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修訂頒布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以下簡稱巡視條例),是加強黨內監督的重要基礎性法規,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重要保證,是加強和規范巡視工作,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綱領性文件和基本遵循。學習宣傳好、貫徹落實好巡視條例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全區各級黨組織特別是巡視機構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我們一定要緊密聯系實際,學深悟透、融會貫通,指導實踐、推動工作。
一、深刻學習領會巡視條例,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關于巡視工作的決策部署上來
巡視條例是黨中央著眼于加強和改進黨內監督,作出的重大戰略性制度安排,通篇貫穿了以*同志為黨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體現了主題的鮮明性、原則的堅定性、巡視的針對性、內容的創新性、工作的操作性、責任的嚴肅性,對深化我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具有重大意義。
(一)巡視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制度保障。全面從嚴治黨,最核心的是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最根本的是用紀律和規矩管住大多數黨員,最關鍵的是落實主體責任、強化自我監督。去年以來,巡視發現的問題線索和紀律審查的情況表明,我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全面從嚴治黨一刻也不能放松。巡視條例明確緊扣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來開展巡視,彰顯了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的理念;強調巡視全覆蓋、全國一盤棋,體現了全面從嚴治黨要靠全黨、管全黨、治全黨的要求。學習貫徹巡視條例,就是要深刻理解巡視體現全面從嚴治黨的宗旨、任務、方法,從西藏全局和當前任務出發,巡視監督沖著“六大紀律”去,發現黨的領導弱化、主體責任缺失、管黨治黨不力等問題,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常態化、長效化。
(二)巡視條例是依規管黨治黨建設黨的重要抓手。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提出了制度治黨的新論斷。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依規治黨的重大決策部署,把依規管黨治黨建設黨提到了新的高度。落實依規管黨治黨建設黨的要求,必須有完善的黨內法規制度保證。巡視條例對開展巡視監督授權更加充分、職責定位更加明確、程序更加規范、問責更加有力,管黨治黨的制度籠子進一步扎緊扎密,制度的剛性約束不斷強化。學習貫徹巡視條例,就是要深刻理解新形勢下開展巡視工作的領導體制、工作機制、主業主責的新規定,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依規管黨治黨建設黨。
(三)巡視條例是巡視工作實踐創新發展的重大成果。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把巡視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重新明確巡視工作的職責定位。巡視工作認真貫徹中央要求,發現問題的能力越來越強,監督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大幅提升,成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重要平臺、黨內監督和群眾監督相結合的重要方式、上級黨組織對下級黨組織監督的重要抓手。巡視條例全面貫徹了黨中央關于巡視工作的重大理論創新成果,汲取了巡視實踐中探索創造的有效經驗和做法,充分反映了時代要求和群眾意愿,體現了我們黨與時俱進完善自我監督制度的政治勇氣和責任擔當。學習貫徹巡視條例,就是要深刻理解新形勢下巡視工作創新發展的重大理論和實踐成果,不斷推動黨內監督引向深入。
(四)巡視條例是依法依規開展巡視監督的基本遵循。巡視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很強,必須堅持依法依規、有序開展。巡視條例貫徹中央巡視工作方針,規定了巡視工作的范圍和內容,界定了巡視工作的方式和權限,嚴格了巡視工作的紀律和責任,尤其是對巡視前的協作配合、巡視中的請示報告、巡視后的線索處置等,明確了程序規定,使開展巡視工作有了衡量的尺子、具體的標準、操作的規范。學習貫徹巡視條例,就是要深刻理解開展巡視必須依法依規的原則,嚴格按照巡視授權的范圍、權限、方式開展監督,確保巡視工作始終在健康、規范的軌道上發展。
二、深入貫徹落實巡視條例,不斷開創我區巡視工作新局面
全區各級黨組織特別是區黨委巡視機構要以學習貫徹巡視條例為契機,緊扣“六大紀律”,深化“四個著力”,進一步深化巡視工作,持續發揮反腐敗利劍作用,深入推進我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
(一)深化聚焦轉型,在發現問題上下功夫。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是以*同志為黨中央從反腐敗形勢研判和任務出發,著眼于解決巡視工作任務寬泛、職能分散問題,對巡視工作職責定位作出的一項重大戰略性轉型。
黨的十八大特別是去年以來,自治區黨委緊跟中央步伐,巡視工作聚焦中心任務,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收縮戰線,攥緊拳頭,把精力集中到發現問題上來,巡視的震懾遏制作用不斷強化,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有力支撐。巡視發現的問題線索,直接為紀律審查工作提供了精準的目標,自治區紀委審查的反映區管干部問題線索有相當一部分就是通過巡視發現的。
形勢決定任務。面對當前我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依然嚴峻復雜的形勢,巡視機構必須把工作重心放在“主業”上,著力發現并反映問題。要堅持問題導向,牢固樹立“有重大問題應當發現而沒有發現就是失職,發現問題不如實報告就是瀆職”的觀念,巡視監督沖著問題去,帶著問題回來,當好區黨委的“千里眼”和“順風耳”,找出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做到利劍高懸、震懾常在。要堅持兩點論看問題,堅持用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分析問題,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看待和處理問題,既要充滿自信,看到無論是地方、部門還是企業對西藏的改革發展穩定作出的貢獻、取得的成就,又要發現問題、糾正偏差,敢于直面問題、善于解決問題,倒逼體制機制改革,不斷增強黨的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能力,促進黨的事業健康發展,鞏固黨的執政基礎。
(二)突出巡視重點,在嚴明紀律上下功夫。指出:工作沒有重點就抓不出成績。巡視監督必須突出重點、抓住關鍵,增強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黨的十八大以來,自治區黨委巡視機構把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兩個責任”落實不力、易發高發領域腐敗問題、“四風”和選人用人方面的問題作為重點,深入開展巡視監督。對巡視發現的突出問題及時反饋被巡視單位整改,對領導干部問題線索進行分類處置,及時移交職能機關和部門處理,切實糾正了黨內的不良風氣,嚴明了黨的紀律和規矩。
沒有重點就沒有政策,重點不能泛化。巡視工作要突出紀律建設這個重點,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把對紀律和規矩執行情況的監督挺在前面,使紀律立起來、嚴起來,成為帶電的“高壓線”。要加強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巡視監督,首要的是檢查黨章黨紀黨規落實情況,督促各級黨組織強化黨的領導核心作用,喚醒黨員領導干部黨的意識、紀律意識、規矩意識。要加強對組織紀律的巡視監督,重點檢查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執行黨的干部工作方針和政策、執行干部選拔任用規定情況。要加強對廉潔紀律的巡視監督,緊盯黨員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著力發現是否存在以權謀私、權力尋租、利益輸送等腐敗問題。要加強對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的巡視監督,重點檢查是否存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區黨委“約法十章”“九項要求”的突出問題。
(三)創新方式方法,在落實全覆蓋上下功夫。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指出:改進中央和省區市巡視制度,做到對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全覆蓋。巡視監督“全覆蓋”,充分體現了以*同志為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思想。
黨的十八大特別是去年以來,自治區黨委改革完善巡視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調整區黨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健全區黨委常委會定期研究巡視工作制度和區黨委“七人小組”聽取巡視情況匯報機制;創新方式方法,實行“三個不固定、一次一授權”,組建區黨委巡視組“組長庫”和巡視“專家庫”;建立自治區紀委、區黨委組織部、區審計廳與區黨委巡視機構的協作配合機制。加快巡視節奏,擴大巡視范圍,把巡視從原來每年1輪調整為去年的2輪,今年又調整為3輪。黨的十八大至今,我區已完成了對62個單位的巡視。
全面從嚴治黨,黨內監督必須全覆蓋。巡視全覆蓋是中央的硬要求,必須創新方式方法才能完成這個任務。要創新巡視模式,堅持常規巡視和專項巡視相結合,采取“一帶N”或者“一托N”新模式,對地方以常規巡視為主、專項巡視為輔;對部門和企事業單位以專項巡視為主,分領域、分類別開展巡視。要深化專項巡視,在“專”字上下功夫、做文章,盯住重點人、重點崗位和重點問題,采取“點穴式”的方法,直擊癥結,精準發現被巡視單位的“特色病”“個性病”。要增強巡視力量,加強請示匯報,主動爭取支持,增設區黨委臨時巡視組;加強組織協調,調動紀檢監察、政法、組織、審計、信訪等機關部門的力量,最大限度地整合資源,形成巡視工作合力;探索建立地市委巡察制度,構建區地(市)兩級巡視巡察監督體系,形成上下聯動的巡視巡察工作新格局,層層傳導壓力,加快巡視全覆蓋推進步伐。
(四)強化成果運用,在解決問題上下功夫。指出:更好發揮巡視在黨內監督中的重要作用,就是要對巡視成果善加運用。
黨的十八大以來,區黨委“七人小組”和巡視工作領導小組高度重視巡視成果運用,在每輪巡視結束后,都專題聽取巡視情況匯報,作出分類處置決定。被巡視黨組織擔負起整改主體責任,對巡視中發現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立行立改,針對巡視后反饋的問題,制訂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進行全面整改,做到了件件有著落。
巡視監督的作用能否充分發揮,關鍵在成果運用。巡視組對被巡視黨組織工作上存在的問題要督促其邊巡邊改、即知即改,對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傾向性問題和其他重大問題應形成專題報告向區黨委匯報,對黨員干部問題線索要按規定分類移交處置。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人事部門對巡視移交的問題線索,要優先辦理、及時處置,實現巡視與紀律審查和組織處理“無縫對接”,特別是紀檢監察機關要通過運用巡視成果,加強監督執紀問責,對領導巡視工作不力、發生嚴重問題的,對有關部門和單位違反規定不支持配合巡視工作、造成嚴重后果的,對巡視工作人員不遵守巡視紀律的,對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干擾、對抗巡視監督和無正當理由拒不糾正存在問題或不按要求整改的,抓住典型嚴肅追責。被巡視黨組織收到巡視組的反饋意見后,要認真整改落實,并在規定時限內上報整改情況報告和主要負責人組織落實情況報告;要舉一反三,找出病灶,打破利益藩籬,倒逼體制機制改革,扎緊制度籠子,推進標本兼治。
(五)完善法規制度,在提高制度執行力上下功夫。法規制度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要加強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把法規制度建設貫穿到反腐倡廉各個領域,落實到制約和監督權力的各個方面,推動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長效機制。
黨的十八大特別是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自治區黨委一手抓改革,一手抓制度建設,著力把改革成果固化為制度,修訂印發《自治區黨委2013-2017年巡視工作規劃》,制定《中共西藏自治區委員會“七人小組”聽取巡視情況匯報工作規則》《西藏自治區巡視工作程序規定》,出臺《中共西藏自治區委員會巡視組組長庫人員管理辦法(試行)》和《中共西藏自治區委員會巡視專家庫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為深入推進巡視工作提供了堅強的制度保證。
巡視監督是黨內監督的重要組成部分,要適應形勢的需要,認真總結黨的十八大以來巡視工作經驗,上升固化為制度,依紀依法開展巡視,不斷推進巡視工作規范化、制度化。要以學習執行巡視條例為契機,結合我區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和貫徹措施。要完善配套制度,修訂《中共西藏自治區委員會巡視工作實施辦法》,夯實巡視工作基礎;制定《關于對被巡視黨組織“兩個責任”落實情況開展巡視監督的意見(試行)》和《關于對被巡視黨組織執行組織紀律情況開展巡視監督的意見(試行)》,深化巡視監督;完善巡視報告及匯報稿的撰寫、巡視意見反饋和整改、問題線索分類處置和移交、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和公開、巡視成果運用臺賬管理等制度,規范巡視成果運用。要增強法規制度執行力,嚴肅查處隨意變通、拒不執行制度的行為,推動各級黨委和黨員干部不折不扣落實巡視工作制度,保證制度剛性運行。
三、強化內部監督管理,努力建設高素質巡視干部隊伍
打鐵還需自身硬。巡視條例對巡視隊伍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對巡視干部而言,政治堅定、忠誠干凈擔當是“德”,實事求是、經驗歷煉、善于拿捏分寸是“才”。要按照德才兼備的要求,對巡視干部從嚴教育、從嚴監督、從嚴管理,提高巡視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和能力,為做好巡視工作提供保證。
(一)加強黨性鍛煉。
堅持黨性,核心是站穩政治立場,堅定理想信念。特別是在西藏,反對分裂、維護穩定是對黨員干部的第一位要求,更是對巡視干部的第一位要求。巡視組要把思想建設貫穿于巡視工作全過程,抓好巡視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設,強化理論武裝,引導他們做到明辨是非頭腦特別清醒、維護民族團結行動特別堅定、熱愛各族群眾感情特別真摯。巡視干部要保持對黨絕對忠誠,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做到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同志為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強化紀律約束。
巡視干部在用紀律和規矩這把尺子衡量巡視對象的同時也要對照自己,主動接受監督。要嚴守巡視紀律,保守巡視秘密,不管什么人打聽有關巡視的消息,絕不能跑風漏氣;絕不能在沒有保密措施的電話中討論與問題線索有關的事項。要帶頭執行廉潔紀律、群眾紀律,認真落實“六嚴格、五嚴禁”,不搞迎來送往,不收受禮品禮金,不參加高消費娛樂活動,不利用手中權力謀取私利。
(三)提高履職能力。
組織巡視干部認真學習黨中央關于巡視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深入學習領會關于加強巡視工作、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重要論述,提高思想認識,強化行動自覺;組織開展巡視法規制度專題學習,重點學習修訂頒布的巡視條例,提高依法依規巡視能力。巡視干部要把學習和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學思踐悟,知行合一,做到善于實踐、敢于擔當,善于觀察、見微知著,善于總結、長于提煉,善于溝通、敢于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