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鞏固和拓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正風肅紀成果,深入推進“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深入開展“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專項整治,進一步改進作風,提高工作效能,根據區委統一部署,結合我局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整治目標
堅持以問題為導向、教育懲處并重、標本兼治的原則,從嚴從實查處全局干部職工中存在的“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突出問題,教育引導干部職工要敢于擔當、主動作為、勤勉盡責、善謀善為,營造和諧、奮發的工作環境,著力打造一支信念堅定、為民務實、勤政清廉、忠于職守、銳意進取的審計鐵軍。
二、整治范圍
局機關全體干部職工。
三、整治內容
圍繞解決干部職工“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方面的突出問題進行,重點整治以下問題:
(一)在執行區委、區政府決議、決定、工作部署,推進重大項目、重點任務、目標任務落實上,不依法實施或者不按規定和要求落實,敷衍塞責、推諉扯皮,致使政令不暢通的。
(二)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項規定”、市委市政府“十二項規定”精神不嚴格,查糾問題不力的。
(三)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對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疏于教育、監督和管理的。
(四)股室、分局之間分工不明確,工作上相互推諉扯皮,該做的工作不及時辦理的。
(五)在崗不敬業、履職不盡責,工作敷衍了解,紀律渙散、作風漂浮,執行審計紀律“八不準”規定不嚴的。
(六)辦事拖拉,效率低下,對依法依規應辦理的事項或者職責范圍內的工作,無正當理由不在規定時限辦結,敷衍應付或者執行不力的。
(七)在審計工作中,不按程序,發現線索問題不匯報、不處理,私放問題的;徇私舞弊、吃拿卡要,對被審計單位工作人員設置障礙,故意刁難、粗暴對待的。
(八)在行政執法中程序失范,濫用執法權,自由裁量權使用過于寬松的。
四、方法步驟
(一)動員部署(7月15日前)
組織學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中央和省市區委關于作風建設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專項整治活動實施方案。7月15日前召開動員會,主要領導針對本單位干部職工存在的突出問題打招呼、提要求,對本單位開展整治活動進行安排部署。
(二)自查自糾(7月底前)
堅持問題導向,采取群眾提、自己找、互相幫等方式,聯系領導班子、班子成員、干部職工和本單位工作實際,分層次查找問題,形成問題清單,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時間表和責任人。針對問題清單,組織開展自查自糾。領導班子對照單位問題清單,干部職工對照個人問題清單,逐項檢查,著力糾正“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突出問題。
(三)集中整治(8月-9月10日)
局紀檢組加強對全局干部職工“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督查力度,根據自查自糾和平時掌握的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監督檢查,不定期開展明查暗訪。同時,接受區紀委(監察局)等部門的明查暗訪,暢通監督舉報渠道,開設監督舉報電話:3123669。對明查暗訪和監督舉報發現的“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實行“一案雙查”,嚴肅追究責任人員和責任領導的責任,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四)建章立制(9月底前)
在抓“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整改的同時,及時總結專項整治工作中的做法和經驗,用制度固化下來。對本單位現有制度進行梳理,完善內部日常管理和監督檢查制度,建立健全“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整改工作長效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成立由局長任組長,副局長、總審計師任副組長,各股室、分局負責人為成員的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組織專項整治活動有序開展。
(二)落實責任。要以不怕“揭短”,不怕“露丑”的態度,查找“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突出問題,消除“護短”意識,切實抓好“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
(三)務求實效。結合各自實際,針對重點崗位和重點環節,深入自查自糾,認真剖析問題,正確對待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方案,確保專項整治工作不走過場。
附件:江陽區審計局開展“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成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