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xx縣財政局 xx縣監察局 xx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xx縣審計局關于開展私設“小金庫”及濫發錢物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雙財發〔2015〕35號)文件要求,我辦對1月至今私設“小金庫” 及濫發錢物問題認真開展自查,并對自查中發現的違紀違規問題自覺予以糾正,現將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 自查自糾組織實施情況
接到通知后我辦迅速成立了以單位一把手為組長的“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設立了“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辦公室,由財務會計具體負責此次專項治理工作。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布置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并提出了具體要求,規定了我辦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自查自糾階段的時間,要求各科室要正確認識開展此項工作的重大意義,提高思想認識,嚴肅認真對待“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自查自糾工作不能流于形式。發現存在“小金庫”問題,不隱瞞、不回避,堅決清查按要求處理,并及時上報。
二、 自查自糾私設“小金庫”及濫發錢物情況
經過自查,我辦財務管理均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執行,收入、支出全部納入本單位財務部門法定帳目統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國家和單位收入,未設任何形式的“小金庫”。財務報銷按照財政集中支付要求,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統一通過金財大平臺報銷,支付中心確認支付,杜絕坐支行為。我辦在資產管理、財政票據管理、政府采購等方面均嚴格依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執行,未出現違規行為。1月至今未發生濫發錢物情況。
三、 建立防范“小金庫”問題長效機制措施
通過此次自查自糾工作,提高了我辦全體人員對“小金庫”存在的危害性和嚴重性的認識,進一步加強了我辦人員執行財經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意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辦將從以下五個方面入手,建立防范“小金庫”問題長效機制措施:
(一)從源頭抓起,全面治理
加強銀行賬戶監管,認真落實收支兩條線。加強發票管理,防止“白條”收入不入賬形成“小金庫”。
(二)加強資產管理
加強資產產權管理,對單位公務用車、辦公設備等資產全面實施精細化、規范化管理,防止國有資產閑置、浪費甚至流失,避免通過固定資產采購、處置環節來謀取“小金庫”。
(三)加強群眾監督,加大查處力度,嚴格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設立“小金庫”問題舉報箱,公布專門舉報電話,制定舉報獎勵制度,對自覺抵制“小金庫”行為遵紀守法的個人應進行宣傳、表彰。對違法違紀行為,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并按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絕不姑息遷就。加大對財務人員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起到警鐘長鳴作用。
(四)加強內部控制和審計監督
建立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尤其是健全財務制度,完善財務管理。加強財務、審計監督。嚴格執行《會計法》和《會計內部控制制度》的有關規定,加強不相容職務之間的相互牽制、監督。以季度為單位,定期召開會議,定期進行內部審計監督、檢查工作,及時發現問題并整改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