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安部關于深入開展火災隱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在全市前段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的基礎上,市政府確定在全市范圍內集中開展對火災隱患的排查、整治工作。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整治的范圍及內容
(一)范圍
排查范圍為人員密集場所、影劇院、歌舞廳、網吧和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生產、儲存、經營場所。
(二)內容人員密集場所
1、鎖閉、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樓梯或安全出口,影響安全疏散的,應當立即改正。
2、在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安全出口處設置鐵柵欄,在公共區域的外窗及集體住宿房間的外窗安裝金屬護欄,影響安全疏散和應急救援的,應當限期拆除。
3、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數量不符合要求,商住樓營業部分與住宅部分安全出口未分開設置的,應當限期改正。
4、疏散指示標志和火災應急照明燈被遮擋、覆蓋的,應當立即改正疏散指示標志和火災應急照明燈缺少、損壞和標識錯誤的,應當限期改正。
5、、員工集體宿舍與車間或者倉庫設在同一建筑物內的,應當限期改正。
6、在人員密集場所違反消防安全規定,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應當立即改正。
7、擅自改變防火分區,容易導致火勢蔓延、擴大的,應當限期改正。
8、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不完好有效,影響防火滅火功能的,應當限期改正。
9、建筑物內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時,未將施工區和使用區進行防火分隔、未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未配置消防器材、未安排專人監護,違章作業的,應當立即改正嚴禁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時進行設備檢修、電氣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維修作業。
10、在建筑物周圍搭建棚、房等,影響人員逃生和滅火救援的,應當限期改正。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生產、儲存、經營場所
11、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響公共安全的,應當限期改正。
12、城鎮燃氣的氣源廠、儲配站、調壓站和管道、設備等燃氣輸配管網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應當限期改正。
13、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混放的,應當立即改正。
14、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滅火設施和防雷、防爆、防靜電設施不符合要求,影響防火滅火功能的,應當限期改正。
二、組織領導和部門職責分工
為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長為組長,公安、安監、監察、教育、建設、文化、衛生、工商、旅游和廣電等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辦公室設在市消防分局,負責對整個活動的日常組織協調工作。各縣區也要參照市的做法,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有關部門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搞好分工協作,共同開展工作。安監部門負責對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生產、儲存、經營場所和勞動密集型企業的排查教育部門負責學校、托兒所、幼兒園的排查工商部門負責對市場的排查經貿部門負責對商場店的排查旅游部門負責對星級賓館、飯店的排查建設部門負責對本系統內單位的排查廣電部門負責對本系統內單位的排查及對整個排查活動的宣傳報道衛生部門負責對醫院的排查文化部門負責對公共娛樂場所的排查監察部門負責對整治工作中領導不力、執法不嚴、失職瀆職、徇私舞弊的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的調查處理其余單位的排查工作由公安部門負責。
三、時間安排
1、宣傳發動×月×日日自即日起,集中天的時間,向全社會宣傳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的范圍、內容和要求,大力宣傳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為火災隱患的排查、整治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2、單位自查整改×月×日×月×日
各單位按照公安部、監察部、國家安監局《關于進一步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的若干意見》和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對照排查、整治的重點內容進行全面自查。各單位自查整改結束后填寫《單位火災隱患自查整改承諾書》附后,報本行業或本系統行政主管部門。無主管部門的單位報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3、行業或系統行政主管部門復查×月×日×月×日
由行業、系統行政主管部門對所屬單位承諾已整改的火災隱患逐一檢查落實對存在火災隱患未整改的單位要督促其落實整改責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對復查中發現單位在自查整改中不履行職責、弄虛作假或拒絕整改的,應當依法依紀給予消防安全責任人或其他責任人員行政、紀律處分。
4、領導小組組織檢查×月×日×月×日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對各單位自查和系統復查情況進一步檢查,對發現問題的單位,責令其重新整改。
5、政府掛牌督辦×月×日日經領導小組批準后,對確定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單位,由公安消防部門以同級人民政府名義在單位的醒目位置懸掛重大火災隱患單位警示牌,標明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場所、整改期限和整改責任人,并向社會公布。各縣區人民政府與重大火災隱患單位的行業或系統行政主管部門,行業或系統行政主管部門與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層層簽訂督促整改責任書,并跟蹤督辦,直至整改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