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認真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現將自查自糾情況 報告如下:
一、健全組織,加強領導
為確保專項治理工作的順利進行,成立了由黨組書記劉維章任組長、黨組成員副局長王世富、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彭麗華任副組長的局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由財務股和屠宰辦負責此次專項治理工作。
二、加強學習宣傳,提高思想認識
全省“小金庫”專項治理電視電話工作會議后,我局迅速召開了專題會議,傳達學習了*紀委、監察部、財政部、審計署聯合下發的《關于印發〈關于在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和保靖縣紀委、保靖縣監察局關于轉發湖南省紀委《關于印發〈關于在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辦法〉的通知》的通知以及有關會議精神,局黨組要求全體工作人員從思想上正確認識開展此項活動的重大意義,要認真對待專項治理工作,明確清理檢查“小金庫”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加強廉政建設,從源頭上遏制和防止腐敗,規范財務收支活動的重要舉措,是教育和保護干部的需要。要求大家,對照“七種”表現形式認真自查自糾,做到不走過場、不留死角,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
三、制定工作方案,落實措施制度
我局按照專項清理要求,制定了《縣商務局治理“小金庫”專項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了治理時間、內容、方法、措施和舉報制度,明確了責任人員,確保件件有交待、事事有著落。既營造了濃厚的工作氛圍,又保證了此項工作的有效開展。
四、認真開展自查,實施長效監督
按照湖南省紀委《關于印發〈關于在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辦法〉的通知》的要求,重點圍繞“清理內容”中的八大項指標開展清查活動,對各類帳戶、帳據進行了認真細致的清查。
1、我局財務管理均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執行,收入、支出全部納入本單位財務部門法定帳目統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國家和單位收入,沒有單獨帳戶,未設任何形式的“小金庫”。
2、嚴格按照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設帳外帳和小金庫的行為,但有時因工作的特殊性存在從財政帳戶取款后存經辦人帳戶的情況。
3、按照財政集中支付要求,現金管理采取備用金制度,財務報銷嚴格按照財務制度執行,杜絕坐支行為。
4、清查結果在局務會商上進行了通報。在認真清查的基礎上,按照規定,認真填報相關表格。
雖然我局目前尚未發現違規違紀現象,但通過清理檢查“小金庫”,進一步嚴肅了財經紀律,加強了財經法制教育,強化了財務管理,確保了資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局將進一步完善相關財務制度,加強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力度,建立長效監督機制,提高財務透明度,力爭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財務管理工作水平有更大提高,嚴防“小金庫”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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