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解放軍總參謀部《關于做好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參動[2015]7號)和北京市《關于做好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京征[2015]1號),參照京衛聯[2008]1號文件和昌平區征兵辦公室的通知精神,現將我校從應屆畢業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收單位
度在昌平區直接招收士官的單位有:北京軍區5人、總參謀部2人、武警消防部隊1人,總人數為8人。
二、招收對象和條件
招收對象為應屆普通本科男性畢業生;根據北京市征兵辦公室要求,專業為計算機類;年齡不超過24周歲。招收對象的政治和身體條件,按照征集義務兵有關規定執行。招收對象應獲得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書。同等條件下,黨員、學生干部、曾服過現役和在學術、科研上有突出表現和成就的畢業生優先招收。
三、招收程序和辦法
招收工作由昌平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負責辦理,學校武裝部和用人單位配合開展。其工作程序為:本人申請→體檢政審→專業審定→簽訂協議→批準入伍→組織交接。
四、招收工作時間安排
5月底前,完成報名和學歷專業、體檢政審的初審,確定預招對象;6月底前,完成學歷審查、專業審定、體檢政審、與預招對象簽訂協議書;批準入伍時間為
五、招收士官的待遇
1、經批準招收為士官的畢業生,由昌平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發給《應征公民入伍通知書》,并通知其入學前的常住戶口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其家屬憑入伍通知書到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應征公民的戶口,并享受軍屬待遇。
2、招收士官的工資標準,自下達士官任職命令的當月起執行。首次任命為士官的軍銜級別工資檔次為二級一檔。
3、招收士官的退役安置,服役滿第三期退出現役時,作轉業安置。符合轉業條件以轉業方式退出現役的,由入學前常住戶口所在地縣(市、區)或者上一級人民政府安置,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戶口所在縣(市、區)人民政府安置。
六、工作要求
1、相關學院和部門要高度重視從畢業生中招收士官工作,加強領導,嚴密組織,順利完成招收工作任務。
2、加強宣傳和引導,及時將招收士官的條件、政策、待遇等內容向應招對象宣講,動員符合條件的畢業生積極報名,做好專業審定和預招對象選定,嚴格審查把關,確保招收質量。
北京農學院武裝部、就業指導中心
如有意者請到學校就業辦咨詢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