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財務小金庫自查報告(1)
為了做好我校20xx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嚴肅財經紀律,堵塞財務管理上的漏洞,根據瓊海治風辦〔2012〕10號《瓊海市關于轉發深入治理 “小金庫”問題的緊急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對“小金庫”的清理工作進行了嚴格的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學校成立了自查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由周乃安校長任組長,鐘家書副校長任副組長,成員有:李永海(政教處主任)、葉冠池(教導主任兼黨支部紀檢委員)、符芳才(總務主任)、鄭在澤(政教處副主任兼黨支部組織、宣傳委員)、何子花(工會主席)。
二、學習文件,布置自查任務。
20xx年12月20日,我校召開了自查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傳達和學習瓊海治風辦〔2012〕10號文件,布置自查任務,確定了如下的自查內容:
1、學校或班級有無違規收費、罰款及攤派設立“小金庫”行為;
2、學校或班級有無違規用學校資產收費、出租收入設立“小金庫”;
3、學校或班級有無以會議費、勞務費、培訓費和咨詢費等名義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
4、學校或班級有無經營收入未納入規定賬簿核算設立“小金庫”;
5、學校或班級有無虛列支出轉出資金設立“小金庫”;
6、學校或班級有無以假發票等非法票據騙取資金設立“小金庫”;
7、學校或班級有無上下級單位之間相互轉移資金設立“小金庫”。
三、分工負責,開展自查工作
我校的做法:一是由鐘家書副校長牽頭,對學校和班級的收入往來進行清查,對學校和班級有無欠帳等情況進行核查;二是由葉冠池教導主任兼黨支部紀檢委員牽頭,對學校的經費收支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并對學校的其他收入情況進行核查,如:對東平小學上交我校的水費3500多元;東平派出所繳交違法人員損壞我校12株重陽樹4000元的賠款等情況進行核查。
由于分工明確,責任到位。兩個自查小組對每張發票進行了認真的核對,對每條單據進行了認真的檢查,證明我校的經費收支、賬目規范、嚴謹,一清二楚,沒有發現學校和班級用公款設置帳外帳和小金庫以及以個人名義私存公款等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財務人員已經將其他收入和賠款存入了學校的賬戶,沒有違規行為。
學校財務小金庫自查報告(2)
治理“小金庫”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防止收入流失,完善財務監督,鏟除貪污、腐敗溫床,保護干部的一項重要措施。為認真貫徹落實市辦發[2009]《關于在全市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現把我校自查自糾情況匯報如下:
一、認真學習,提高認識。
全市“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會議后,我校迅速召開了專題會議,傳達學習《關于在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辦法》以及有關會議精神。我校把“小金庫”治理工作作為當前領導班子的執政能力建設和作風建設的一項重點任務來抓。學校除了組織中層以上干部集中學習上級文件精神外,還集中組織教職工傳達會議精神,領會精神實質,把握工作重點,增強治理工作的主動性,確保治理工作取得成效。校長譚振華要求大家,認真學習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正確認識開展此項活動的重大意義,要求大家要認真對待專項治理工作,明確清理檢查“小金庫”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加強廉政建設,從源頭上遏制和防止腐敗,規范財務收支活動的重要舉措,是教育和保護干部的需要。要求大家,對照“七種”表現形式認真自查自糾,做到不走過場、不留死角,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
二、加強領導,責任分工。
為了保障治理工作順利進行,我校成立了治理“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并設立舉報電話、制作了舉報信箱,注意發揮網絡舉報作用。建立了舉報登記、查處督辦制度和工作保密制度,“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由學校支部牽頭實施,工會、財務室等部門負責同志共同參與。由后勤辦主任鄧德新具體負責,確保件件有交待、事事有著落。既營造了濃厚的工作氛圍,又保證了此項工作有效開展。
學校“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副組長:成 員:
三、明確要求,重點治理。
根據上級文件規定,我校此次專項治理重點是2007年以來各項“小金庫”資金的收支數額,以及2006年底“小金庫”資金滾存余額和形成的資產。對設立“小金庫”數額較大或情節嚴重的,應追溯到以前年度。
按照上級文件規定的要求,我校通過深入自查,我校財務管理均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執行,收入、支出全部納入本單位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