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
中考錄取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錄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錄取結果統一公布。
一、錄取原則
(一)錄取工作要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執行招生計劃,按考生的成績、志愿和招生計劃擇優錄取。
(二)普通高中學校的招生,采取分數優先原則,從參加今年我市中考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順序錄取;按招生計劃1:1的比例投檔,原則上不得退檔。
(三)中等職業學校要優先錄取參加我市中考的學生。統一招生錄取結束后,生源不足的學校,可采用憑九年義務教育證書注冊入學、多次錄取等形式,報市招生辦和市教育局職業教育科核準后,進行補錄。
(四)同分處理辦法。若招生計劃數末幾位考生總分相同,則采用同分比較原則,即先比較志愿順序,再比較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總分。
二、錄取辦法
(一)各學校要成立錄取領導小組,錄取新生以考生的電子檔案為依據,沒有電子檔案的不能錄取,任何人不得私自投檔、接檔,不允許在非在庫狀態下指定接檔。
(二)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管理體制。市招生辦負責投檔,招生學校根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實施錄取。市招生辦對招生政策的執行、招生計劃的完成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對其提交的錄取名冊進行審核,對不符合招生政策的予以糾正。各招生學校要加強自我監督,建立自我約束機制。
(三)特長生的錄取:按術科成績劃定術科合格線,對已達到術科合格線的特長生,市招生辦按特長生招生計劃劃定文化科分數線(藝術類文化科分數線控制在該校統招線下50分以內,體育類文化科分數線控制在該校統招線下80分以內;市藝術高中的文化科分數線根據其專業特點單獨劃定)。
(四)市招生辦統一打印錄取名冊,統一印制珠海市中考錄取通知書,均需加蓋市招生辦和學校公章。
三、錄取順序
(一)提前批特長生錄取。
(二)劃定普通高中統招分數線、指標生最低控制線,進行錄取。
(三)劃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五年制大專班的錄取分數線,進行錄取(省教育考試院組織)。
(四)劃定各中職校最低控制分數線,進行錄取。
(五)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將在對應的批次后組織符合條件的考生征集志愿,實行調劑補錄,具體實施辦法視招生計劃完成情況另文通知。
四、注銷、補錄和注冊
(一)已被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不得注銷錄取和退檔,放棄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其他普通高中的錄取,錄取后未注冊的考生視為放棄當年普通高中的錄取資格。
(二)職業中學未注冊的考生,學校須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