和生活中積累的知識為主,以突出測試考生的學習潛力和綜合素質能力,我校不指定輔導書籍。3、成績評價:總成績100分,其中筆試、面試分別占總成績的40%、60%。心理素質測評將作為選拔認定參考。(三)資格認定:我校將依據考生綜合測試成績,由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最終研究確定具備我校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認定名單、學科專業及優惠政策,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網上公示,同時上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學進行公示。公示無疑義者,可登陸“特殊類考生網上報名系統”打印北京中醫藥大學自主選拔錄取資格認定書。 六、錄取辦法(一)取得北京中醫藥大學自主選拔錄取資格認定的考生必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且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順序填報北京中醫藥大學;對單獨設置自主志愿批次的省份,須在自主志愿批次填報我校或按照生源所在地省市高招辦具體要求報考志愿。考生報考專業以我校資格認定書中的學科專業填報,并參照其所在省(市)公布的當年招生專業計劃。(二)已被我校認定的學生,按教育部要求并根據北京中醫藥大學自主選拔錄取資格認定書中具體認定的A檔或B檔類別,錄取時可享受以下優惠政策:1、A檔: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當地的調檔線及以上者,在其高考成績的基礎上增加10分的優惠標準,以認定的學科專業擇優錄取;若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當地的調檔線下20分以內(不低于當地一本線)者,由我校擇優錄取。2、B檔:認定比例不超過認定人數的20%。對在自主選拔復試中表現突出、成績優秀者,經專家組評價推薦,由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當地的調檔線及以上者,我校在其高考成績的基礎上增加20分的優惠標準,以認定的學科專業擇優錄取;若高考成績低于我校在當地的調檔線,但達到當地省市一本線及以上者,由我校擇優錄取。注:以上分數以高考滿分750分為基準,其他省市非750分制折合計算;平行志愿投檔錄取省份為第一次模擬形成的調檔線。 七、組織機構及監督機制(一)在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由校本專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自主選拔錄取工作。(二)在自主選拔錄取工作進行過程中,我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并接受社會監督和投訴(010-64287504)。(三)申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如實申報有關材料。對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核實,我校將取消其自主選拔錄取資格。八、時間安排
項目 | 內容 | 時間 | 備注 |
報名 | 網絡報名郵寄材料 | 2013年12月23日~ 1月20日 (具體時間請詳見我校招生網頁) | 1.郵寄材料截止日期以當地郵戳為準 。 2.請以掛號信郵寄,切勿以其他快遞方式投遞,以防丟失。 |
復試查詢 | 復試名單查詢 打印準考證 | 2月28日~ 3月14日 | 請隨時關注我校招生信息網頁及特殊類考生網上報名系統。通過初審者,關注《北京中醫藥大學自主選拔復試須知》。 |
復試 | 報到 | 3月15日 | |
筆試、面試 | 3月16日 | ||
資格認定 | 資格認定名單公示 | 4月底 |
九、聯系方式通訊地址:北京中醫藥大學招生辦公室(北京市朝陽區北三環東路11號)郵政編碼:100029咨詢電話:010-64286231(兼傳真) (周一至周五8:30-10:30,14:30-16:30)招生網址:http://www.bucm.edu.cn/zhaosheng電子郵箱:zjczsb@bucm.edu.cn請有意報考的考生認真閱讀本招生簡章,簡章內容以我校招生信息網發布為準。本辦法最終解釋權歸屬北京中醫藥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