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市紀委第五紀檢監察室:
近年來,烏蘭察布市公安局認真貫徹中央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的部署要求,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斷強化公安隊伍建設,有效推動了“兩個責任”的落實。按照《中共烏蘭察布市委辦公廳關于對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督查的通知》要求,市公安局及時開展了自查,對照督查內容,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學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自治區王君書記及市委主要領導重要講話精神和貫徹落實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自治區紀委九屆七次全會、市紀委三屆六次全會精神情況
市紀委三屆六次全會結束后,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寶音德力格爾立即于2月6日組織召開黨委擴大會議,傳達學習了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自治區王君書記及市委主要領導重要講話和上級紀委會議精神,并要求各部門會后迅速將領導講話和上級紀委會議精神傳達到每一位民警。3月31日,寶音德力格爾副市長組織召開了全市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電視電話會議,總結2015年全市公安機關反腐倡廉工作,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進行了再安排再部署。
按照寶音德力格爾副市長的指示要求,市局黨委及時組織開展了傳
達學習工作,并將上級領導講話和各級紀委會議精神學習納入市局黨委中心組年度學習計劃和全警大培訓計劃中。同時,結合正在開展的“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積極組織市局各級黨委、黨總支、黨支部和全體黨員領導干部及民警采取專題輔導授課、中心組學習研討、黨支部集中學習、全體黨員領導干部及民警自學等方式,切實加大對領導講話和會議精神的學習力度,實現了學習宣傳全覆蓋。今年以來,市局共組織專題黨課學習4次,開展2次集中培訓活動,累計培訓黨員領導干部300余名。
二、圍繞中央、自治區和市委脫貧攻堅重大決策部署,在扶貧領域政策、措施、項目、資金等方面落實情況及堅決防止扶貧領域虛報冒領、截留私分、揮霍浪費等問題發生情況
市委、市政府關于《烏蘭察布市各級干部包扶貧困戶工作方案》下發后,市公安局及時印發了《烏蘭察布市公安局各級領導干部包扶貧困戶工作方案》,動員各級干部民警“對號找人”,通過一對一”、“一對多”、“多對一”包扶方式,對小海子鎮107戶、屯墾隊鎮581戶貧困戶進行入戶走訪,并組建扶貧工作組,迅速與扶貧辦、鄉鎮、村委會等相關部門進行了對接。5月25日,市局扶貧工作組前往商都扶貧辦,就市局包扶名單進行了初步核對,隨后前往了小海子鎮與屯墾隊鎮,與鎮政府所在地的書記、鎮長、扶貧聯絡員、派出所所長了解了包扶所在自然村的情況,認真核對了貧困戶名單、人員基礎信息等工作,填寫了扶貧工作人員名單表,共同商定了下一步市局各部門入戶幫扶等具體工作。6月21日,寶音德力格爾副市長在市政府法制辦主任李曉帆、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王海英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的陪同下深入商都縣對接走訪慰問包扶的順城公司村委會7戶貧困戶。
寶音德力格爾副市長指出,要進一步落實“扶貧先扶志、扶貧必扶智、精準扶貧”的扶貧方針,緊緊圍繞扶貧計劃,緊扣任務目標,切實增強扶貧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結合當地實際,堅持因地制宜,將措施落地落細,扶貧精準到位。7月5日,按照市局黨委的統一部署,市公安局政治部民警深入商都縣屯墾鎮進行“一對一”“一對多”扶貧對接周活動,同時進一步了解了包扶村莊和貧困戶實際情況,對包扶貧困家庭情況進行詳細統計。
三、貫徹落實“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情況
去年以來,市局先后出臺了《中共烏蘭察布市公安局委員會工作制度(試行)》、《中共烏蘭察布市公安局委員會議事規則(試行)》、《中共烏蘭察布市公安局委員會重要事項請示報告制度(試行)》等文件,分別對市局黨委工作職責、黨委會決策程序和規則、民主生活會制度、黨委中心組學習制度、“三會一課”制度、黨員民主評議制度、黨員培養發展工作制度、黨的監督制度、爭先創優制度等提出了要求,特別是對“三重一大”和黨委會議事范圍、形式、程序等重要事項請示報告內容及程序等作了進一步明確,并要求嚴格按照制度執行。共召開黨委會議9次,全部落實“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
四、貫徹落實《烏蘭察布市各級黨委(黨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具體規定(試行)》、《中共烏蘭察布市委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工作實施細則》和《中共烏蘭察布市紀委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工作實施細則》文件精神情況
xx年9月10日,市公安局召開黨委會,研究出臺了《烏蘭察布市公安局黨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的實施意見》,進一步明確了各級公安局黨委負有加強領導選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現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從源頭上防治腐敗、領導和支持查處違紀違法問題、管好班子、帶好隊伍、管好自己、當好廉潔從政的表率等五個方面主體責任。同時,明確各級公安局紀委負有落實“雙報告”制度、監督檢查各項紀律執行情況、嚴肅查辦腐敗案件、強化黨風政風監督、加強“四風”問題整治、監督檢查相關部門落實懲治和預防腐敗工作任務、開展經常性警示教育、抓好“三轉”落實等七個方面監督責任。特別是《實施意見》對于“兩個責任”的具體任務、目標要求和主要措施進行了細化,并形成“責任清單”向社會公開,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同時,《實施意見》還對于需要上報的廉政報告、核查報告等,規定了直接責任人、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必須簽署明確意見,實行簽字背書,作為實施責任追究的重要依據等內容。
xx年11月3日,市局召開了落實“兩個責任”專題黨委會,紀委書記侯文俊在會上就如何進一步落實黨委主體責任進行了詳細闡述說明,寶音德力格爾副市長要求對“兩個責任”落實不力、群眾反映問題比較集中、作風和腐敗問題比較突出的地區和部門,要嚴格責任追究,實行“一案雙查”,在查辦違紀違法案件的同時,一并調查發案單位“兩個責任”是否落實到位,做到有錯必糾、有責必問。同時,通過對各級黨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懲防體系各項任務的督查,強化責任落實,推進各項工作扎實有效開展。將“兩個責任”要求納入機關工作重要議事日程,構建責任鏈條,形成“強化責任意識,落實‘兩個責任’”的良好氛圍。
按照寶音德力格爾副市長的部署要求,各局領導不定期對各地、各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檢查,嚴格責任追究,實行“一案雙查”,在查辦違紀違法案件的同時,一并調查發案單位“兩個責任”是否落實到位,做到有錯必糾、有責必問。同時,市公安局黨委通過約談制度,告誡各級公安機關主要領導要守土有責,牢牢將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抓在手上,并強調要善于抓班子帶隊伍;紀委要加強自身建設,提高執紀問責水平,各級黨委要為紀檢監察機關履職創造條件。今年以來,共開展局領導督導檢查9次,開展專項督查1次、黨委巡視督察1次,形成督察報告2篇。
五、貫徹落實《烏蘭察布市懲治和預防腐敗工作要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重點任務的分解意見》、《烏蘭察布市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要求》三個文件精神情況
xx年,烏蘭察布市公安局印發了《全市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要點》,要點從嚴明黨紀黨規、壓緊壓實“兩個責任”、加強紀律審查工作、強化作風建設和加強紀檢隊伍建設五個方面做了規范要求,為全市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工作指明了方向。同時,市局繼續強化廉政風險排查和懲治腐敗工作。一方面,以腐敗易發多發領域和部位為重點,逐步建立覆蓋全市公安機關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在充分實踐的基礎上,使廉政風險防控機制運行順暢,制度配套完善、執行有力,預防腐敗成效明顯提高。加強督促指導,推動各相關部門、警種結合實際,制定貫徹落實關于《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的具體辦法和措施,把懲治和預防腐敗的各項工作措施、任務真正落到實處。另一方面,堅持以“零容忍”態度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切實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建立健全及時發現、有效查處違紀違法案件的機制,進一步形成整體合力。充分發揮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提高辦案的綜合效果。今年以來,市局紀委共接待群眾來信來訪11起,公安廳轉辦9起,市紀委轉交辦31起,已結26起,已全部錄入公安廳和市紀委案件管理系統;共處理市局違紀民警6人,全市公安機關共處理違法違紀案件15起涉及民警2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