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中考試之后,某地一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公布成績。任課老師們發(fā)現(xiàn):該校初一11個班級的成績表顯示,前4個班級的語數(shù)外平均分均在100分之上,后7個班級的語數(shù)外平均分均低于100分。
有教師感到驚訝。原來學校把11個班級分成了4個重點班和7個非重點班!于是教師發(fā)出質(zhì)疑聲:教育管理部門三令五申不允許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分重點班和非重點班,學校怎么還分?
教師的質(zhì)疑是有道理的:一是我國修訂的義務教育法早在2006年9月1日起施行。該法規(guī)定,義務教育是國家必須依法要保障的公益性事業(yè),而不是選拔性、競爭性升學教育。該法明確規(guī)定,“學校不得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也就是說,初中開設重點班或尖子班等做法都屬違法行為,教育管理部門應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二是教育部出臺的“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中第92條規(guī)定,學校實行均衡編班,不分重點班與非重點班。
既然如此,有些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為何無視法律和有關辦學標準,還繼續(xù)違法違規(guī)分重點班?具體分析,筆者認為大致有這樣一些原因。
長期以來,公辦初中學校普遍受中考指揮棒的左右,學校領導一直面臨唯分數(shù)評價即中考升學率評價的巨大壓力,不得不把追求理想的升學率當作學校教學管理和評價的主要目標,并用較高的升學率證明辦學的質(zhì)量,以此獲得政績。記得有一年,筆者所在學校的中考成績較低,沒有獲得教育質(zhì)量獎。開完全市教育質(zhì)量分析會議后,當時的校長在全校教職工大會上紅著臉說,聽通報升學率的感覺就是“恨不得找個地縫鉆進去”,并誠懇地說,我們的生源質(zhì)量確實不高,但是無論如何,希望全體教師共同努力,一定要把教學工作搞上去。而當時的教導主任發(fā)言時則說,我們必須大張旗鼓地抓分數(shù)。
在像追求GDP一樣追求升學率的應試教育評價機制里,基層初中學校的校長不好當,面對生源困境,即便是大張旗鼓地抓分數(shù)也并非易事。于是,不光是筆者所在的學校,全國其他地方的不少學校也在動腦筋想辦法提高自己的中考升學率。比如,長沙市就有9所初中變相在初一年級分重點班,受到市教育局的通報,責令各校寫出深刻檢查,要求初中學校必須嚴格依據(jù)入學考試成績,按照“之字路”平行分班,不得以其他任何依據(jù)進行分班。比如,一個年級10個班,學生90分以上的10人,分數(shù)從高到低,每個班分一個人;80分至90分10人,分數(shù)從低到高,每個班分一個人,以此類推,保證每個班入學新生的成績都是均衡的。但是,就具體情況看,真正做到這樣均衡分班的學校恐怕不多。
除以上主要原因,一些學校還把辦重點班當作吸引學生、滿足部分家長希望學校辦重點班訴求的措施。
再具體一點說,初一年級分班結果會對3年后的中考產(chǎn)生直接影響。從分班經(jīng)驗看,重點班的學生學習成績差異較小,整體教學效果要比普通班好很多,其升學率也往往高于普通班。學校多辦幾個重點班,直接目的就是為了提高學校的整體升學率,為高中學校輸送更多優(yōu)質(zhì)生源,以此擴大學校的社會影響力。
從以上原因看,盡管一些初中學校分重點班和非重點的行為似乎是迫不得已,但是不管理由有多少,任何明著分還是變相分重點班的做法都是違法違規(guī)的。如果教育管理部門不嚴加治理,任其分下去,就會扭曲義務教育的辦學目的。
在強調(diào)依法治教和依法辦學的背景下,近年來,各地基層教育管理部門都在強調(diào),不準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考試選拔方式招收新生;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必須按常態(tài)平行分班,嚴禁按照考試成績分快慢班、實驗班等。
但是,由于受長期的應試教育唯分數(shù)評價機制的影響和升學率政績觀的影響,近年來,一些基層學校卻依然暗中變相在初一年級分重點班,有的學校則變著花樣在初三年級以分層教學為由重新分班。這種做法不僅對學生不公平,會導致對班主任和任課教師績效評價的不公正,容易引發(fā)班主任之間以及任課教師之間的矛盾,引發(fā)教師和學校管理者之間的矛盾。
因此,筆者認為,這種現(xiàn)象確實需要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應該以接受舉報或明察暗訪的方式加大監(jiān)管和督導力度,強制規(guī)范義務教育學校依法辦學,使得學校綠色發(fā)展,均衡地發(fā)展,確保每一個孩子都得到良好的教育。