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長提出這些疑問。對于轉專業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為兩類:一是進入大學后,發現所學專業不適合自己,難以學下去,需要轉專業:二是在志愿填報階段,通過選擇一些高校的冷門專業,低分先進名校,再考慮轉專業。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中國人民公安大學轉專業的一些政策規定,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僅供參考!
一、中國人民公安大學轉專業要求和條件政策
第二十二條 學校作為公安行業院校,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要求,依照定向原則編制招生計劃,學生一般應在被錄取的專業完成學業。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者,可按照學校有關規定申請轉專業:
(一)因事故傷殘或患病,經校醫院及其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證明,無法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其他專業學習的;
(二)學生確有特殊困難,并有充分證明,經學校學生所屬學院和教務處認定,不轉專業無法繼續學習的;
(三)對擬轉入專業有濃厚興趣且有相關特長,經轉入專業學院考核同意接收的。
第二十四條 學生轉專業辦理流程:
(一)學生轉專業,由本人書面申請并附相關證明,經所屬學院和申請轉入專業所屬學院同意,教務處審核,報分管校領導批準。
(二)教務處于每學期第16、17教學周受理學院報送的轉專業申請。
(三)獲準轉專業學生當學期仍須參加原專業課程學習及考核,如成績不及格仍需參加重修或補考。于次學期初正式轉入新專業學習。
第二十五條 退役或休學創業后復學的學生,因自身情況需要轉專業的,學校可優先考慮。
第二十六條 獲準轉專業學生當學期仍須參加原專業課程學習及考核,如成績不及格仍需參加重修或補考。于次學期初正式轉入新專業學習。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轉專業:
(一)新生入學未滿一學期的;
(二)本科三年級(含)以上的;
(三)應作退學處理的;
(四)正在休學、保留學籍期間的;
(五)申請由專科轉入本科的;
(六)申請由非公安類專業轉入公安類專業的。
(七)在校期間已有一次轉專業的;
(八)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學生,國家有相關規定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的;
(九)招生時確定為定向、委托培養的;
(十)其他無正當理由或學校認定為理由不充分的。
第二十八條 在同一專業內轉入不同專業方向,參照轉專業相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九條 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難、特別需要,無法繼續在學校學習或者不適應學校學習要求的,可以申請轉出學校。學校原則上不接收外校學生轉入。轉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二、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有哪些專業
學院 | 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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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院 | —— |
治安學院 | 治安學 |
偵查學院 | 國內安全保衛、偵查學 |
反恐怖學院 | 公安情報學 |
犯罪學學院 | 犯罪學 |
公安管理學院 | 公安管理學 |
國際警務執法學院 | 涉外警務 |
刑事科學技術學院 | 刑事科學技術 |
警務信息工程學院 | 安全防范工程、公安視聽技術 |
網絡安全保衛學院 | 網絡安全與執法 |
交通管理工程系 | 交通管理工程 |
警務指揮戰術系 | 警務指揮與戰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