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0一二年入伍報名對象、時間和條件
(一)征集對象和范圍。征集的對象為各級各類本科、大專、高中(含職高、中專、中技)學校畢業生和高校在校大學生。征集的非農業戶口應具備高中(含)畢業以上文化程度,農業戶口青年應具備初中(含)以上文化程度。南陵戶口在外地就讀的大學應屆畢業生應回戶籍所在地報名應征。高職(專科)學校完成專業課程學習后,參加實習至畢業的學生,在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報名,在校生在學校所在地兵役機關報名。
(二)征集年齡。男性青年為12月31日前滿18至20周歲,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寬到21周歲,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寬到23周歲,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寬到24周歲。根據本人自愿,也可征集部分年滿17周歲高中應屆畢業生入伍。
(三)報名要求與方法。本人持身份證、畢業證(學歷證書)、戶口薄到戶口所在地社區(行政村)居委會和鎮武裝部報名。特殊情況可直接到縣人武部報名。
二、國征[2015]9號文件有關入伍新規定
(一)關于征兵體格檢查標準
1.體重。男性不超過標準體重25%,不低于標準體重15%的,合格。
2.文身瘢痕。面部、頸部文身或瘢痕直徑超過2厘米,著短裝身體其它裸露部位直徑超過3厘米,或雖經手術處理仍有明顯瘢痕,影響軍容的,不合格。其它部位文身或瘢痕(因顱腦、胸、腹部等手術手術造成的瘢痕除外)不影響正常功能和形象的,合格。
3.耳眼。男青年扎耳眼無明顯疤痕、無可視性穿孔,不影響軍容的,合格。
(二)關于高校在校生政治審查辦法
對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含翌年畢業生)的政治審查,應當以本人現實表現為主,由其就讀學校所在地的縣(市、區)公安部門負責,學校分管部門具體承辦,原則上不再對其入學前和就讀返鄉期間的現實表現情況進行調查。對入伍為政治條件兵的,應當對其入學前和就讀返鄉期間的現實表現情況進行調查。
三、安置優待
(一)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11月1日實行的新《退役士兵安置條例》規定:義務兵和服現役不滿12年的士官退出現役的,不論城鄉,一律實行自主就業,由部隊發給一次性退役金,地方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給予經濟補助,經濟補助標準及發放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二)學費資助。從秋季學期起,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在校生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補償,退役后復學的原高校在校生實行學費資助,最高每年不超過6000元(本科24000元、大專18000元)。
(三)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士官服現役滿12年;
2.服現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
3.因戰致殘被評定為5級至8級殘疾等級的;
4.是烈士子女的。
(四)就業
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由所在市、縣(區)安置部門組織參加免費的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經考試考核合格的,發給相應的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并組織退役士兵招聘會推薦就業。
四、入伍后的待遇及大學畢業生士兵中選拔軍官有關規定
(一)入伍后,士兵的衣、食、住、行統一由國家供給,并享受現役軍人各項優遇(免費參觀、購票優先、免費坐公交車等)
(二)入伍2年后被選改士官的工資待遇,第3年一級士官2600元/月、第6年3200元/月、第9年3800元/月(因服役地點、兵種不同而有差異)。
(三)政聯[2015]10號文件有關從大學畢業生士兵中選拔軍官的規定
大學畢業生士兵,是指軍隊從普通高等學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全日制畢業生中征集的士兵;所稱選拔軍官包括大學畢業生士兵提干、報考軍隊院校和保送入學。
提干對象條件
大學畢業生士兵提干對象,應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軍事素質過硬,文化基礎扎實,有發展潛力,志愿為獻身國防事業;
2.中國共產黨黨員或者入黨積極分子;
3.大學本科畢業的,主要是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經省招生辦公室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統一錄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的畢業生,也可以是三本且服役期間表現特別優秀的畢業生;研究生畢業的,必須是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統一考試,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學歷的畢業生;
4.截止當年6月30日,入伍1年半以上,且在推薦的旅(團)級單位工作半年以上;
5.本科畢業的年齡不超過26周歲(截止當年6月30日);研究生畢業的年齡不超過29周歲。
職級待遇
大學畢業生士兵提干的,比照相同學歷、同年度畢業的軍隊院校畢業生,確定職務等級(副連或正連)、軍銜(中尉或上尉)和基本工資標準。
南陵縣征兵辦咨詢電話:3808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