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自查梳理,扎實推進“正風鑄廉”。梳理檢查2013年以來有無假借各種名義進行公款相互吃請,公務接待是否安排與公務活動無關的娛樂活動及贈送紀念品和土特產等問題;有無假借各種名義超標準、超范圍違規發放津貼、補貼或獎金問題;有無使用公款購買香煙、禮品和贈送禮金等問題。
二是全面整改落實,堅持邊查邊改。對在巡查、督查和開展“鑄廉行動”德廉巡查中發現的“四風”問題,以及今年5月份以來開展“三公”經費管理和財經紀律執行情況專項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要求,認真整改落實到位,做到立行立改,邊查邊改。
三是全面督促檢查,嚴肅執紀問責。鄉黨委負責人作為開展自查自糾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面加強督促檢查,堅決防止和糾正自查自糾搞形式、走過場問題,確保工作取得實效。鄉紀委持續加強監督執紀問責,對自查自糾不認真、問題糾正不到位,特別是邊查邊犯的,予以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對出現頂風違紀問題,或“四風”問題禁而不絕的,嚴格落實“一案雙查”,既追究直接責任,又追究分管領導責任。
四全面建章立制,形成作風長效機制。研究建立健全各項制度,不斷完善干部的行為約束機制。發現什么問題就著手解決什么問題,扎實推進“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和“鑄廉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