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國工商系統紀檢監察工作會議部署要求,現將福建省工商系統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1.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根據總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實施意見和省委、省政府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實施辦法,省工商局緊密結合實際,于年初制訂下發了《關于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的實施意見》,使制度規定更加具體化、更具有操作性。省工商局充分利用黨組會議、黨風廉政工作會議、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動員會議和紀檢監察工作會議等時機,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中紀委《關于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剎住中秋國慶期間公款送禮等不正之風的通知》、福建省委《關于進一步落實八項規定精神持之以恒糾正“四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進行深入動員和部署,統一思想認識,講清重要意義,明確具體要求。各設區市工商局也制定了相應的落實意見或工作方案,建立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體系,為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提供有力的組織保障。
2.堅持求真務實,改進調查研究。省工商局機關帶頭輕車簡從深入調研,嚴格要求處級以上黨員干部每季度下基層調研不少于10天,省工商局主要領導隨行不超過3人,基層陪同不超過2人;其他省工商局領導隨行不超過2人,基層l人陪同。各級領導干部自覺做到下基層調研不召開全局性匯報會,不懸掛標語橫幅,不打字幕,不列隊迎送,不擺放花草水果,不接受禮品,不住高檔酒店,不上高檔菜肴,不到景區參觀,不安排合影,條件具備的全部在食堂用餐。在此基礎上,堅持以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契機,持續深化“下基層、解民憂、辦實事、促發展”活動,采取“走下去”與“請上來”相結合的辦法,與基層干部群眾、監管服務對象等進行面對面交流、心貼心談話。省工商局領導班子6位成員先后分批深入25個縣(市、區)工商局、28個工商所、16家企業,召開調研座談會37場次,征求意見建議139條,逐一明確責任,抓好整改落實。邀請22家企業代表、5名內部督導員在省工商局召開了座談會,省、市、縣(區)工商局和基層工商所四級聯動,一起聽取意見建議,共同查找“四風”問題。此外,省工商局向設區市政府聯系工商部門的領導、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省直機關相關部門和設區市工商局發出征求意見函359份,并設立意見箱,通過多種渠道認真了解、解決在履行職能和服務群眾、服務民生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受到了社會各界的普遍歡迎。
3.注重提高效用,精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