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領導干部整治拉幫結派搞小圈子自查自糾報告3篇
昨日從市紀委獲悉,我市將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嚴守政治紀律、嚴明政治規矩專項治理,積極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年”相關要求,加快構建“4+4+2”黨建制度體系。
按照規定,此次專項治理范圍包括全市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人民團體和企事業單位。
市紀委相關負責人表示,8月底前,該專項治理活動將處于自查自糾階段,全市各級黨員干部要對遵守黨的政治紀律情況進行公開承諾,按照管理權限,黨組織主要負責人要向上級紀律檢查機關承諾報備,其他班子成員及黨員干部向本單位黨委(黨組)或紀委(紀檢組)承諾報備,并接受干部群眾監督和評議。
今年9月至10月,我市紀律檢查機關將通過調閱資料、聽取匯報、召開座談會、走訪基層群眾、受理問題線索、進行紀律審查等多種方式,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并選取問題集中或較多的單位進行重點檢查。在專項檢查中,對嚴重違反政治紀律的黨員干部,一律先免職,再由紀律檢查、組織、政法等部門調查處理。堅持“一案雙查”,對其所在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情況進行問責。
重點治理10個方面的突出問題
一、散布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意見,發表違背中央決定的言論;
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貫徹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
三、泄露黨和國家秘密;
四、參加非組織活動;
五、組織、支持、參加非法活動;
六、制造、傳播政治謠言及丑化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論;
七、違反組織程序或超越權限,重大事項不按時請示報告;
八、拉幫結派、搞小圈子、鬧無原則糾紛、惡意中傷他人;
九、對組織不忠誠老實,弄虛作假、陽奉陰違;
十、任人唯親、優親厚友,謀取非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