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當前基層黨員干部違紀違法、侵犯群眾權益、小官貪腐,及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腐敗問題等現象,開展專項工作。下面是基層干部微腐敗自查自糾報告,歡迎閱讀。
基層干部微腐敗自查自糾報告1
按照省、市“雁過拔毛”式腐敗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會議精神,根據縣委、縣政府《關于印發<華容縣“雁過拔毛”式腐敗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華辦〔2017〕22號)的文件精神,我局結合實際,認真開展了專項整治,現將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召開會議,學習和傳達市、縣會議精神。
一是召開黨組會議,傳達精神。5月20日局長夏金華主持召開了黨組專題會議,傳達學習市委、市政府會議精神以及縣委、縣政府下發的《關于印發<華容縣“雁過拔毛”式腐敗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華辦〔2016〕21號)文件精神,并研究部署貫徹落實的意見。二是召開全局干部職工大會并進行了討論。我局結合“兩學一做”專題會議開展之際,向全局干部傳達市、縣會議精神。夏局長在會議上強調要以“雁過拔毛”式腐敗問題專項整治為契機,緊緊圍繞縣司法行政系統廣大黨員干部隊伍作風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多管齊下,標本兼治,鞏固和深化作風建設成果。要在領會精神、明確責任、細化措施、狠抓落實上下功夫,確保取得實效。大家均表示,將嚴格按照“四個一批”的要求,深化認識不含糊、把握關鍵不走樣、自糾問題不遮掩、嚴厲追責不遷就,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的精神做好“雁過拔毛”式腐敗問題。
二、加強領導,成立專門整治工作小組。
成立以黨組書記夏金華任組長,紀檢書記陳勇任副組長的“雁過拔毛”式腐敗問題專項整治協調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領導和專門人員。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由我局紀檢監察室牽頭,社區矯正股、法規股、基層股、公律股、公證處、法律援助中心、辦公室等相關股室具體參與,分工負責涉及社區矯正、執法監督、人民調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務、公證、律師等方面問題的查處。堅持了主要領導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直接抓,層層抓落實。堅持領導帶頭自查自糾、帶頭改進作風、帶頭真抓實干,形成全局上下推進整治工作的強大合力。
三是明確整治重點,全面清理排查。重點查處和糾正在執業過程中發生的損害群眾利益、群眾反映強烈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整治縣司法行政系統在社區矯正執法、事務辦理等方面的突出問題。按照“排查一批問題線索、查辦一批典型案件、解決一批突出問題、出臺一批制度規范”的要求,局專項整治辦確定一批重點股室,分期分批交辦、督辦重點問題線索。截止6月30日,該局對2013年以來的行政審批、社區矯正執法、事務辦理等方面進行了進行了4次排查,沒有發現存在“四風”及“雁過拔毛”式腐敗問題。但發現個別律師在執業過程中亂拉關系惡意競爭,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 。針對這些問題,要求相關負責人開展專項整治,嚴格按照《律師法》的要求在7月10日之前整改到位。
四是注重整治實效,建立長效機制。我局將按照全市調度會議提出的“五實”(抓實輿情引導、抓實自查自糾、抓實案件查辦、抓實信息公開、抓實建章立制)、“五要”(傳達貫徹要到位、自查自糾要徹底、案件查處要加強、協調聯動要經常、督辦追責要嚴格)的要求,結合實際抓好后階段整治工作,加強協調聯動,建立專項整治工作調度、通報制度,工作進展半月一匯報、一月一通報、兩月一調度,重要情況隨時報告、通報和調度。嚴肅追責問責,對“雁過拔毛”式腐敗問題“零容忍”,對專項整治中發現的系統性、普遍性問題和監管方面的漏洞,舉一反三,整章立制,促使整治工作常態化、長期性,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
基層干部微腐敗自查自糾報告2
根據包經開(駱)黨[2016]5號文件,【關于開展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專項工作的實施方案】精神, 按照包經開黨工委的統一安排部署,針對當前基層黨員干部違紀違法、侵犯群眾權益、小官貪腐,及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腐敗問題等現象,開展專項工作。現將社區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 領導重視,確保工作有序開展
社區黨委把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專項工作作為加強作風建設、推動黨風廉政建設落實的重要任務,工作中努力踐行“三嚴三實”,突出工作重點、確保工作落實。社區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黨委書記余曉萍任組長,紀委書記朱先年任副組長、成員沈和炬、劉勝雷、劉光友等五人領導小組,紀委委員沈和炬具體負責專項工作資料的收集和上報工作。
二、組織實施 突出重點
專項工作組開展集中排查,著力查處以下四個方面:
1、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情況:重點是社區有無公款或集體資金違規吃請等現象,由于社區處在合肥市大建設的前沿,因工作需要,發生業務招待的單位和群眾,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按區陽光辦要求做到手續完善,財務“三單合一”,沒有發生超標準招待和亂招待現象。工作中杜絕變相旅游、發福利,以及生冷硬推、吃拿卡要、與民爭利、欺壓百姓、不作為、亂作為等現象。
2、涉農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因大建設項目征地涉及人口安置,按照合肥市136號文件精神進行人口安置。對未安置人口的土地,因項目建設的影響不能耕種,社區采取補貼的形式補償給群眾。涉及到惠農補貼、扶貧救濟、低保醫保的農戶,社區依據政策維護群眾利益,均以打卡形式及時發放到群眾手中。社區和個人沒有截留群眾的各種惠農補貼現象。
3、征地拆遷和工程建設領域中工作開展情況:社區在此項工作中積極做好服務和協調工作,努力為項目的征地拆遷工作創作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現階段征地、拆遷和工程建設領域中,沒有弄虛作假、失職瀆職等現象發生,社區在開展此項工作中,嚴格按照征地、拆遷和工程建設政策規范要求,通過議標和招標形式開展工作,沒有發現違規違紀違法現象 。
4.執法、監管、公共服務等窗口情況; 隨著村改居的轉型,社區的重點和核心是做好服務群眾工作,依托執法、監管、公共服務等窗口加強宣傳、落實好各項民生工程。沒有發生行政亂作為、不作為現象 。
以上是社區開展“四風”和腐敗問題專項工作檢查情況。 截止到2013年底,社區共拆遷居民房屋676戶,拆遷面積16.82萬平方。截止到底,社區項目建設共征用土地1350畝,安置人口1327人,享受失地農民生活保障314人,年發放保障金623.2萬元,其中近200戶居民回遷安置在榆林橋畔一期。以上工作的開展,嚴格按照拆遷、回遷安置政策規定執行。重大事項采取“四議兩公開”方式,規范手續,涉及到征地人口安置和青苗補償費的發放,做到先公示后發放,兌現群眾費用不拖欠,無欠賬、掛賬;賬目清楚、公開,群眾滿意。近年來,未發生一例因大建設征地、拆遷群眾不滿而出現上訪事例,社區和諧穩定。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繼續開展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專項工作,認真分析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的區域,組織開展專項治理活動。社區黨委注重發揮監管作用,加強政風行風建設,認真剖析和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今年兩委換屆后,社區制定了各項工作制定,例如:兩委人員工作管理制度、兩委人員學習制度、請銷假制度等。從源頭上要求兩委人員必須按制度執行,起模范積極帶頭作用。圍繞“四風”建設搞好整改,全面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健立建全黨委統一領導落實的黨建工作格局,確保黨的建設各項任務落到實處,體現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專項工作的成效,用實際行動影響群眾,維護黨的整體形象。社區黨委注重發揮監督管理作用,加強政風行風建設,推動專項治理工作深入開展。細化重大問題集體決策程序,積極營造黨內民主討論的環境和健康寬松的氛圍,把集體的智慧力量更好地集中和調動起來;理清班子成員的責任,實施責任追究,杜絕隨意決策、草率決策; 增強經受各種考驗和挑戰的免疫力,取得讓群眾看得到、體會得到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