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廣東高考志愿報名時間為6月下旬至7月上旬,具體時間以官方公布為準,以下是具體時間安排。
一、廣東高考志愿報名時間截止時間
廣東2024年高考成績將于6月25日左右公布。
6月下旬至7月上旬,考生將進行普通高考志愿填報。
以下為2023年廣東高考志愿填報時間參考:
填報志愿分兩個時段進行,具體如下:
第一時段:6月28日9:00—6月29日16:00。本時段僅填報需政審、體檢、面試的提前批本科軍隊、武警、公安、司法、消防、飛行技術等院校專業組志愿,報考上述院校專業組志愿的考生須在本時段填報并進行網上確認志愿信息。其他志愿在第二時段填報。
第二時段:6月29日19:00—7月4日16:00。除第一時段填報的院校專業組志愿外的其他所有各批次、各科類(普通類、藝體類等)院校專業組志愿,均須在本時段填報并進行網上確認志愿信息。
二、廣東高考志愿填報安排
一、批次設置
廣東省在提前批軍檢類、非軍檢類,教師、衛生專項計劃,普通類(物理、歷史)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
二、志愿設置
本科和專科錄取批次普通類(物理、歷史)均設1個平行志愿組,分別設置45個院校專業組志愿數,每個院校專業組設6個專業志愿和1個是否服從專業調劑選項。
這些特殊的招生類型如何填報志愿?
(1)報考強基計劃的考生
強基計劃志愿無需填報(其他院校志愿仍需填報)。強基計劃安排在提前批開始錄取前進行(即其他所有院校開始錄取前完成),省招辦根據招生院校確定的錄取名單辦理錄取備案手續,被錄取考生不再參加后續高考志愿錄取投檔。
(2)報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統考)、高校專項計劃、綜合評價的考生
1.符合廣東2023年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工作要求,已完成“高校專項計劃”院校報名、資格審核,被高校確定入選資格并經公示的考生,可填報“高校專項計劃”。
2.經招生院校確認資格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公示符合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統考)、高校專項計劃及綜合評價資格等特殊類型的考生,須在“特殊類型招生院校”志愿欄中填報相應院校志愿,具備以上資格的考生只能選擇其中一類一個院校專業組進行填報。具有資格,但未在“特殊類型招生院校”志愿欄填報的考生,將被視為自動放棄相應特殊類型報考和錄取資格。考生要與其測試高校確認是否符合報考資格,并在志愿填報時正確選擇報考高校,以免填報了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高校,導致未能被錄取。由此產生的后果,考生自負。
3.招收“高校專項計劃”、綜合評價資格考生的院校,在本科錄取批次正式投檔前完成錄取工作。招收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統考)資格考生的院校錄取工作,與院校普通類專業所在批次同期進行。
4.北京外國語大學、浙江大學、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南方科技大學、西交利物浦大學、北京師范大學—香港浸會大學聯合國際學院、上海紐約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昆山杜克大學等11所高校在我省實行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錄取試點,高考成績符合要求并經高校公示已獲資格的考生,只能在“特殊類型招生院校”的“綜合評價”志愿欄中選擇一所院校填報。
(3)藝術類(含音樂類、美術類、舞蹈類、廣播電視編導類、書法類、播音與主持類和藝術校考類專業)考生
1.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注意各招生院校對術科考試類型及成績的要求。藝術類術科考試類型分為“統考”“統考+校考”“統考合格”“校考”。填報藝術類“統考”“統考+校考”“統考合格”專業時,考生術科統考成績必須達到省招委會或高校規定的相應類別及批次的術科錄取分數線。
2.廣東藝術類統考實行平行志愿投檔,在考生文化課成績、術科統考成績雙上線的基礎上,音樂類、美術類、舞蹈類、書法類統考按“文化課成績×40%+術科統考成績×2.5×60%”合成總分,廣播電視編導類、播音與主持類統考按“文化課成績×60%+術科統考成績×2.5×40%”合成總分,從高到低進行投檔。
考生在填報志愿時,務必了解相關招生政策,并分類別、分專業、分術科考試類型、分批次查閱藝術類院校各專業的招生計劃,必要時可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詢。
3.藝術類校考是指音樂、美術、舞蹈、廣播電視編導、書法類術科和播音與主持類省統考未涵蓋的所有藝術專業的校考。報考藝術類校考的考生應在志愿表的“藝術類校考”欄目中填報相關院校及專業。
4.音樂類和播音與主持類考生在報考志愿時,要根據擬招生高校要求,并結合自身所具有的術科成績類別,音樂類在音樂學、音樂表演—聲樂、音樂表演—器樂選擇與之對應的類型進行填報,播音與主持類在播音與主持藝術(普通話)、播音與主持藝術(粵語)選擇與之對應的類型進行填報。
5.藝術類考生要處理好跨類兼報問題。藝術類考生不能在同一批次內既報藝術類院校專業組志愿又報普通類院校專業組志愿,只能選擇一種填報。
(4)體育類考生
廣東體育類院校實行平行志愿投檔,在考生文化課成績、術科成績雙上線的基礎上,按“文化課成績×40%+術科成績×2.5×60%”合成總分,從高到低進行投檔。體育類考生要處理好跨類兼報的問題,不能在同一批次內既報體育類院校專業組志愿又報普通類院校專業組志愿。
(5)報考空軍、海軍招飛院校、軍檢、公安院校的考生
1.報考空軍、海軍招飛、軍檢、公安院校的考生,須在第一時段內填報。同時需在第二時段填報其他所有各批次院校志愿。
2.報考空軍、海軍招飛院校、軍檢、公安院校等需政審、體檢、面試院校專業組志愿的考生,請在填報志愿前認真閱讀有關附件,也可直接向招生院校電話咨詢或登錄院校網站查詢。
(6)報考少數民族班的考生
符合《廣東省民族宗教委廣東省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普通高校招收廣東省少數民族聚居區少數民族考生工作的通知》(粵民宗規〔2020〕1號)規定的少數民族聚居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招收少數民族班院校時,須在本科錄取批次普通類本科院校欄目中填報相關院校專業組志愿。
(7)報考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的考生
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應在本科錄取批次普通類本科院校欄目中填報。
(8)報考地方專項計劃的考生
符合廣東省重點高校招收專項計劃(以下簡稱“地方專項計劃”)資格的考生,如成績達到地方專項計劃錄取最低分數線的,可在本科錄取批次中普通類本科院校欄目中填報志愿。未經地級市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考試院)審核認定資格且公示的考生,或經省招生辦公室復查不具備報考資格的考生,所填報的“地方專項計劃”志愿無效。地方專項計劃考生錄取與普通本科院校錄取同步進行。
(9)報考教師專項計劃、衛生專項計劃的考生
高考成績分別達到本科“教師專項計劃”或本、專科“農村衛生專項計劃”錄取分數線的考生,可在相應批次的教師專項計劃、衛生專項計劃欄中填報相應院校志愿。被錄取考生須按要求簽訂培養協議。
(10)報考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香港珠海學院的考生
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香港珠海學院在內地招生,參加內地高校統一錄取。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安排在提前錄取批次非軍檢院校中填報志愿,這兩所高校錄取時均按高考統一考試成績(不含加分)投檔。香港珠海學院安排在本科錄取批次普通類中填報志愿。
(11)報考香港地區高校單獨招生的考生
根據教育部規定,報考香港地區有關高校自主招生并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內地高校統一錄取,省招生辦公室不再向其他高校投放已被香港地區高校錄取的考生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