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株洲市公布了義務教育階段招生與中考、中招系列方案。
最為人所矚目的兩大看點,一是不再招收擇校生,二是指標生招錄不再靠學校推薦。
以往中招,可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考不上好高中的初中生,只要家底殷實,掏一筆錢便可以擇校生名義錄取。又或者,有點關系門路的學生,甚至可以擠壓掉真正優秀的學生。基于此,此番中招改革,著重對這些有礙招生公平的政策進行梳理,其實也正是捍衛每一個學生的平等受教育權。
當然,廣義上而言,學生不可能都享受同等質量的高中教育,受資質影響差異,按照分數段錄取以及學生志愿分配各個學校,也是通常的做法。但無論何種客觀原因,在錄取門檻前的機會均等,是教育機制應當保證的。這也就是說,即使一個學生,學習成績一般,但讀不了好高中,只能歸結于他自己不努力,從教育機會來說,他仍有這份權利。而不是諸如擇校生一類,有錢就能上好學校,扭曲了均等的機會。
陽光中招,的確是一大進步,也是對學生走出義務教育階段后所進行的第一堂社會教育課。如何給他們一個公平公正的環境,讓他們感受到權利的均等,這也正是塑造公民品格的重要一面。譬如過去那種,學生一考完,家長忙得團團轉,忙找人,忙塞錢,不也正是對學生的一種另類言傳身教?當信實力變成了信灰色人脈,高中教育又能給學生們帶來些什么呢?
擇校生、指標生對個體而言,可能確實起過正面作用,但整體上,這一制度的效果是欠佳的。在古代,擇校生可以說是監生,即考不中科舉的考生想做官,一是靠家族子弟推薦進國子監,二是通過出錢的方式進去。取得監生身份便能當官,監生大多非富即貴,但能力一般,著名小說《儒林外史》中的吝嗇鬼嚴監生可以說是其中的一個典型代表。指標生,在古代的對應體即是察舉制。漢代實行這種機制,搞到后來,民謠卻唱“舉秀才,不知書,舉孝廉,父別居。”唐代還保留了部分推薦制,結果弄的很多文人去終南山隱居作秀,都試圖走所謂終南捷徑,但大多是東施效顰。
以此而言,缺乏公平的教育選拔機制,運行初期,雖無大礙,甚至也可能選拔出一些人才,但長久下去,沒有透明的監督機制保障,所選拔的人難免泥沙俱下。而對一所學校而言,如果不符合其教育定位的學生涌入過多,也正是對其他正常途徑入學學生的教育資源的一種侵占。君不見一些高中,口子越開越大,后門越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