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龍江高考志愿填報入口為: 黑龍江省招生考試信息港 https://lzk.hl.cn/
志愿填報
黑龍江志愿填報時間
2024年志愿填報時間尚未公布,參照往年情況,基本在高考成績公布后開始填報志愿。
錄取批次
批次設置
(一)普通類。設4個大批次: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職(專科)提前批、高職(專科)批。
(1)普通類本科提前批(設6個錄取小批次并按排列順序依次錄取)。
①招收飛行學員院校(實行梯度志愿,設1個空飛院校專業組志愿、1個海飛院校專業組志愿和1個民飛院校專業組志愿);
②綜合評價錄取及特殊要求院校(實行梯度志愿,設1個院校專業組志愿):北京電子科技學院、新疆警察學院、北京外國語大學、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昆山杜克大學和上海紐約大學等錄取的院校專業;
③軍隊院校(實行梯度志愿,設2個院校專業組志愿);
④提前錄取普通院校(實行平行志愿,設2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公安司法消防院校、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航海類專業、國家公費師范生、國家優師專項、地方公費師范生、國家免費醫學生以及教育部批準的院校專業;
⑤省內公安院校(實行平行志愿,設5個院校專業組志愿):黑龍江公安警官職業學院;
⑥國家專項計劃(實行平行志愿,設1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
(2)普通類本科批(設2個錄取小批次并按排列順序依次錄取)
①特殊類型招生(實行梯度志愿,設1個院校專業組志愿):高水平運動隊、高校專項計劃等特殊類型招生的院校專業;
②普通本科批(實行平行志愿,設4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普通本科院校招生的本科專業(含普通本科院校、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中外合作辦學、八省區對等協作計劃、定向招生、地方專項計劃、振興龍江計劃、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等);
(3)普通類高職(專科)提前批(設2個小批次并按排列順序依次錄取)
①普通類高職(專科)提前批A段(實行平行志愿,設1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高本貫通培養、航海類、國家免費醫學生和公安司法等招生類型的院校專業;
②普通類高職(專科)提前批B段(實行梯度志愿,設1個院校專業組志愿):需要體檢、面試等要求的院校專業;
(4)普通類高職(專科)批(實行平行志愿,設4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普通高職專科院校招生的專科專業(含普通高職專科院校、振興龍江計劃等)。
(二)藝術類(設3個錄取批次并按排列順序依次錄取)
(1)藝術類本科提前批(實行梯度志愿,設1個院校專業組志愿):經批準的藝術類本科校考專業和不分省招生的專業;
(2)藝術類本科批(實行平行志愿,設3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使用我省藝術類專業課省級統考成績進行錄取的藝術類本科專業;
(3)藝術類高職(專科)批(實行平行志愿,設2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
(三)體育類(設2個錄取批次并按排列順序依次錄取)
(1)體育類本科批(實行平行志愿,設3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
(2)體育類高職(專科)批(實行平行志愿,設2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
投檔規則
黑龍江2024年志愿投檔規則
1.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批次,以院校專業組為投檔單位,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投出的檔案均視為第一志愿。
報考普通類的考生,以考生文化課成績(含照顧政策分)作為排序成績,按排序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位次。如排序成績相同,依次按考生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投檔;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投檔,志愿順序相同則全部投檔。
報考藝術類的考生,以專業課成績和文化課成績(含照顧政策分)按一定比例折算生成的綜合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作為排序成績〔綜合分計算公式: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專業綜合分=(專業課成績÷專業課滿分×750)×40%+文化課成績(含照顧政策分)×60%;音樂類、舞蹈類和表(導)演類專業綜合分=(專業課成績÷專業課滿分×750)×50%+文化課成績(含照顧政策分)×50%;播音與主持類專業綜合分=專業課成績×20%+文化課成績(含照顧政策分)×80%〕。按排序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位次,如排序成績相同,依次按考生文化課成績、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投檔;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投檔,志愿順序相同則全部投檔。
報考體育類的考生,以術科成績和文化課成績(含照顧政策分)按比例折算生成的綜合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作為排序成績〔體育類專業綜合分=(術科成績÷術科滿分×750)×60%+文化課成績(含照顧政策分)×40%〕。按排序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位次,如排序成績相同,依次按考生文化課成績、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投檔;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投檔,志愿順序相同則全部投檔。
2.平行志愿各批次投檔分為模擬投檔和正式投檔。省招考院在正式投檔前,進行模擬投檔,按院校專業組招生計劃數的100%、105%兩個比例向招生高校提供生源信息(不含考生姓名、考號和志愿順序),供高校確定調檔比例參考。高校在省招考院規定的時間內,根據模擬投檔情況確定正式投檔比例意見,并上傳至信息交互平臺。如果高校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回復調整投檔比例和是否增加招生計劃的意見,則按高校原下達的招生計劃數的1:1比例投檔。
3.對普通類本科提前批次、高職(專科)提前批次實行梯度志愿投檔的高校,省招考院在其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根據考生志愿順序按招生計劃數的110%投放考生電子檔案。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高校,再按調檔比例補足缺額。
4.貧困地區定向招生本科專項計劃(國家專項)按院校專業組招生計劃數的100%投檔。
5.對藝術類本科提前批次,省招考院將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均符合投檔條件的考生電子檔案,一次性全部投檔到招生高校,由招生高校按向社會公布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
6.定向就業招生采取單設志愿,與非定向招生同時投檔錄取。根據考生志愿,在同批次院校調檔分數線(不含地方專項計劃、預科班、民族班、中外合作辦學等特殊招生專業)下20分以內、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進行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對未完成的定向就業招生計劃采取網上公開征集志愿方式完成。
7.特殊類型招生批次投檔(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運動隊等)。按照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和高校招生要求將符合條件的考生全部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未經教育部、省招考院集中公示的考生,不予投檔和錄取。
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8.招收保送生的高校須于4月10日前將本校已測試合格擬錄取的保送生數據庫上傳至“陽光高考”平臺。省招考院于4月20日前在“陽光高考”平臺上審核確認后下載數據并辦理錄取審批手續。
單獨組織招生考試的高校須按有關要求,于6月30日之前向省招考院報送有關擬錄取數據和書面報告。
9.招收強基計劃的高校需嚴格按照教育部相關要求組織考生報名、考試及錄取相關工作。省招考院在高考錄取前在“陽光高考”平臺上審核確認后下載數據并辦理錄取審批手續。
10.參加全國統考的考生均可報考香港、澳門有關招生高校。
(1)報考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的考生須在我省本科提前批次填報志愿,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
(2)報考香港13所單招高校(香港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香港科技大學、香港浸會大學、香港嶺南大學、香港教育大學、香港都會大學、香港演藝學院、香港樹仁大學、珠海學院、東華學院、香港恒生大學、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學院)的考生在高校規定時間內直接在高校網站上報名和填報志愿。省招考院在6月25日左右將考生的高考成績提供給有關高校。高校在7月7日前根據考生高考成績和高校有關要求完成錄取工作,并將錄取名單報至省招考院。凡被香港13所單招高校錄取并經本人確認就讀的考生,不再參加內地高校錄取。
(3)報考澳門6所單招高校(澳門大學、澳門科技大學、澳門城市大學、澳門理工大學、澳門旅游學院、澳門鏡湖護理學院)的考生在高校規定時間內在高校網站上報名和填報志愿。省招考院于6月30日前將考生的高考成績、我省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提供給有關高校。高校根據考生高考成績和高校有關要求進行錄取并發放錄取通知書。被澳門6所單招高校錄取的考生同時可被內地高校錄取,由考生自主選擇錄取高校。
11.經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批準,我省實行單獨招生的高職院校須在省教育廳監督、指導下自行組織考試和錄取工作,并將擬錄取數據和書面報告上報省招考院。經省招考院審核后辦理錄取手續。已被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及錄取。
12.招收少數民族預科班的高校,錄取分數不得低于該高校在我省同批次所有院校專業組(不含地方專項計劃、預科班、民族班、定向就業、振興龍江計劃、中外合作辦學等招生專業)最低投檔分數線下80分。
13.在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網上公開征集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高校,可在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下適當降低分數,網上公開征集志愿,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下原報志愿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