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科目及成績評定辦法
2014屆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內容由書面考試、學科考查兩項組成。兩項成績作為初中畢業生畢業評定的依據。
1.書面考試
2014屆初中畢業生參加的學業考試科目包括政治、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歷史七科,2015屆初中畢業生參加的學業考試科目為生物、地理二科,各科卷面分均為100分,其中英語科聽力占20分。均實行閉卷考試。
2.學科考查
學科考查包括理科實驗考查,綜合實踐活動考查(含勞動技術操作考查、信息技術上機考查等),音美考查。考查成績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學科考查命題、組考及成績由縣市區教育局負責管理。
3.命題依據
各學科《湖南省初中畢業學業考試標準》和教材。
4.成績發布
今年全市初中畢業學業成績繼續采用等級制呈現。城區以語文、數學、英語、文科綜合(政治、歷史、地理)、理科綜合(物理、化學、生物)5個學科呈現,每個學科按參考總人數,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分別占25%、30%、26%、10%、8%、1%的比例用A、B、C、D、E、F六個等第表示,F等為不合格等第。各縣市根據本地實際參照城區方式確定劃分比例。全市7月1日公布成績。城區由市教育局基教科統一發布到各區教育局。
移動用戶、電信用戶分別可撥打12580和16829106(16829100)查詢成績,城區學生還可通過輸入學號和考號在株洲教育網上查詢成績。
成績發布后第三天由中考辦公室組織查分。查分結果發到各縣市區教育局并公布到校。查分不更改主觀評分,只進行合分核對和有無漏閱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