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試卷保管與保密
(一)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要認真學習《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規定》,熟悉掌握考務安全保密要求,并在實際工作中嚴格執行。
1.各區、各中學要成立試卷保密小組,指定政治可靠、作風正派、組織紀律性強、當年無直系親屬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的干部專門保管試卷。
2.各區、各考點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試卷保密室的建設,確保保密室安全措施全部達標并配備鐵門、鐵窗、鐵柜,安裝報警器、滅火器、防盜門窗等。
3.試卷保管期間,要求晝夜24小時值班,保密室和保險柜的鑰匙要由保密室負責人和試卷保管人員分別保管,兩人同時到場方能取出試卷。
4.參與試卷分裝、運送、交接、保管的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做到不該說的不說、不該問的不問、不該看的不看。
5.領取和回送試卷時,試卷押運人員為2人(不含司機),要求為在職干部,專人專車,中途不得停留。
6.一絲不茍做好試卷運送、交接、保管工作,做好書面交接記錄并注明交接時間,保證試卷安全。
(二)每場考試結束后,各考點應將本考點的試卷、答題卡密封,并立即送往市、區招生辦指定的地點。回送試卷時各校均要按領運試卷的要求押運。
(三)試卷如發現泄密、失竊、損毀等重大事故,應立即上報市區兩級教育局、保密局和省教育考試院,并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防止事故擴散。
二、監考員選聘與培訓
(一)各區、各考點要抽調身體健康、認真負責、組織紀律性強的教師擔任監考工作,初三年級教師及有直系親屬參加中考的教師、干部不能擔任中考考試工作人員。監考員的管理具體按市教育局《關于印發珠海市國家教育考試監考員管理工作細則的通知》(珠教考〔2006〕1號)執行。
(二)監考員的監考工作操作規程,按照《珠海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統一指令》進行。監考員要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1.開考前,監考員須在黑板上書寫以下考試指導語:
(1)本場次考試科目、考試時間、試卷及答題卡總頁數。
(2)考生必須使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在答題卡指定位置填寫自己的準考證號、姓名、考場號、座位號,再用2B鉛筆填涂考場號(5位)和座位號(2位)。
(3)考生必須在答題卡指定區域內按題號順序作答。超出答題區域的內容,答案無效。
2.認真檢查考生的準考證號、姓名、考場號、座位號是否按要求準確填涂。如考生填寫不正確,應及時提醒考生糾正。
3.開考后,監考員必須嚴格按《考場座位表》再次核對考生準考證號、姓名、照片、考場號、座位號。
4.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