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素質教育,推進招生體制改革,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我校在繼續通過自主選拔錄取,在全國范圍內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錄取人數不超過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一、報考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高中畢業生可以申請報名:1、具備相應學科特長,對我校林學類、草業科學(草坪科學與管理方向)、園藝(觀賞園藝方向)、野生動物與自然保護區管理、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專業具有濃厚學習興趣和較強培養潛質者;2、具備相應學科特長,對我校生物科學類、食品科學與工程、環境科學、環境工程、木材科學與工程、林產化工、林產化工(制漿造紙方向)、生物技術(中加合作辦學項目)、木材科學與工程(中加合作辦學項目)專業具有濃厚學習興趣和較強培養潛質者;3、具備相應學科特長,對我校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車輛工程專業具有濃厚學習興趣和較強培養潛質者;4、具備相應學科特長,對我校園林、風景園林、城鄉規劃、木材科學與工程(家具設計與制造方向)專業具有濃厚學習興趣和較強培養潛質者;5、具備相應學科特長,對我校農林經濟管理、旅游管理、英語專業具有濃厚學習興趣和較強培養潛質者;注:(1)以第1、2條申請的考生,僅限理科生,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且只能報考相應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報考其他專業者,取消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獲獎證書、作品、論文等證明材料以高中階段在省級以上(含省級)賽事、機構中獲得或發表的為準。復試時筆試科目為數學、語文,同時進行面試。(2)以第3條申請的考生,僅限理科生,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且只能報考相應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報考其他專業者,取消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獲獎證書、作品、論文等證明材料以高中階段在省級以上(含省級)賽事、機構中獲得或發表的為準。復試時筆試科目為數學、物理,同時進行面試。(3)符合第4條申請者,僅限理科考生,需提供鉛筆素描作品一幅,且只能報考第4條中規定的專業,報考其他專業者,取消自主選拔錄取資格。復試時筆試科目為數學、語文,測試徒手畫,不再進行面試。(4)符合第5條申請者,僅限文科生,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且只能報考相應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報考其他專業者,取消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獲獎證書、作品、論文等證明材料以高中階段在省級以上(含省級)賽事、機構中獲得或發表的為準。復試時筆試科目為語文、英語,同時進行面試。(5)對于符合以上申請條件的考生,我校接受具備推薦資格的中學(具體中學名單詳見我校招生網招生快訊欄目)統一校薦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同時接受考生個人自薦。校薦考生經初審后,在我校招生網和考生所在中學同時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者直接獲得復試資格;校薦考生中如有弄虛作假者,取消該中學當年全部考生的復試資格,并取消該中學三年的推薦資格。二、申請程序1、網上報名:符合選拔條件的考生,登錄北京林業大學招生網網上報名系統,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完成報名,并打印報名表(其它格式無效)。2、材料郵寄:將以下材料按順序以 A4紙標準裝訂成冊 ,通過中國郵政EMS快遞至:北京市海淀區清華東路35號北京林業大學19號信箱,招生辦公室收(郵政編碼:100083)。信封左下角注明“自主選拔錄取”。(1)網上報名系統打印的報名表,經中學教務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有效;(2)高中階段獲獎證書、作品、論文等相關材料復印件,經所在中學審核、蓋章有效;(3)以第4條申請的考生,須附鉛筆素描作品一幅(題材不限,紙張大小要求8開,此作品將與徒手畫測試試卷比對打分,如有弄虛作假者,取消自主選拔錄取資格)。注:1、以上申請材料概不退還,請做好備份。2、由具備推薦資格中學統一推薦的考生材料,須由推薦中學附上相應推薦表(推薦表由我校郵寄至相關中學),并由中學統一郵寄。三、選拔程序1、材料初審:我校自主選拔錄取評審委員會對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初審,確定初審合格考生名單。申請考生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本人初審結果及測試通知,我辦不再通過書面或電話通知相關事宜。2、復試:初審合格考生到北京林業大學參加復試,測試形式為筆試、面試、徒手畫。其中,以第1、2、3、5條申請的考生進行筆試和面試;以第4條申請的考生進行筆試和徒手畫測試。(1)筆試:筆試由北京林業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郵電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化工大學五所學校聯考,統一命題統一閱卷,同一時間進行考試。學生只能參加上述一所學校組織的考試。以條件1、2、4申請者筆試內容為數學、語文;以條件3申請者筆試內容為數學、物理;以條件5申請者筆試內容為語文、英語。均無相應考試大綱和往年試題作參考。(2)徒手畫加試:筆試當天下午進行,內容為鉛筆素描。(3)面試:筆試當天下午進行,按照報名條件分類進行,側重考查學生的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3、資格確定:根據各申請條件中相應的專業預計招生計劃數及報考人數,按照復試成績(含筆試成績、徒手畫成績、面試成績)確定獲得自主選拔錄取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入選考生分為A、B兩檔,分別享有相應的專業加分政策。徒手畫成績、面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自主選拔錄取入選資格。入選名單在北京林業大學招生網公示,并報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級招生機構公示備案。四、錄取辦法1、報考要求:取得自主選拔錄取入選資格的考生須符合教育部規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報名資格,參加全國統一高考,且第一志愿填報北京林業大學;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須按省級招辦的相關要求填報志愿。2、成績要求:考生高考成績(含省級招生辦規定的政策性加分)達到其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數線,且身體符合所報專業要求,經所在省級招辦批準,我校審查錄取。3、專業確定:考生須在所在省級招辦公布的北京林業大學本年度有招生計劃的專業范圍內選擇,進行專業志愿填報,并服從專業調劑。(1)錄取專業時,A檔考生在其高考成績(750分制,下同)上加20分、B檔考生在其高考成績上加10分參與專業選擇,專業級差為3,1,0。對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數線,但加分后仍未達到我校在本省(直轄市、自治區)調檔線或所報專業錄取分數線的考生,我校將根據實際情況予以安排專業。(2)在高考填報志愿時,考生只能報考相應申請條件中規定的且我校在考生生源省有招生計劃的專業中選擇填報,如報考規定專業以外的其他專業,取消其自主選拔錄取入選資格,以實際考分按統招生條件決定是否錄取。(3)以條件2申請并取得自主選拔錄取入選資格的考生,若第一專業志愿填報生物技術(中加合作辦學項目)或木材科學與工程(中加合作辦學項目),其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數線即可被該專業錄取;同時,對中加合作辦學項目專業實行不報不錄的政策,即考生若沒有填報此類專業,不會被調劑進去。五、監督機制1、學校將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選拔程序,加強過程管理,公示錄取結果。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接受社會監督。2、考生應如實申報有關材料;有關中學應嚴格組織推薦工作。對于弄虛作假者,我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及所在中學三年的推薦資格。六、重要日程1、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12月6日––12月20日2、材料郵寄截止時間:2013年12月25日 (以寄件日郵戳為準,逾期不再受理,申請材料不退還)3、初審結果查詢:1月10日(網上報名系統查看,同時公布考試通知,具體事宜不再通過書面或電話通知本人)4、網上確認時間:1月10日-1月13日(初審合格考生需在此時間段登陸網上報名系統確認是否參加復試,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確認的視為放棄復試資格)。5、復試報到時間:2月21日6、復試考試時間:2月22日7、成績查詢:3月中下旬(入選名單報教育部和省級招辦備案,并在北林招生網上公布)七、本招生簡章的最終解釋權歸北京林業大學招生辦公室。如教育部相關政策有所調整,按新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