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對象和條件
(一)考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者考生父母一方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的靈活就業人員,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17年5月12日須連續3年在街道社區事務受理中心辦妥靈活就業登記,且持有《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從首次發證日起至2017年5月12日有效期滿3年。
(二)考生在本市全日制初中學校連續就讀3年的應屆初三學生。
(三)考生本人持有公安部門頒發的有效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上海市臨時居住證》。
凡同時符合以上報名條件的考生,可參加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招生報名(包括“中高職貫通培養模式”招生)。隨遷子女往屆初中畢業生不能參加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