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長提出這些疑問。對于轉專業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為兩類:一是進入大學后,發現所學專業不適合自己,難以學下去,需要轉專業:二是在志愿填報階段,通過選擇一些高校的冷門專業,低分先進名校,再考慮轉專業。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中央音樂學院轉專業的一些政策規定,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僅供參考!
一、中央音樂學院轉專業要求和條件政策
第二十二條 學生一般應完成就讀專業的學業,如學生確有專長,轉專業、轉學更能發揮其專長或有特殊困難需要轉專業的,經學院認定,可提出轉系(專業)或轉學申請。
第二十三條 學生入學后發現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學院指定醫療單位檢查證明,不能在原系(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院或外校其他系(專業)學習者,可提出轉專業或轉學申請。
第二十四條 轉專業、轉學手續,按下列辦法辦理:
(一)學生在學院范圍內轉系(專業),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系(專業)
批準和擬接收系(專業)考核同意后,報學院教務部門審批;
(二)轉入其他學校者,經兩校同意后,由轉出學校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轉學理由正當,可辦理轉學手續;跨省市轉學者由轉出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商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轉學條件確認后辦理轉學手續。須轉戶口的由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有關文件抄送轉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門。
(三)學生應在每學年開學前辦理轉系(專業)手續。
第二十五條 學院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經學生同意,必要時可適當調整學生所學專業。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轉系(專業)、轉學:
(一)入學未滿一學期的;
(二)由招生時所在地的下一批次錄取學校轉入上一批次學校、由低學歷層次轉為
高學歷層次的;
(三)招生時確定為定向、委托培養的;
(四)本科生三年級(含三年級)以上的;
(五)應予退學的;
(六)其他無正當理由的。
第二十七條 經批準轉系(專業)的學生應按轉入專業當年學費標準繳納學費及其它費用。
二、中央音樂學院有哪些專業
院系 | 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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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琴系 | 鋼琴、手風琴、電子管風琴 |
音樂學系 | 音樂學、藝術管理 |
作曲系 | 視唱練耳、作曲 |
指揮系 | 指揮 |
聲樂歌劇系 | 聲樂歌劇 |
管弦系 | 管弦、古典吉他 |
民樂系 | 古琴、箏、琵琶、三弦、柳琴、揚琴、箜篌、中阮、二胡、板胡、低音拉弦樂、笛、管子、笙、嗩吶、打擊樂 |
音樂教育系 | 音樂教育 |
音樂科技部 | 電子音樂作曲、電子音樂制作 、音樂錄音、音樂治療、提琴制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